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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挝北部山区阿卡人移居坝区历程的人类学考察

    时间:2020-10-28 08:02:1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在国家化进程中往往会出现文化的碰撞和文明的冲突与融合。20世纪90年代,老挝琅南塔省勐新县政府推行的旨在加强国家对山地民族的管理、并试图以坝区“文明”规训山区“野蛮”的山地民族移居坝区政策随山地民族拒绝下山而宣告失败。随后,政府开展山区的禁毒工作,推动坝区的“替代种植”产业和打工市场的发展。这才使丧失经济来源的山地民族阿卡人下山寻找新出路。移居坝区的阿卡人在不断寻求经济生活改善的同时,也在主动进行文化调适以融入“文明”进程,并力图在国家化进程中获得更大的权益。

    【关键词】老挝北部;阿卡人;移居坝区;文明;野蛮

    【作者】张雨龙,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昆明,530100。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5)01-0059-006

    AN ANTHROPOLOGICAL STUDY ON THE COURSE OF

    THE AKHA’S MIGRATION TO THE LOW LAND AREA

    IN MOUNTAINOUS REGION OF NORTHERN LAOS

    Zhang Yulong

    Abstract:

    There has usually been the cultural collision and fusion between civiliz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nationalization. In the 1990s, the resettlement policy of the hill tribes to the low land area made by the government of Muang Sing County in Luangnamtha province of Laos which aimed at the strengthening of government’s management of the hill tribes and the attempting to discipline the ‘savage’ by the ‘civilization’ in plain area failed due to the refusal of hill tribes to go downhills. Whereafter, the government carried out the work on drug control in mountain area, at the same time, promoted the “shifting cultivation” industry and development of job market. This made the hill tribe Akha who lost their economic sources go downhill to find new solution. The Akha who migrated to the low land area kept seeking to improve economic life and in the meantime to carry out cultural adjustment actively in order to merge into the “civilization” course. In addition, they also strived to maximize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process of nationalization.

    Key Words: Northern Laos; Akha people; resettlement in low land area; civilization; savage

    国家政府推动的民族地区的国家化进程是为了加强对民族地区的管理与控制、改善少数民族群体的生产生活状况,并向他们传播国家倡导的文化、技术、观念等,以让他们融入国家的“文明”进程。但这种试图改善少数民族生活状况的政策并非一蹴而就。1992年至2000年,老挝琅南塔省勐新县推行的旨在加强对山地民族的管理、禁绝毒品原料种植和改善山地民族生存状况的山地民族移居坝区政策,因山区“野蛮”与坝区“文明”的冲突以及政府缺乏相应的制度性安排而招致失败。但此后,在政府加大禁毒力度断绝山地民族通过种植罂粟获得经济来源和坝区“替代种植”产业凸显成效以及坝区打工市场形成等背景下,大量的山地民族开始涌入坝区寻找新出路,并主动进行文化调适以融入坝区“文明”。国家政府推行的山地民族移居坝区政策为何会招致失败?山地民族后来又为何主动下山?移居坝区后山地民族如何进行文化调适以融入坝区“文明”?我们通过老挝勐新县山地民族阿卡人从拒绝下山到主动下山并积极融入主流社会的发展历程来思考这些问题。

    一、“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山地民族移居坝区政策的失败

    国家向边缘地区推行国家化进程的目的就是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将文明传播到这些“野蛮”的地区。“文明”(civilization)往往与“野蛮”(barbarism)和“未开化”(savagery)形成对比。英文civilization源自to civilize(使文雅、教化)。因此,文明(civilization)既指涉进步的人类自我发展过程,也通常被用来描述有组织性的社会生活状态,也就是一种“确立的”社会秩序或生活方式[1]46—50。“文明”一词的“使文雅、教化”涵义意味着通过“教化”可以使“野蛮人”变成“文明人”,通过“文明”规训“野蛮”的行动可使“野蛮人”的社会和文化获得进步。

    老挝北部琅南塔省勐新县是一个以阿卡人、傣泐人、佬族等为主的老挝北部边境县,曾经是金三角地区的主要罂粟种植区之一。1992年至2000年期间,勐新县政府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推行了山地民族移居坝区的政策。一是为了加强国家对山地民族的管理和全面禁毒。勐新县的阿卡人、苗族等山地民族长期生活在山区,他们长期远离国家的管理中心,以种植罂粟为生,是国家管理和开展禁毒工作的难点。将山地民族移居坝区可以使他们远离罂粟种植地而达到禁种罂粟和规范管理的目的。二是为了促进勐新县城及周边的发展以及改善山地民族的生存状况。勐新县城规模小、县城周边的人口较少。山地民族移居到县城周边的坝区,有利于县城及周边地区的发展,也可以改善山地民族的生活状况。政策推行期间,政府对搬迁到坝区的人给予划拨土地、修通公路、修通自来水等帮助。

    然而,这一在国家看来是有益于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的实施却阻力重重。1992年至2000年近十年的时间里,在勐新县政府任职的阿卡人梅沃代表政府曾无数次到山区动员阿卡人移居坝区,但绝大部分山区阿卡人都拒绝了梅沃,政府推行的政策因山地民族拒绝下山而宣告失败据老挝勐新县政府统计,1992年到2000年期间,山区的53个阿卡人村寨只有1个村寨搬迁到坝区。。

    山区阿卡人不愿意搬迁到坝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害怕坝区的疟疾、风寒、瘴气等热带疾病。对于山区阿卡人来说,他们对于坝区的热带疾病的免疫能力非常低,在过去老挝还没有良好的医疗条件克服这些疾病的前提下,山区阿卡人一旦染上热带疾病就面临着生命危险。曾经出现的大量的山区阿卡人移居坝区后死亡的现象至今仍然令阿卡人感到恐惧。据调查,勐新县几个阿卡人村寨从山区移居坝区后因患热带疾病死亡人数如下:帕雅洛村1951年至1955年约60人(当时村寨有约70户380人);批遮村1980年至1984年已有40多人(村寨约60户330人)死亡;坝枯村1992年至1995年死去了50多人(村寨当时有48户257人)。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他们不愿意放弃种植罂粟的机会。在山区种植罂粟并不需要像在坝区种植水稻那样投入大量的劳动力和时间,还可以获得比种植水稻更好的收益。并且,长期生活在山区以刀耕火种为主要生计方式的阿卡人并不擅长种植水稻。

    山区阿卡人害怕坝区的热带疾病以及不擅长种植水稻都与他们长期生活在山区形成的惯习有关。所谓的惯习,“是持续的、可转换的性情倾向系统。” [2]85惯习往往与场域联系在一起,即惯习是场域的惯习,脱离场域的惯习也是不存在的。惯习与产生它的场域之间基本上是“吻合的关系”,与非产生它的场域之间常出现“不吻合”的现象[3]。这样的“不吻合”现象还可能带来危险和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阿卡人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不愿意冒险移居坝区是可以理解的。

    民族学人类学研究

    但或许更深层的原因是国家和山地民族对“文明”与“野蛮”的理解不同导致了这种试图以“文明”规训“野蛮”的行动的失败。老挝的主体民族是佬族,居住在坝区,以种植水稻为生。在主体民族看来,坝区是文明的,山区是野蛮的,“坝区文明”应该规训“山区野蛮”。可在山地民族看来,坝区有轻易患上热带疾病死亡的威胁,坝区种植水稻的经济收入比山区种植罂粟要少,这样一个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且经济收益并不好的坝区谈不上“文明”,是让山地民族感到恐惧的“死亡区”。所以,“山区野蛮民族”并不认为自己是“野蛮”的,认为没有必要被“坝区文明”规训和育化。正所谓“文明人的‘文明’和野蛮人的‘野蛮’往往很难分别高下。” [4]2因此,“文明”规训“野蛮”没有那么容易。

    老挝北部山地民族阿卡人移居坝区政策的失败,并不表明山地民族有意反国家化进程,要逃避“文明”,而是他们还没有做好接受一种新“文明”的准备。而从国家层面来看,他们当时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来铲除罂粟种植,从而断绝这样一种不文明的生计方式。此外,政府方面还只是简单地认为主体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可以适合于所有民族的,除了安排移民按照主体民族的方式进行生产生活之外,并没有合理的“归化”“育化”山地民族的制度性安排。

    二、“市场”冲破“惯习”:山地民族主动下山

    山地民族拒绝移居坝区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冒险打破原有的惯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政府并没有为他们移居坝区后的生存发展提供新的机会和路径。后来老挝政府禁毒工作力度的加大、中老合作开展的“替代种植”项目初显成效和坝区的打工市场形成等就为山区阿卡人打破原有的惯习移居坝区提供了条件。

    2001年和2002年,勐新县政府有计划地修通了县城通往每个村寨的公路(土路)。公路作为连接“坝区文明”与“山区野蛮”的纽带作用开始凸显。公路的修通不仅方便了山区居民的生产生活,也促进了坝区与山区间的往来和相互了解。许多山区居民开始不再对坝区热带疾病有那么强烈的恐惧感,这也得益于老挝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公路的修通强化了政府对山区的管理和控制,也便于政府在山区的禁毒工作的开展。

    老挝政府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后就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工作,但北部地区的禁毒成效从2002年才开始凸显。2001年,老挝出台了《老挝2001~2005年禁种毒品计划》,计划到2005年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前夕,老挝全境禁种罂粟。根据5年计划,琅南塔省勐新县于2002年开始加大对山区的禁毒力度。政府的禁毒决心加上刚修通的公路带来的便利交通,使得此次的山区禁毒工作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加有成效。2002年后,绝大部分山区居民都不再种植罂粟,大部分大烟吸食者都被送到戒毒所戒毒。丧失罂粟种植这一重要的经济来源后又没有找到新的经济来源,使得山区阿卡人的经济收入越来越少,生活越发困难。山区阿卡人开始寻找新的发展机会和方式。

    此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老挝政府和中国政府合作开展的“替代种植”项目初显成效。不仅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进入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项目,而且老挝北部坝区和低海拔地区的居民也开始种植甘蔗、橡胶等经济作物。2002年左右,在老挝北部勐新县城周边建立的甘蔗园、橡胶园等需要大量的长工和短工来管理,这为周边的居民提供了大量的打工机会。大量的农民通过到种植园打短工和种植甘蔗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收入,日子越来越好。

    就这样,2002年后,坝区及周边地区的打工市场、橡胶市场和甘蔗市场具有的良好发展机遇,强烈地驱使着大量的山区阿卡人冲破已有的惯习涌入坝区。据调查,勐新县城周边的阿卡人村寨从2002年6个增加到2013年的38个,勐新县境内只有20个阿卡人村寨还在山区,并且山区的阿卡人还在不断地迁入坝区的阿卡人村寨中。距离勐新县城约93公里的帕雅洛村的山区阿卡人迁入过程可以视为山区阿卡人移居坝区过程的缩影。1987年,帕雅洛村建寨时只有7户,1993年因为没有足够的学龄儿童错过了政府资助建立村小学的机会。2002年,只有25户的帕雅洛村因为少于30户差点被合并到其他大的阿卡人村寨,幸好村长从山区引进了8户阿卡人才逃过此劫。可是,2003年后,大量的山区阿卡人涌入帕雅洛村。2004年和2005年,分别有7户和15户山区阿卡人迁入帕雅洛村。2005年,帕雅洛村村民开始积极种植橡胶,村里几乎所有能种植橡胶的土地都被村民抢占完毕了,若再有山区居民搬迁入村则意味着没有土地可分配,村民也不希望再有外来的村民迁入。但这并不能阻止山区的居民迁入。2012年和2013年,分别有5和9户山区阿卡人通过各种关系历经周折迁入了帕雅洛村。截至2013年8月,帕雅洛村有75户(85对夫妇)388人。帕雅洛村是由来自勐新县的帕雅洛村、阿甲迈村和勐老县的缅控村、嘎切村等的村民组成的移民聚居村。

    在勐新县城周边,类似帕雅洛村的移民聚居村比比皆是。这些移民聚居村的发展历程也表明:山区阿卡人不愿意一直生活在山区以被视为犯法、“野蛮”的罂粟种植为生,只要国家政府为他们找到合适的发展机会和路径,他们就可能离开山区到坝区开始新的生活。对于这些村寨而言,尽快形成新的惯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惯习作为一种无形的道德力量对于村寨具有重要的整合作用[5]。那么,如何在新的场域里形成新的惯习,如何进行文化调适,山区“野蛮”如何融入坝区“文明”等都是移居坝区的阿卡人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传统”嵌入“现代”:山地文明与坝区文明的融合

    老挝政府为坝区居民提供了通过种植甘蔗和橡胶等经济作物获得经济发展的机会,这是山地民族由拒绝下山到想方设法主动迁入坝区的根本原因。移居坝区的阿卡人在改善经济生活状况的同时进行文化调适以融入现代文明进程,从而提高自身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

    移居坝区的阿卡人开始到周边的甘蔗园、橡胶园等地打工挣钱,然后种植甘蔗和橡胶。目前,橡胶种植已经成为生活在老挝北部低海拔地区的阿卡人村寨的主要生产方式,橡胶收益以及与橡胶有关的收益也逐渐成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例如,勐新县帕雅洛村的土地总面积约13525亩,2012年的橡胶种植面积达到4500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33%,还有占土地总面积296%的约4000亩轮歇地都准备种植橡胶。帕雅洛村2012年的总收入约为863283元,其中,打工收入为432283元,占总收入的501%;甘蔗收入186000元,占总收入的215%;橡胶收入约10万元,占总收入的116%。需要说明的是,打工收入主要是来自村民从事挖橡胶穴、挖橡胶带、翻新橡胶带、除草等工作。

    参与打工市场、甘蔗种植业和橡胶种植业等市场导向型的产业发展过程中,阿卡人同外界的经济社会交往比以往更加密切,他们的信誉也变得更加重要。此时,老挝阿卡人因他们的罂粟种植历史、刀耕火种方式闻名,离开了所谓的“野蛮”山区而进入了“文明”坝区的阿卡人必须抹去“野蛮”印记,消除“污名”,从而成为一个“文明人”。

    随着甘蔗、橡胶等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移居坝区的阿卡人已经逐渐放弃了所谓的“落后的”“原始的”刀耕火种方式,代之以“先进的”“现代的”甘蔗种植、橡胶种植、打工等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但这并不能完全洗刷阿卡人的“野蛮”印记,也不能消除“污名”。

    阿卡人的“野蛮”印记和所蒙受的“污名”首先与他们的罂粟种植历史直接相关。罂粟作为毒品原料可带来客观的经济利益,早期的殖民统治者为了殖民统治和经济利益将罂粟带入老挝,羸弱的老挝政府和各种势力则为了自身的政治、经济等利益,同殖民统治者一道扩展罂粟种植规模,他们“建立罂粟种植基地和鸦片收购站,并提供现代化运输工具参与贩运毒品,‘以毒养军,以军护毒’,通过贩毒来为其政权与势力提供强大资金支持。” [6]4种植罂粟的山地民族成了殖民统治者和国内各种势力压榨和剥削的对象,做出经济贡献的他们成了这些统治者眼中的“功臣”。当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后,老挝政府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工作。此时,长期受殖民统治者和老挝各方势力剥削和压榨的山地民族从种植罂粟贡献经济利益的“功臣”成了国家乃至全世界全人类的“毒瘤”“罪人”。从此,一提到山区的阿卡人,人们就认为阿卡人都以种植罂粟为生,都是瘾君子、贩毒者,他们愚昧到生病不吃药而吸大烟的地步等等。

    既然阿卡人所蒙受的污名与罂粟种植与吸毒有直接的关系,那么,阿卡人要消除污名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禁种罂粟和戒毒。早在2002年,勐新县坝区及周边的阿卡人村寨都已经全面禁种罂粟,山区的阿卡人村寨也在随后几年逐渐禁种了罂粟。虽然罂粟已经禁种了,但阿卡人村寨里依然还有人吸食鸦片,努力戒毒成了阿卡人消除污名的一种方式。如今,阿卡人村寨的吸毒者一旦被发现,就被送到县里和省里的戒毒所。笔者在琅南塔省戒毒中心了解到:2013年8月,在省戒毒中心接受戒毒的吸毒者共计1377人,其中阿卡人有869人,占704%。客观上讲,阿卡人吸毒人数在减少,但阿卡人在吸毒者中所占的比重依然较高,他们需要继续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消除由此蒙受的污名。

    阿卡人所蒙受的污名不仅与他们所从事的罂粟种植和吸毒有关,还与外人的成见有关。正所谓“污名确实是特征和成见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7]59所以,阿卡人要洗去蒙受的污名或者消除“野蛮”印记的目的并不是仅仅通过改变“原始的”生计方式、消除罂粟种植者和吸毒者的形象以及改善生活状况等就能达到,他们还要尽可能地接受、融入“坝区文明”以减少和消除外人对他们的各种成见。

    要消除外人的成见,革除阿卡人自身传统文化习俗中的陋习,同时又对那些具有积极意义的传统文化进行解释和宣传是非常必要的。在扩大化的社会交往和文化交流过程中,阿卡人开始意识到了他们的节日活动、祭祀仪式、禁忌等传统文化中的部分内容已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需要做出一些改变。2012年8月15日,老挝勐新县的“阿卡人文化小组”在辟遮村召开了“阿卡人文化发展讨论会”。邀请所有阿卡人村寨的最玛、长老、村长、文书、会计等人参加。在会议上,参会者一致认为那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阻碍社会发展的传统文化、习俗、禁忌等需要摒弃或做出修改,并制定实施了“阿卡人文化习俗调整方案”。同时,勐新县阿卡人在讨论会上决定效仿中国西双版纳地区,每年都定期举办区域性、族群性的“勐新县阿卡人嘎汤帕节庆典”。

    之所以从阿卡人的12个传统节日中选择“嘎汤帕”节作为代表性节日,一方面是“嘎汤帕”节能较为充分地展示了阿卡人的传统文化,具有“辞旧迎新”意义的“嘎汤帕”节正好预示着阿卡人告别旧时的“野蛮”时代进入新的“文明”时代;另一方面是“嘎汤帕”节在年底举办,农闲期的阿卡人有充足的时间和较多的储蓄筹备节庆活动,并且干季的阿卡人村寨交通较为便利、村容村貌较好,能够向人们展现阿卡人社会的“新”貌。虽然大量的山区阿卡人移居坝区使得老挝国家对阿卡人有更多的了解,并于2005年将“阿卡人”确定为49个民族之一,“阿卡”的称谓也代替过去的“戈”“依戈”等[8]成为唯一合法的族称。但是,阿卡人在国家层面上还是一个“新”的民族,其文化需要更多人的了解,其族群的合法身份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其合格公民形象更需要进一步塑造。每年定期举办的“勐新县阿卡人嘎汤帕节庆典”成了实现这些目的的一个重要平台。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筹备,“首届勐新县阿卡人嘎汤帕节”于2013年1月4日-6日在勐新县南滇宋波村举行。该节庆由20多个阿卡人村寨共同出资举办,由南滇宋波村、帕雅洛村、南迷村三个村寨联合承办。该节日庆典成了一个超越村寨界限的传统与现代的各种文化元素混搭的节日,其目的就是希望把原本属于各个村寨的“嘎汤帕”建构成表达族群身份的文化符号,通过节日庆典来展示阿卡人的优秀文化,以此洗刷外人心中阿卡人是祭鬼民族和“野蛮”民族的印记,从而强调阿卡人族群存在的合法性。由此来提高族群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身份地位[9]。同时也在节日庆典上展示阿卡人从“野蛮”山区步入“文明”坝区后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以表明阿卡人也能成为“文明”人的决心。

    阿卡人的努力发展过程既是蒙受污名的阿卡人对自身处境做出的反应,也是他们消除“野蛮”印记并融入“文明”进程和国家体系的过程,其目的就是使民族群体成为国家的合法族群,从而提高族群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地位。

    结语

    老挝北部山区阿卡人移居坝区并融入坝区“文明”的历程是曲折的。最初山区阿卡人拒绝移居坝区政策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冒险打破原有的惯习,也是因为国家和山地民族对“文明”与“野蛮”的理解不同而引起了“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如果我们承认“文明是件东拼西凑的百衲衣,谁也不能夸口是他‘独家制造’。” [4]3那么,消除“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并推动“文明化”进程是可能的,但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来实现。同样地,用所谓的“文明”规训所谓的“野蛮”并非是理所当然的,也不是轻而易举的。

    山地民族阿卡人从始至终都没有逃离“国家”,也没有逃避“文明”进程。或许,阿卡人可能无法道明何谓“国家”?但他们明白约瑟夫·R·斯特雷耶所说的:在现代世界,最可怕的命运莫过于失去国家。一个人可以没有家庭、没有固定的居民身份或宗教归属,“但如果他没有国家,他什么也不是。他没有权利,缺乏安全保障,几乎没有机会去得到有意义的职业。” [10]1阿卡人从始至终都没能避开“国家”,他们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紧密关联。当老挝国家陷入殖民统治时,阿卡人被迫种植罂粟,成为殖民剥削的对象。当老挝国家摆脱殖民统治推动国家化进程时,阿卡人成了国家文明要规训的“野蛮民族”。尽管国家以“文明”规训“野蛮民族”阿卡人的过程阻力重重,但依然在进行中。阿卡人的发展历程都是在国家在场的情况下发生的,阿卡人并没有像詹姆斯·C·斯科特所说的那样进行“弱者的反抗”[11]或者运用“不被统治的艺术”[12]来反国家化进程。相反,阿卡人借助国家提供的那些对自身有利的条件和机会,改变自身的生存生活方式,洗刷“野蛮”印记以融入国家“文明”,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新的条件。这样就有可能既让自身融为国家之一部分,又使国家的社会整合目的能够实现[13]。

    从国家层面来看,民族国家在推动民族地区或边缘地区的国家化进程和“文明”化进程中,除国家意志外,还应该充分了解民族地区的特点和民族群体的意愿。这样,或许可以避免像老挝北部勐新县政府推行的山地民族移居坝区政策的失败那样的情况。同时,国家应该更多地考虑民族群体的生计和发展问题,为他们的生存发展提供机会和条件,为国民创造更多的实现价值的机会。“国家在场对于民族文化多样性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14]所以,促进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以保证民族群体得以继续发展的文化基础是国家推动“文明”进程的重要内容。国家还应该为国民融入文明进程和国家体系提供智力和制度支持。

    参考文献:

    [1][英]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M]刘建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2005

    [2]Pierre Bourdieu: The Logic of Practice, Translated by Richard Ni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

    [3][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4][美]罗伯斯·路威文明与野蛮[M]吕叔湘,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5]周怡共同体整合的制度环境:惯习与村规民约——H村个案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5(6)

    [6]马亚辉老挝禁毒政策的历史演变[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2(4)

    [7][美]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M]宋立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8]申旭,马树洪当代老挝[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9]张雨龙,马翀炜传统嵌入现代:老挝勐新县阿卡人“嘎汤帕”节的人类学考察[G]//节日研究(跨境民族节日专辑)济南:泰山出版社,2013

    [10][美]约瑟夫·R·斯特雷耶现代国家的起源[M]华佳,等,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11][美]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M]郑广怀,等,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7

    [12] James C Scott 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 An Anarchist History of Upland Southeast Asia[M] New Haven and London :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9

    [13]马翀炜,张雨龙对泰国北部山区一次村民选举的人类学考察[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14]马翀炜,张雨龙国家在场对于文化多样性的意义——中、老、泰、缅、越哈尼—阿卡人的节日考察[J]世界民族,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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