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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力《条例》实施“东风”开创江苏法治侨务新的春天

    时间:2021-02-10 08:00:1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4月14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省侨办、省侨联等多部门在南京联合召开《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集众人之智,为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建言献策。

    江苏现有200多万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沿海重点侨乡和侨务工作重点省份之一。目前,在江苏工作生活的科技新侨就有近10万人;华侨、外籍华人投资企业5万多家,投资总额占利用外资总额的60%以上。近年来,江苏省越来越注重“引智”与“引资”相结合,投资政策越来越优惠,选择来江苏投资发展的华侨也越来越多,立法规范华侨投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直到今年1月,《条例》由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共34条,结合江苏侨情,从规范政府服务、明确扶持措施、完善权益保障、解除后顾之忧、畅通争议解决渠道等五个方面“对症下药”,为华侨华人来江苏投资和创新创业提供全面立法保护:比如,在规范政府服务方面,《条例》提出,要设立华侨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并规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侵害华侨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区别不同行为设定不同处罚。在华侨国内身份证明方面,《条例》规定,华侨投资者办理教育、医疗、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凭本人护照即可;同时,华侨投资者个人可以凭本人护照、国外居留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确认其华侨身份。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副省长张雷等领导分别作重要讲话。刘永忠表示,《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对海外华侨华人方针政策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要求的体现,是适应当代侨情变化、推动江苏省侨务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凝聚侨心、服务侨商、吸引侨才、维护侨益的实际举措。全省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要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明确主要对象、突出重点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尊重侨商、维护侨胞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张雷对全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他认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进一步优化江苏投资环境、集聚和涵养侨务资源、促进江苏省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他要求,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切实提升华侨投资的总体效益。

    省侨办主任王华也在会上发言,表达贯彻实施条例的打算。他说,出台一部法规不易,全省侨办系统将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准确把握《条例》内涵,依法履行《条例》规定,全面做好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工作;要充分利用媒体阵地,重点介绍《条例》中体现江苏特色和制度创新的条款,增强侨商在江苏发展的信心和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要在全社会打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氛围,“知条例、懂条例、用条例”,借助《条例》全面实施的东风,开创江苏侨务法治工作的新篇章。

    会上,省侨联主席史宇、扬州市侨办主任朱路跃、省侨商总会曾焕沙和其他各相关单位、侨商代表和侨界法律专业人士还分别交流了对《条例》的认识和在江苏创业发展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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