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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现状及解决途径

    时间:2021-03-20 08:16:5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在初次收入分配中要体现公平,意在遏制近年收入分配状况恶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解决好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就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关键词:初次分配;收入差距;改善民生

    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4-0045-3

    一、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在党中央“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这一分配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在调整收入分配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新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之所要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也带来了很多具体问题。其中就有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的问题,这是需要认真地加以解决的。

    根据《北京日报》报道,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百余名地厅级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在问及“当前我国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哪些问题”时,“居民收入差距” 居榜首;在回答“我国当前必须注意的主要风险”时,“贫富悬殊”成首选。虽然专家们测算的数据有差异,但认为中国的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已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之上,这一点并无争议。中国在过去的30年里,由于经济改革的成功,使得经济增长的速度很快,人均收入水平也迅速提高。同时,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85年是2.9倍,1995年6.2倍,2005年上升到9.2倍。

    由于统计困难,实际的收入差距远大于统计显示的差距。主要是部分高收入居民的真实收入统计不到,特别是涉及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那部分。根据统计,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不到1.2万元,城镇最高收入10%家庭的人均收入还不到3.2万元,平均月收入不到3000元。推算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和只有9.4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不到45%,低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连印度都在65%。同样根据统计数据,2006年居民最终消费8万亿元,居民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增加了2万亿元,居民购买商品房支出2万亿元,居民个人收入用在股市、债市上的投资、直接投资、境外存款和投资、和手存现金的增加,还都没有计算在内。这说明实际的居民收入,特别是高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大大超过统计显示的水平。高收入居民3.2万元的收入水平,无法解释他们目前的投资和消费规模。

    根据一项初步调查,2005年城镇居民10%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有可能在统计调查数据的3倍以上,平均接近10万元。这10%居民中间实际上也只有少部分人是真正的富人。但城镇最高和最低收入10%家庭的人均收入之差就要从9倍扩大到30倍左右。

    二、我国产生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1.初次分配中的体制不健全

    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是造成当前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已在党内和学术界达成共识。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不止对社会公平提出了挑战,同时也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产生了不良影响。2000-2006年期间,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从46%降到36%。原因之一是国民收入分配向部分高收入居民过度倾斜,而高收入居民的储蓄倾向远远高于中低收入居民,导致了过高的储蓄率。另一重要原因是医疗、教育负担过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引起强制储蓄。消费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导致了内需不足。

    初次分配收入不公平的主要因素是初次分配中体制不健全,导致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在中国现实社会环境下,有些强势社会群体违背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通过不正当手段和途径在初次分配中捞取巨额好处。根据国家审计署2005年对20个省市自治区地方预算的抽查结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56%(4330亿元)没有编入地方预算。据推算,这笔钱在全国估计有5600亿之多[1]。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王小鲁博士完成的《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研究报告,其结论是贫富收入相差55倍左右,且2005年的灰色收入高达4.4万亿元,占当年GDP总量的24%,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这说明,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不是市场化,而是体制不健全导致的分配扭曲,尤其是发生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中的扭曲。

    2.城乡、区域、行业的差异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城乡分割,地区发展表现出相当的不平衡,因而收入分配差距的具体状况也很复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所占比重不断增加;行业间差距扩大;工资收入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间的工资收入差;垄断性等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财产收入的分配极其不均等。

    收入差距的逐年扩大,导致财产差距的不断扩大。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1980年我国城乡居民基尼系数为0.320,2001年达到0.447。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1980年为2.5倍,1985年缩小到1.9倍,2004年则为3.21倍,2005年为3.22倍[2]。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1985年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是1.45倍,2004年为3.55倍。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城镇居民最高收入10%住户的收入与最低收入10%住户的收入之比,1985年为2.9倍,2004年达到8.7倍[3]。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1995年和2002年抽样调查,全国最富的10%的人口所拥有的社会财产的份额从1995年的30.8%上升到2002年的41.4%,而全国最穷的10%的人口所拥有的社会财产的份额从1995年的2.0%下降到2002年的0.7%,两者差距高达59倍。这些数据说明,社会财富正在呈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明显偏大[4]。

    3.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收入过低

    衡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与否的重要指标是分配率,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则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平。什么是分配率,即指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着劳动收入过低,且持续下降,严重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

    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6)》的有关数据测算,在2005年,我国GDP实现18万亿元,全国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8万亿元,但职工工资总额只有1.9万亿元,只占GDP的11%,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0%,另有2.9万亿元(约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通过非工资渠道分掉了。另外,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逐年下降,1991年为15.3%,1996年为13%,2000年下降到12%,2005年下降到11%[5](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职工数指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约1.1亿,尚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等)。

    三、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的途径

    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政府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政府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可分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立足于我国国情并借鉴国际上通行的标准,认真确定我国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可分配收入三者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要以GDP的年增长率为参照,确保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可分配收入三者的年增长率大致与GDP的增长情况、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情况和当时当地的物价水平建立指导工资制度,形成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执法力度,严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工情况,防止利用福利、保险和艰苦环境补贴冒充工资的情况,鼓励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适时增长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对执行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

    合理调整和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政府应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步伐,加大对弱势群体以及弱势行业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出,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理顺收入分配关系,逐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合理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加快税收制度的改革,税收与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密切相关,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税收体系是实现分配公平的不由之路与当务之急。其个人所得税与其他直接税相比,更加能兼顾公平与效率,强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也是制止和扭转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分配的必要手段。

    2.企业要加快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加快在各类企业中建立工资民主协商制度、工资听证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三大制度的步伐,通过三大制度的建立,使企业是个生产参与者能够就收入分配问题进行平等协商,使各生产参与者的积极性都得到有效发挥,使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企业还要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人的组织化水平和集体谈判能力。要在民营企业中大力发展工会组织,使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工人都参加工会组织,加强对各级已存在的工会组织的治理整顿,增强工人对工会组织的信任,推进工会民主建设,使工会组织的领导人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切实保障工人的利益。

    3.深化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经营,建立公平的准入制度

    彻底改革旧体制,加快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体制建设。特别是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部分行业和部门的垄断,切实维护公平交易。对于石油等具有“天然垄断”地位的行业或企业,政府要牢牢掌握行业或企业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定价权,防止行业或企业任意压低原材料价格或抬高制成品价格。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防止垄断行业或企业不合理地发放工资及福利,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验预算制度,使垄断行业或企业的发展成果造福全体人民。

    4.大力实行“科教兴国”、“科技兴企”战略,建立创新型国家

    要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督促企业增加科研投入,积极进行自主创新,掌握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督促企业转变竞争策略,由主要依靠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转变到主要依靠科技优势和品牌优势来进行国际竞争。

    5.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就业形式灵活、提供就业机会多的优势,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重点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行业准入难、融资难等突出问题,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使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鼓励公民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从根本上缓解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才能为分配公平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王小鲁.收入差距扩大源于制度缺陷[J].改革内参,2007(14).

    [2]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4年人类发展报告[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相关年份)

    [4] 李实、魏众、丁赛.中国居民财产分配不均等及其原因的经济分析[J].经济研究,2005(6)

    [5] 李军鹏.质疑“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N].中国经济时报(京),2004-4-29.笔者此处只引用了该文的基本观点和数据,本文的表述作了较大改动。

    [6]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十七大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7] 胡锦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版.

    [8] 胡锦涛.在省部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4.

    [9]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91.

    责任编辑:肖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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