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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五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播现状调查

    时间:2020-11-21 08:02:0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 二人台、晋剧、爬山调、脑阁以及和林格尔剪纸是呼和浩特地区的五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遗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见证了内蒙古地区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政府与人民群众在这五项非遗的保护上做出了较大的努力,也收获了一定的成果,但目前,这五项非遗依然存在着受众流失、政策与资金支持不够、传承人减少、人才断层、传承内容理论化程度低以及作品大量流失的问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从保存非遗资料、培养人才以及运用现代技术进行传播等方面予以解决。

    关键词 非遗现状;非遗问题;非遗保护;非遗传承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30-0171-0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大众集体创造、传承和享用的文化,它们历经长年积累而传承至今,对国家乃至世界文化的传承与发扬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呼和浩特市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城市,因为有着非常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特点,以及本地区特有的价值观、文化意识和思维方式,所以发展出了较为丰富与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截止到2018年12月,呼和浩特市目前登记在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91项,传承人73名,其中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5项,包括:二人台、晋剧、爬山调、脑阁以及和林格尔剪纸。这些非遗项目是内蒙古特别是呼市地区历史发展的成果与见证,体现了内蒙古少数民族文化与山西、陕西以及河北等地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和社会意义。

    笔者们于2018年3月—6月搜集并整理了呼和浩特市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资料,并对部分传承人和文艺工作者进行了电话采访,最后观看了其中几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场表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完成了以下的调查报告。

    1 呼和浩特五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现状

    1.1 二人台

    地方戏二人台,是以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为主,同时流行于晋雁北、大同、忻州、陕榆林、延安、冀张家口等地区、市的曲牌体小戏。 2006年5月20日,二人台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解放后,地方戏二人台搭上了各地方艺术快速发展的“快车道”。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内蒙古艺术学校与呼和浩特市文化局就创办了二人台戏曲班,戏班雏形初现。继之,内蒙古的包头市、乌兰察布盟和巴彦淖尔盟等地区先后成立了艺术学校与戏剧学校,培养了一大批青年演职员,促进了二人台的发展。如今,包头市文艺工作者以二人台为基础,推出了“漫瀚剧”这个新剧种。还有部分文艺工作者,开始了将二人台改编为轻音乐的尝试。

    1.2 晋剧(中路梆子)

    晋剧,即山西梆子,也叫中路戏。它是中国北方的一个重要的戏剧剧种,因兴起于山西中部的汾阳、孝义、祁县、太谷及太原而得名。2006年5月20日,晋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呼和浩特市于2014年6月建成了首个晋剧非遗传习展示馆,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和爱好者的交流与传承活动提供了平台。此外,呼和浩特市群艺馆与呼和浩特市晋剧院还于2016年12月共同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晋剧的传统剧目剧本收集整理工作。截止到2016年12月,呼市晋剧院已搜集整理晋剧传统剧目剧本38个,成果颇丰。

    1.3 爬山调

    爬山调,也称爬山歌、山曲,是流行于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大青山北麓的武川县境内、蛮汉山境内的清水河、左云、右玉等县以及呼和浩特市土默川地区、巴彦淖尔河套地区和包头市)的一种短调民歌。2008年6月7日,爬山调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呼和浩特市近年来开始积极地对爬山调进行保护。2014年6月,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武川县文化馆举行挂牌仪式,该馆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武川爬山调的传习基地。此外,从2016年开始,武川县依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对网吧娱乐场所进行转型升级的相关要求,将“爬山调”传习纳入转型升级内容,以文化惠民形式,让爬山调传承人和爱好者免费使用KTV进行学习、交流和培训等传承工作,并向两家KTV场所颁发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爬山调传承基地”牌匾。通过采取“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模式,让KTV成为传播民间艺术的场所、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地。

    1.4 脑阁

    脑阁是呼和浩特地区的一种民间社火,以土左旗毕克齐镇的最为知名。其在融合山西、西北等具有特色的地域性方言上发展而来,直译过来可解释为“把东西举起扛在肩上”。脑阁下面的人称为“色脚”,身上套有铁架子。上面被“脑”的儿童叫“色芯”,要被固定在铁架子上。脑阁表演要求下方脑的人,扭,颤,摆,行走,舞动和旋转,并在行进中带动上边被脑的儿童一同摆动。2008年,脑阁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10月1日至9日,土默特左旗脑阁队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赴广州省番禺区参加“第八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暨中国首届民间飘色(抬阁)艺术展”,以作品《吉祥草原》获得了优秀入围奖。2014年,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腊铺村与企业合作组建了公司,正式将脑阁带上了市场化运作的道路。

    1.5 和林格尔剪纸

    和林格尔剪纸作为西北的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当地居民历史传承下来的一种民间艺术。2008年,和林格尔剪纸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好的艺术需要传承,优秀的继承人在这方面贡献巨大。和林格尔剪纸的传承人段建珺,将传统剪纸艺术与现代审美相融合,创作出了一系列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草原风俗剪纸。此外,段建珺还在大量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剪纸等民俗文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首次科學、系统的对古老的蒙古族剪纸文化遗存进行了抢救性梳理和论证,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和林格尔剪纸学会的建立让剪纸的保护工作规范化、系统化。1998年7月10日,和林格尔县成立了和林格尔剪纸学会。和林格尔剪纸学会格外注重开发林格尔剪纸的文化品牌影响力,并引入信息化的技术支持,线上线下进行同步推广,优秀的剪纸艺术的发展也带动了剪纸的产业化发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和林格尔剪纸学会发展迅猛、富有文化内涵的剪纸艺术与装置艺术结合时代特点有机结合起来,并开始了它产业化发展的初步尝试,使之成为富有民族和地域文化特性的标识符号。

    目前,呼和浩特市已经陆续建立了传习基地4家、传习所5家,各地方分支机构挂牌后,进行了别开生面的技艺传承活动。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和林格尔剪纸的艺术交流、传承、发展提供了便利的场所和平台。

    2 呼和浩特五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问题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政府以及各种民间组织和个人在对这五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上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然有很多问题尚未解决。

    2.1 受众流失,无人欣赏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特有的流行时间和空间。没有一种非遗自产生以来就被界定为“遗产”,并且需要特殊的保护。所以,自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非遗在现在大多都是很少有普通民众关注的。少人关注,自然就少人欣赏、少人研究、少人学习。而这都与它们当初产生的目的截然背离。艺术本就是为了被欣赏而存在,如果没有人欣赏,它们的生存土壤自然越变越小,当生存都成为问题,又何谈传承?所以,无人欣赏,没有受众几乎成为我市大部分非遗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之一。

    2.2 政策支持不够,缺乏资金

    在采访其中四位非遗传承人时,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提出了政策和资金上的不足问题。可见,政策和资金上的不足几乎是呼市地区大部分非遗保护过程中面对的问题。拿爬山调来说,由于财力上的匮乏,活动没有经费支撑,无法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学习场地,学生来了没地方进行传承教学,这样的情况传承人往往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的。当然,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政府也加强了这一方面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但效果仍在观察中。

    2.3 传承人减少

    随着时代的发展,非遗日渐成为一种“过时”的艺术,这直接导致了其受众的减少。随着受众大量流失,非遗传承人无法通过非遗表演盈利,为了谋生,只能去从事其他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再进行非遗表演和作品的创作,也无法进行人才培养。以晋剧为例,剧团员工工资常年无变化的问题还在一些剧团存在。多数学徒在剧团中没有编制,待遇差,每月补助也非常少。导致很多人放弃晋剧表演去从事其他职业。这样的问题还在很多非遗中存在。比如,在本项目组对和林格尔剪纸的调研中,发现老一辈和林格尔民间剪纸传承人去世的速度远比保护的速度快得多。她们长达七、八十年艺术实践所形成的剪纸手艺也因此面临人亡艺绝,非常令人遗憾。

    2.4 无人学习,人才断层严重

    老一辈传承人因为还秉持着对自己传承的项目的热爱,非常愿意去开展相关的教学活动,以培养传承人。但由于非遗本身在年轻人中就缺乏吸引力,再加上大部分非遗项目学习时间漫长,难以在短时间内出师,就业面狭窄,薪资无保障等问题,年轻人都很少选择去学习。以晋剧为例,由于其本身难度较大,成功地培养出一位晋剧演员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传承成本非常高,很多人因此都不愿意去学。所以,近年来,呼和浩特地区的艺校几乎招收不到有意愿学晋剧的学生。此外,一些特殊的非遗项目,例如脑阁,需要小孩子来担当“色芯”,因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今选择让自己的孩子参加脑阁表演的家长也越来越少。

    2.5 非遗内容难以进行系統化整理和教学

    非遗传承人反映的在进行内容创新和人才培养时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难以将内容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和教学。一部分传承人由于对传承内容本身的理解不到位(这某些方面与大部分非遗传承人文化程度不高,难以对其传承的非遗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理论化的总结有关),面对学生,传承人不知道该如何进行传承教育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爬山调,由于其本来就属于乡土文化,在曲调方面没有限制,时长也不限制,只讲究上下句的押韵。这样类型的非遗不具有规范性,传承起来问题就会很多。

    3 呼和浩特市非遗保护的创新性尝试

    3.1 对非遗进行保护性展演

    2009年1月,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作为呼和浩特非遗保护的官方性组织,呼和浩特市的相关文化主管单位联合公益组织多次组织优秀民间艺术的传承人深入群众、走进社区,进行传统文化艺术的各种表演与交流活动。同时,利用主题活动的方式去拉进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普通百姓的距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

    3.2 对非遗进行创新性传播

    为响应互联网时代对非遗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呼和浩特市相关部门利用腾讯旗下的即时通讯软件建立了公众号平台,利用网络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宣传支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还组织拍摄制作了专题片《寻根——传承青城魂》,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为人知的一面。此外,相关的图书资源也有序的向公众开放,多位民间艺术家自发参与并拍摄了《新城蛋雕》《青城糖画》《毛毡制作技艺》等申报片。呼和浩特市非遗中心的非遗传习展示馆内还采用了先进的新媒体技术,通过将全息投影、仿真实景和实物等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地展现出非遗的全貌,吸引了一大批市民前来观看和学习。

    4 关于呼和浩特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4.1 加强非遗历史资料的搜集、存留和保护

    加强非遗历史资料的搜集、存留和保护,是非遗保护与传承中最为基础的一点。可以说,如果我们对一项非遗的发展历史和它本身的内容都不够了解,那我们就无法充分认识他们,无法开展教育教学,也无法进行创造性的开发,更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传播。

    目前,非遗相关资料的保护方法有很多。以晋剧为例,山西作为晋剧的发源地,近年来在晋剧历史资料的存留和保护上做了很多工作。首先,山西省建立了晋剧资料数据库,将晋剧的剧本、图片以及录音、录像等都整理和保留下来。其次,山西省还建立了晋剧博物馆,用于陈列晋剧文化遗产。这些都是我市在非遗保护的工作中可以学习和借鉴的方法。

    4.2 留住已有人才,培养专业人才

    将已有的内容和作品搜集整理好还不够,一项非遗项目永葆活力的背后,还需要大量艺术家的传承和创新。目前,和林格尔剪纸在留住人才上成果较为突出。和林格尔剪纸学会多年从事剪纸的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

    根据和林格尔剪纸学会提供的数据,从1994年到2010年,和林格尔剪纸学会共已累计抢救、发现珍贵的原生态和林格尔剪纸七萬余幅,发现和保护老一辈剪纸传承人2 600余人,学会将其中140余名70岁以上的老一辈剪纸传承人作为重点抢救和考察的对象,对其开展了全年跟踪式抢救、保护和记录工作。在培养年轻人才上,呼和浩特市的二人台非遗传承人杨存旺开办了致力于培养二人台传承人的“旺旺艺术学校”,从2012年至今,已为各旗县的乌兰牧骑输送了大量的二人台专业艺术人才。当然,这只是本项目组调查到的比较成功的例子,事实上大部分的演艺类非遗在培养人才方面还滞留在“师傅带徒弟”阶段,不够理论化和系统化,需要继续努力。

    4.3 利用新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传播

    利用新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传播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目前,各种现代技术条件已经十分成熟,新媒体技术工具也被运用到了各种领域。现代科技运用于戏曲表演的舞台已成为常态,比如,合理运用音频、视频等设备,借鉴黄梅戏《徽州女人》中的灯光构造虚拟空间的方式;甬剧《典妻》中用人工喷雾技术构建江南水乡晨曦的视觉印象,用光影的效果来塑造角色进而代入角色;外部设备的应用也赋予了舞台更多含义,音响设施不再单单具备扩音的功能,而更多的是为了营造全新而丰富的听觉效果。安徽戏曲电视剧融合新媒体、新样式的手段,极大地推动了黄梅戏在全国的传播与发展,是我市可以借鉴的榜样。此外,随着近年来戏曲动画的制作以及数字电影工程等的不断兴起,我们还将看到过去完全没有预见过的戏曲发展的新格局的形成。可以说,在现代化高速发展、甚至是日新月异的态势中,非遗将与最新锐的科技形态碰撞出最令人期待的火花,这一切都依赖于我们的进一步发掘和尝试。

    5 结论

    近年来,为了响应国家保护非遗的政策,呼和浩特市在非遗保护上做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果,这里面离不开政府、一些民间组织和出色传承人的努力。当然,问题也依旧存在。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在新媒体与新技术日益发展与普及的今天,如何将非遗的保护和发展与新媒体、新技术结合起来,还仍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探索,进行创新性的尝试。

    参考文献

    [1]窦小玲.晋剧的传承与保护[J].戏剧之家,2018(1):36.

    [2]陈强.新媒体时代晋剧传播与发展[J].今传媒,2017,25(11):170-171.

    [3]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EB/OL].http:// hhhtfyzx.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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