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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滩涂第一轮承包情况总结及第二轮承包的建议设想

    时间:2021-12-10 15:33:2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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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滩涂资产经营管理的总体效率,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针对第一轮承包期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着理顺各方利益关系,增强滩涂开发活力,提高滩涂经营效益的原则现对全县滩涂第二轮承包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第一轮承包情况的简要回顾

    县滩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东发[2002]16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开展全县滩涂第一轮承包,规范用滩企业经营行为,合理理顺滩涂收益权,不断加大征管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完成了一轮承包的预期目标。全县现有用滩企业29家。五年来共收缴海域使用金、滩涂资源保护费3135.9733万元,其中2002年收缴660.3664万元,2003年收缴628.5776万元,2004年收缴592.0109万元、2005年收缴622.3544万元、2006年收缴632.664万元,圆满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征收任务,达到了搞活经营权、理顺收益权、提高沿海滩涂综合利用率、投入回报率和产出率的效果,扩大了沿海滩涂对县财政的贡献份额。

    二、第二轮承包的具体设想

    1、公司的性质的确定

    为加强对全县滩涂资源的统一开发管理。县委、县政府于2002年6月份成立县滩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属于国有企业的性质,并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列入县财政统一管理。但公司的成立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虚假出资。由于工商局有关人员的变动。因此,每年的工商年审变得极为复杂和困难。每年都需多次的协调和沟通才能勉强过关。同时,税务部门也多次到公司要求进行税务登记。要求缴纳各项税费。去年甚至对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罚通知书。在二轮承包中肯请县政府对县滩涂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规范化管理,人员的安排进行具体的明确。我们建议采取启东市的做法成立县滩涂改革委员会,下设滩涂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滩涂公司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公司直接对主管领导负责。对滩涂公司的职能作用,性质地位等方面在二轮承包改革的会议上进行明确,提高滩涂公司的地位,以便公司开展工作。

    2、滩涂承包期的确定

    在第一轮滩涂承包中用滩企业承包期为5年。经过对第一轮承包期内有关问题的总结,我们认为5年承包期的时间显得较长。主要是因为:①从近几年的滩涂发包情况看,滩涂面积几乎每年都有所增减,尤其是减少了面积的用滩企业多次到公司要求减少合同缴费金额,但在发包期内为了不影响县财政的总体收入,加之公司也不可能每年都对滩涂面积进行普测,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发包期内公司不能对合同进行随意的变更,所以就存在某些用滩企业以面积减少为借口,要求减少收费金额,拖欠上缴的情况。②有的用滩企业存在反正承包期有5年的时间,我有效益就上缴,大家缴了我才缴的现象,对公司的征收工作也带来了难度。如果合同的时间过短,也不现实。因为滩涂养殖无论是投苗、移苗养殖还是藻类养殖都具有周期性,一般是当年投入,第二年第三年才产生效益。经过多次的调研和走访,我们觉得合理的合同承包期应在3年为宜。

    3、高涂与中低涂是否一起进行发包

    由于高涂不具有养殖条件,养殖成本比中低涂要高,一直以来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在第一轮滩涂承包中,公司没有对高涂与中低涂进行分类,而是统一纳为用滩企业合同范围。按照滩涂的统一标准进行收费。

    随着海洋环境的不断恶化,滩涂生产的效益也随之减少,利用高涂进行开发,蓄水、引水养殖也越来越多,效益也越来越高。按照我省海域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高涂应当进行单独申领,并且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征收。我们建议在二轮承包中应对高涂与中低涂进行分开发包。原承包单位对于高涂部分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优先签订。

    4、新一轮承包合同有关数据的确定

    第一轮承包开始后公司对全县用滩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测量。为了减少用滩企业之间界址的纠纷。公司测量时对用滩企业养殖周围不适合养殖的面积也一并进行了测量。因此合同面积数(用滩企业管理面积)与实际收费面积数存有差距。公司第一轮承包签订的合同面积数为720348万亩,后由于洋口港、温州工业城围垦的影响,以及用于旅游项目的滩涂3000亩。全县滩涂面积又减少了49914亩。同时在测量滩涂时,为省市海域堪界作准备,尽量争取界址的伸延,将与外市县交界的用滩企业的滩涂进行了较大的扩张。但其延伸的滩涂并不具备养殖的条件。所以在合同收费时,将这部分滩涂面积进行了核减。同时将拖拉机路、丫子、大米草以及长年不到水的地方从各用滩企业的面积中进行了统一的核减。因此,在第一轮承包中公司实际收费面积为586081亩。但第一轮承包合同并没有将这些扣除因素列入合同条款之中,而是以用滩企业管理面积作为合同签订面积。因此,合同的签订不够严谨。

    在二轮承包中,我们觉得合同的面积数应当按照实际管理面积、扣除面积、实际缴费面积进行签订。为了能让二轮承包顺利进行公司已于2006年4月份组织公司业务科人员与各用滩企业及相邻用滩企业负责人对全县所有用滩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测量。对各用滩企业统一扣除宽为10米左右的拖拉机路面积,用于下海道路。扣除了横穿滩涂的丫子面积,以及捕捞船锚泊的面积。同时对三个港口两侧的用滩企业,也以港漕宽度酌情减少了面积。经过重新测量全县现有可发包面积为。

    5、滩涂承包费收取及用滩企业管理部门的确定

    由于沿海镇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在滩涂体制改革之前,各养殖场的滩涂费上缴镇财政。改革之后,滩涂费由县滩涂公司收取,因此,一些沿海镇对滩涂公司收费进行干预,对我们公司进行反面宣传,有些甚至利用镇会计中心的存在,故意隐藏资金。对原由镇、村利用的滩涂,在第一轮承包期始,相关镇同时也与各用滩企业签订了承包合同,明确上缴镇政府各项税费(承包费、管理费、经营权转让费、农林特产税、农业税、产品税、安全保证基金)等等。每年沿海镇收费都在公司收入之上,并且这部分收费合同都是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前提下收取,用滩企业非常疑惑和不满。已多次向公司表示要向政府讨要说法。原镇、企所签合同难以为继,出现了收费无依据、能收多少算多少、缴款扯皮、能拖则拖的现象。对此建议:

    从二轮承包期起,对原由镇、村利用的滩涂,按10元/亩的标准,收取滩涂承包费纳入滩涂发包收入。由县滩涂公司扎口征收,镇、村积极配合。而后仍按东发(2002)16号文件精神,对原由村利用的滩涂,县、镇、村三级按2:4:4分成发包收入,对原由镇利用的滩涂,县、镇两级按3:7分成发包收入。承包期内,新出文蛤苗种资源仍按上述比例分成。

    6、洋口港开发预留区和洋口化工园区排污口周边是否发包的问题

    洋口港开发预留区共有面积亩。预留区作为一个开发规划,在可以预见的两到三年内不会被征用。如果不进行发包,则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或者说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对财政收入也是一笔不小的影响。我们觉得预留区可以进行发包。但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如果港口开发需要征用必须无条件的撤离。对洋口化工园区排污口半径3公里以内的滩涂应当不予以发包。主要是由于排污口对周边滩涂养殖环境带来极大的影响,如果发包导致养殖资源死亡将会带来极大的矛盾和影响。

    7、用滩企业滩涂等级的确定。

    全县滩涂自然资源不平衡,养殖环境也有很大的差异。地区之间的效益不平均。总体是东部好于西部。因此,全县用滩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标准,极为不合理。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渔业养殖用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苏海域函[2005]28号),进一步加强渔业养殖用海管理,规范渔业养殖用海行为,不断完

    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海域分等定级工作。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初步考虑把滩涂分成三个等级。从二轮承包开始按滩涂等级收取海域使用金和滩涂资源保护费,以调动所有用滩企业的积极性,转变用滩理念,加大滩涂投入,加快高涂开发,加强安全管理,实现滩涂经营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效益化。

    划定等级的依据是:

    1、一档滩涂的认定条件:

    ①近三年出过苗或有一年出过苗且效益较好;

    ②滩涂地理位置好,养殖环境优良;

    2、三档滩涂的认定条件:

    ①连续三年未出苗或出苗没有效益;

    ②连续三年亏本、微利、难以为继,且为大家公认的;

    3、以上滩涂之外的均为二档滩涂。

    滩涂等级的划定将由县滩涂公司各组的组长、公司总经理和进行二轮承包的用滩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同时明确用滩企业参加二轮承包的基准条件。

    1、用滩企业必须缴清在一轮承包期限内所欠的任何费用。

    2、用滩企业必须愿意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并书面承诺缴纳安全保证金。

    3、拟参加二轮承包的用滩企业必须预先缴纳承包抵押金,在滩涂等级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确认以后,如果反悔不愿承包的,承包抵押金不予退回。

    分等定级采取无记名定量投票的方式,按照票数的高低进行分级。力求做到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分级后滩涂的收费标准建议为:一档滩涂每亩14元,二档每亩12元,三档每亩10元,其中海域使用金每亩5元,其余均为滩涂资源保护费。

    8、切实加强对滩涂第二轮承包工作的领导

    对全县滩涂实行第二轮承包,牵涉面广,政策性较强,建议县政府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对滩涂公司的职能作用,性质地位等方面在二轮承包改革的会议上要进行明确,提高滩涂公司的地位,以便公司开展工作。县海洋与渔业、财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和沿海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严明纪律,配合大局,形成合力,确保全县滩涂第二轮承包任务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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