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环境安全 > 正文

    农信社改革应走出五大误区

    时间:2021-11-04 15:29:1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目前农信社改革已在全国全面铺开,但从一些地方改革的结果情况看,并不乐观,已到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境地,农信社如何把握方向,确定目标,尽快脱离困境,笔者认为农信社改革应走出“五大”误区。

    误区之一:农信社是商业性经营还是政策性服务模糊不清。《方案》中明确规定将农信社办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金融机构,若按“四自”要求看,农信社属商业性经营企业,但从合作制改革趋向看,农信社属政策性服务金融,即改革后,一是农信社由多级法人向一级法人变化,经营缺乏灵活性;二是由民办向官办转变,决策缺乏自主性;三是由自律管理向行政管理转变,管理缺乏民主性,农信社定位服务“三农”,而“三农”是一个弱势群体和产业,成本高、风险大、回报低,加上管理权下放到省级地方政府后,行政干预大,不可避免地还要承担起其他一些没有回报的政策性服务。这样,农信社自主经营成了空话,民主管理成了套话,行政收权(集权)成为实话,所以说改革后的农信社是金融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其性质模糊。因此,农信社改革应明确其改革方向,规定其提供服务的性质,在具体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在经济发达地区应确定改为商业性服务金融机构,在老、少、边、贫及山区应确定为政策性服务金融服务机构。

    误区之二:国家花钱买机制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存在歧视政策。一是数量上有较大的悬殊。商业银行不良资产80%以上由政府财政买单,可以说国有商业银行的亏损都是由政府承担的,而农信社是将部分不良贷款进行置换。二是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别,商业银行是通过划拨,债转股及将不良贷款剥离交资产公司分账经营等方式进行的,并一边剥离一边拿到的是同额黄金白银,而农信社只凭报表反映额50%的进行票据置换,农信社报表有反映不实一面,因少数信用社负责人为了政绩及逃避责任尚有许多隐性不良贷款没有真实反映上报,总体上讲,农信社票据置换比例极为低下,而且从申请票据发行到兑付,门槛设置过多、过高,其资金只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三是政策规定带有歧视性。对农信社申请发行的票据,限时必须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下降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如数收回专项票据,从这一点看,对达不到要求的社,票据置换还是一张空头支票。国家都是花钱买机制,在扶持政策上应与商业银行一致,要从承认历史、尊重客观出发,进行认定置换,取消不平等政策。其一,重新确定应置换的财务包袱及不良贷款对象、项目、数额,诸如村级贷款、公共设施建设贷款、农田水利建设贷款、普九教育贷款、修桥修路贷款及扶贫贷款等政策性贷款项目并由此带来的历史亏损应列入置换对象,全额由政府买单;其二,降低门槛,缩短置换兑付时限;其三,应由人行会同银监部门实地确认界定,时点重新确定,风险新老划断,责任新旧区分,置换时间应以省联社挂牌之日为限。要通过置换,真正让农信社丢掉包袱,轻装上阵。

    误区之三:改革操作逆程序,目的不明确。农信社整个改革均是自上而下模仿式、教条式操作。一是方案办法都是首先由上面统一制订,然后按方案规定办试点,而不是自下而上,先试点后总结推广经验,其程序逆向,方式一律,结果一样,先做“帽子”后找人,削足适履。二是部分农信社学习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目的不明确,机械地照搬照套,盲目地囫囵吞枣,有的甚至念歪了“经”,不求实际,不问实效,不讲成败,应付了事。三是专项票据发行、兑付工作与统一法人治理改革同步进行,使基层社对改革目标定位存在认识偏差,助长了短期行为,不少基层社在政策导向上重正向激励机制,轻管理约束机制,认为改革是为了获得政策支持,即获得央行专项资金,而对“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等改革目标认识不够。为了做到两不误,他们坚持务实、务虚两手抓,在法人治理改革过程中,只是按文件要求,形式上修修补补,资料上收集整理,认认真真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四是政策扶持缺乏正向引导。部分省政府为了解决改革过渡时期亏损农信社股金分红问题,采取了一些扶持政策,这一激励政策虽解决了亏损的分红困难,但对盈余社缺乏正向激励作用,应不论盈亏,均应给予扶持,不断增强其增收节支创效积极性。五是权责严重分离,一方面省、市、县联社三级法人,县级联社有经营权,而无决策权,上级联社有决策权,又不经营,不担风险责任;另一方面,县级联社“三会”“三长”制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难以实施,理事长、主任、监事长等各自的职责范围难以界定,越位、缺位、空位及虚位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监事长在“三长”中的地位最低,待遇最差,并服从同级理事长、主任统一领导,工作不独立,说话无权威,监督难超拓。六是整个改革不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并在前后改革中政府官员扮演着主导一切的角色。农信社由“无爹无娘”变为“婆妈满堂”,多头管理,“婆婆、妈妈”多,政出多门,带来环节多、检查多、报表多、处罚多及重复劳动多,难办事,难成事,使基层社既无所适从,心力憔悴,更无心搞管理,无力谈经营,无法谋发展。农信社改革国家花钱买机制,从一些地方看,并没有多大的进步和发展。经营方式未变,管理手段未变,资产质量未变,仅仅是机构、名称、人员有所变化和花钱买来多几个部门管自己。农信社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改革的目标应以市场为向导,改革的结果应提高工作质效,改革的方式应按先定目标后办试点,再定方案,最后全面铺开的操作顺序进行,不盲动、乱动、瞎动,不然劳民伤财,最终折腾苦的还是基层农信社的员工。

    误区之四:改革框架目标与实践结果存在很大差距。按现时的农信社改革“四种”类型,即农信社两级法人、联社统一法人、合作银行、合作股份银行等均无法有效解决所有者缺位,民主管理及抗御风险等问题,产权不清,所有者缺位,法人治理无法落实等,是农信社改革面临的重大难题,农信社名义上归社员所有,虽然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但由于股权结构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社员股金在农信社资本金中所占比重小,且分散广,社员在农信社所有权难以体现。同时募集股金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农信社的客户,他们有的只是为了获取贷款服务资格及利率优惠等个人利益,至于参与农信社管理和经营好坏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事,一旦农信社经营不善,他们会按“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抽走入股资金,给农信社制造风险,特别是那些信用缺失的客户,入股后小钱换大钱,欠贷不还, 也为农信社信贷埋下了风险伏笔。现有“四种”改革模式中,无论股权设置是“一人一票制”还是“一股一票”制,均暴露出的是产权关系模糊,所有者缺位,风险无人承担,损失无人负责等问题,由此导致无法实现“自负盈亏”,也难以做到“自担风险”。要使农信社改革顺利成功,应跳出计划经济的框框,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按市场运作,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政企分开,抓紧股份改造,明晰产权结构,大胆金融创新,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为让农信社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必须打破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的限制,依靠市场机制,走股份制路子,运用经济手段加强管理,利用市场机制选拔人才,将农信社办成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

        误区之五:农信社合法的地位没有明确。从整个金融部门看,人行有人行法,商业银行有商业银行法,唯独只有农信社没有法,作为改革中的农信社如何按照法律规定进入和退出市场,并怎样依规经营运作及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有一个法律上的规定。目前农信社没有立法,带来许多不利后果。一是银监部门对农信社的监管无依据,仍套用商业银行法、公司法的某些条款进行监管,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二是农信社因没立法,以至于侵害农信社权益及一些机构违规操作现象屡禁不止,无法可依。三是因农信社管理、经营等引发的经济纠纷,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司法判决执行,有的无所适从、有的无法可依有的简单的套用,影响到公正司法,为此农信社应有自己的法律制度,要在农信社改革的同时要加快立法进程。

     

    相关热词搜索: 五大 误区 农信社 走出 改革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