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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里南华人华侨的婚育观

    时间:2020-04-04 07:59:2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如今时兴不结婚

    同居而不结婚,这种现象在海外华侨华人特别是新移民中非常普遍,在苏里南也不例外,问其原因,他们自有说辞。婚姻对那些孤身在外的青年男女而言,似乎没有什么约束力,一纸婚书又能确保什么?没有又能怎么样?对此,他们看得很淡,什么都无所谓,行为上很随意。居住国对此也不以为然,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对家庭生活没有多大影响。年轻人离开了中国的环境,离开了父母的管教,终于可以我的身体我做主了,想了就去做,好了就同居同床,不好了便各自散去,谁也不对谁负责,谁也没有亏欠。甚至有了孩子也不影响他们这种理念,依然我行我素,同居而不结婚。在这种随意而为性意识的驱使下,在国外生活环境的默许下,华人之间、华人与外族人之间,都不乏这种情况,包括一些而立之年乃至不惑之年的人。甚至一些人夫妇相称许多年,孩子都很大了,却始终不婚,他们仍然不是合法夫妻。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究其原因;一是生理上的需要;二是生活上的需要。

    一些人经历了多少坎坷,好不容易出了国门,在创业的初始阶段,他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奋斗,同甘共苦,共同经营,打拼,这时候的夫妻是最和睦的。当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当结识了更多的朋友之后,家庭矛盾便随之日益显现出来,臆想和猜忌也便多了起来,出现了家庭不和,最终导致分道扬镳,其中的一方一怒之下回中国了,或去了别的国家。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由于某种原因并没有真正离婚,在法律上仍为夫妻,因此,他们不能再婚。由于生理上的需要,他们选择了与别人同居。有人曾对笔者说,他老婆已回中国多年,不肯与他在国外生活,却又不同意离婚,这样一拖就是许多年。他先后与多个女人共同生活过,用他的话说,老婆走后,他身边就没断过女人。即使有人最终离了婚,成为自由人,此前婚姻留下的阴影和伤痛,让他(她)谈虎色变,不敢也不急于重组家庭,而是选择了同居而不婚。双方愿意就生活在一起,日子久了厌烦了就分开,谁也不负什么责任。还有这样一些男女,他们各自有家,有产业,但无配偶,平常不与他人同居,经济上、生活上完全独立,当有某种需要时,便与相对固定的性伴儿一起合住几日,然后又分开各过各的日子。有时他们也共同参加一些朋友间的小范围交际活动,但不张扬,很低调。因此,在一些国家,包括苏里南,未婚并不代表无配偶,出双入对未必就是真夫妻。

    另一些人的同居则完全是为了生活,当然也包括性生活。初到他乡为异客,在举目无亲的情况下,出于生存的需要,为了方便在当地立足,他们选择了与他人(特别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同居,其中找当地黑人的也不乏其人。特别是那些第一次走出家门国门初谙世事的女孩子,要生存,要生活,要发展,自己又没有实力和能力,怎么办?于是想到了走捷径,与他人同居生活,搭伙创业,以便借助于他人的力量,使自己及早在异国他乡落下脚。对于女孩子来说,异性同居自然意味着献身,这一点当事者本人当然明白。无论是心甘情愿还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毕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最终与同居者共结连理,倒也算美事一桩,但天下事往往多与愿违,不如意十之八九,相当多的人最终归宿是劳燕分飞,因为他们并非因爱而结合,其中不乏欲哭无泪、怀中抱着无父婴儿的怨妇。

    未婚生子不足为怪

    一天上午,一个满脸稚嫩、面容秀气的女孩儿,充其量也就是一个中学生的模样,由其父带着来到使馆,要求为她刚刚出生的女儿申领中国护照。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咂舌,谁也不敢相信,这个看上去本身还是一个孩子的人,居然已经当了妈妈。根据领事政策需要她出具相关资料,可是她什么都拿不出来,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也无证据证明孩子的父亲是中国公民。从其护照上得知,这个女孩儿还不满17岁。经详细了解得知,其父为移居香港的广东人,后移民来苏里南定居,他们一家回香港探亲的短暂时间里,女孩儿结识了一群当地的男孩子,肆无忌惮地混在了一起,以至后来玩出了格。当一家人回到定居国几个月后,发现女孩儿怀孕了,她此时才不得不道出原委。由于腹中胎儿已经发育到了不能引产的阶段,同时也因为定居国不允许堕胎,因此,不得不把孩子生下来。孩子出生时,妈妈刚满16岁。更可悲的是,这个女孩儿说不清楚到底谁该是孩子的生父。像这样的情况虽不多见,但未婚生子的现象却不足为奇,除了前文所谈到的同居而不婚的情况外,被男人抛弃或因一夜情而结下孽缘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苏里南法律上规定年满14岁的女人便可以结婚,但不允许堕胎,如果不想要这个孩子,只好冒风险出高价去找地下诊所,否则,就只能把孩子生下来。于是,一个又一个单亲家庭产生了。到使馆为孩子申领中国护照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随母亲姓,因为如果没有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当地有关部门是不会在孩子的出生证上留下其父亲名字的。因此,经常是母亲一个人抱着孩子来,身边没有父亲的身影,给领事工作带来了诸多麻烦。

    带着孩子领结婚证

    天下男人并不全是负心汉,女人也不都是过河拆桥、见异思迁的人,同居者中也有最终来使馆登记结婚的。同居生活中,稍不留神,怀孕了,这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也没有履行法律程序的情侣或性伴而言,无疑是个突如其来的意外。而在一些法律上不允许堕胎的国家,有了孩子就必须生下来。无可奈何,孩子意外地来到这个世界,这就迫使他们不得不去登记结婚,确切地说,他们是奉子成婚(当然,并非所有的孩子都是这样不得不生的,也有很多是主动生育,只是结婚和生育程序颠倒了)。其中一个原因是如果不登记结婚,所生孩子便只能随母亲姓,没父亲什么事。可是孩子总不能没有父亲吧?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正常情况下孩子通常要随父姓。另一个原因是女方意识到那一纸婚书并非完全无用,如果没有它,就得不到法律上的认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可能遇到麻烦;同时,她本人也需要某种保障,给自己一个应有的“名份”。在女方的强烈要求下,男方才履行这一程序。来使馆进行婚姻登记的,常有身怀六甲或怀抱婴儿之人,显然他们是因子而婚。应该说,多数情况下,女人在这方面是主动的一方。因此,带着孩子前去登记结婚的大有人在,有人甚至领着、抱着、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前去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对此,他们似乎没有任何羞赧,表情十分坦然地来到领事官员面前,在宣读个人结婚资料时,还要不时地喝斥身边淘气的孩子。

    只管生不管养

    生而不养,在苏里南侨民中同样是一种寻常现象。常有一些年轻父母,双双来使馆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意在把孩子送回中国,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属代为抚养,其中还有一些黑皮肤的孩子(与当地黑人所生)。只管生,不管养,这种情况在欠发达国家很普遍,在笔者工作过的牙买加、苏里南为数都不少。有的孩子才只3~4个月大,刚刚办妥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初应办理的相关手续。我知道,他们也有很多不得已。一是忙于生意无暇照顾孩子。在苏里南,多数华人华侨是生意人,其中开超市(店铺)者居多,且多为夫妻店。据不完全统计,只有50万人的苏里南,华人超市达4000多家。为忙于生计,他们早起晚归,疲于劳碌,哪儿还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惟一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送回家乡请亲人代劳。老人乐此不疲,他们在国外也踏实、放心。二是驻在国教育水平不高,为使孩子接受较好的教育,他们不得不忍痛将孩子送回中国,为求学而为之。三是为躲避超生政策,到国外来生第二胎、第三胎。

    不要问身边的她是谁

    在交际场合,常可看到一些人,包括当地政界要人或小有名气的华人,身边不乏年轻貌美的女人,且不时地更换新的面孔出现在不同场合,仅从年龄上猜度,很难确定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知趣者此时最好不要乱点鸳鸯谱,除非当事人自己主动介绍,因为她可能是任何一个角色,女儿?朋友?情人?同居者?第几姨太?抑或真的是名正言顺的太太?甚至一些公开以夫妻相称多年的人,未必就是合法的一对儿;而身边常有靓女者,家中未必无娇妻。此种情况在当地人和华人中都普遍存在。这里似乎有一个大家约定俗成的潜规则,那就是不随意问某人身边的女人何许人也。来者都是客,交际场合大家礼貌相待,客客气气,或只谈风花雪月,便一切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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