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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五普法规划

    时间:2021-11-12 15:28: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质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法制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国家工作大局,突出质监工作特点,继续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履行职能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经济相结合,全面推进质监系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营造和谐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

    质监“五五”普法工作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能力。同时,面向社会开展质监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观念,增强企业产品质量及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法律素质,增强质量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宣传教育的对象和内容

    (一)宣传教育对象。

    一是全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的依法施检,确保数据公正的能力。

    二是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重点是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承担义务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其维权能力。

    (二)宣传教育内容。

    一一宪法及民事、刑事等基本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一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制度。

    一一国务院、市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的工作文件。

    一一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监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一一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主要任务

    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市局成立以吴初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依此成立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市局法规处。

    2、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市局普法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五五”普法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确定负责普法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保证法制工作人员充足到位。

    3、制定工作规划与计划。各单位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主要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每年度要有普法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局。

    4、保障经费。各单位应当根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普法专项经费。要保证普法经费及时到位、充足供给,专款专用,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各单位应当按照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法学理论;学习质监系统法律法规;学习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讲座、案例分析、培训、观看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

    3、全系统应当建立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成员学法一般一季度l次,全年不能少于4次;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机构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能少于150小时。

    4、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要作为年度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标准。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用与晋升。

    (三)继续加强普法培训活动。

    1、法制培训内容应当以宪法、行政法律法规、质监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重点。质监系统的法律法规应当全员培训,不留死角。

    2、坚持法律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自愿培训与强制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3、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覆盖面五年期间力争达到100%。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宣传内容上,根据不同的群体和对象,选择其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

    2、宣传方式上,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最便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与新闻媒体开展合作,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载体,同时利用宣传漫画、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

    3、在宣传效果上,要以被宣传对象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

    (五)深入开展多种内容的主题活动。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2、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质量万里行、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全年)。

    1、市局组织制定我市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2、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构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09年)

    1、各单位依据市局和本单位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十一五”规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各单位要在全面开展普法的基础上,对不同的领域和行业,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积极推广,要有重点性的突破和创新。

    3、市局将适时组织抽查、总结、推广等项活动,推动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1.市局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2.组织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部署及时、指导有力、措施有效、监督到位,确保质量技术监督“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为质监事业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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