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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文学”热的冷思考

    时间:2020-11-22 08:03:4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内容提要近年来,在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的质疑和反思的过程中,研究界出现了一股“民国文学”研究热潮。处在争议之中的“民国文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科所面临的问题,诸如文学研究中的意识形态问题、文学史分期以及现代文学起点等。因概念指向的模糊以及缺乏有效的理论根基,“民国文学”的理论设想出现阐释迥异、甚至互相矛盾的现象,而且“民国文学”极力主张的按朝代更替进行文学史分期和在“民国”语境中“还原”现代文学的理论经不起推敲和质疑。因此,“民国文学”的研究理论应立足当下、内外兼顾、合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等几个方面建构起合理的研究体系,并进行具体有效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现代文学民国文学理论限度研究困境

    〔中图分类号〕I10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4)01-0049-07

    “民国文学”是近年来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研究中的热门话题之一。在国内一些重要学术刊物的推动下,一批在研究界颇有影响的中青年学者根据各自的研究思路纷纷提出了 “民国文学”研究的相关理论构想,主要有 “民国文学史”、 “民国文学风范”、 “民国史视角”、 “民国机制”、“民国性”等。①不少研究者把“民国文学”视为学科新的学术生长点,认为这一全新的研究视野打破了学科研究较为沉闷局面。我们在期待“民国文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应冷静深入地思考这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就有研究者提出“民国文学”这个概念,但当时并没有受到重视,为什么这个并不新鲜的话题到现在才被学界重提?被寄予厚望的“民国文学”究竟能否真的像有些研究者说的,解决了一直困扰着学科发展的难题,能否真正担当起使中国现代文学学科重焕生命力的重任?备受争议的“民国文学”概念在学界未能形成普遍共识,作为一个并不成熟的理论,它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完善?任何理论既要受到实践的检验,那么“民国文学”的理论设想如何落实到具体的研究工作之中?只有正视“民国文学”研究视角的不足,才能逐步完善其理论体系;只有解决了“民国文学”现阶段面临的诸多问题,才能避免学科发展因盲目逐新而陷入尴尬处境。

    一、“民国文学”概念的提出与学科的困境

    为了凸显“民国文学”概念的合法性和必然性,提出者列举了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历来命名的弊端并列举出了学科框架中的种种难题,如文学史写作的意识形态和价值立场问题,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问题,通俗文学、旧体诗词等被“现代”视野遮蔽的问题等,而这些问题都来源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视野中的“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的二元思维模式。为“现代”祛魅成为当下文学研究的核心任务,认为“民国文学”不仅能解决上述难题,还能使学科研究从盲目逐外的焦虑中解脱出来。客观地说,提出“民国文学”概念探索拓宽学科研究边界的锐气值得称道,且从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数量逐年上升的趋势来看,“民国文学”研究确实成为新的热点,但它是否真正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学科面临的种种难题?

    2014年第1期

    “民国文学”热的冷思考

    随着文学史写作观念的更新,研究者们开始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意识形态话语以及把来源于西方的现代性理论作为建构文学史的价值空间和时间界限的观念进行了深入的反思,提出了不少颇有影响的文学史命题,如打通近代、现代和当代的“20世纪中国文学”,以现代性整体观照的“现代中国文学”等。然而不管是传统的“新文学”、“中国现代文学”,还是新近的“20世纪中国文学”、“现代中国文学”, 其命名大多侧重文学史的意义方面。然而,任何一种价值尺度必然会遮蔽与之相悖的文学现象,这确实是以往文学史写作不合理之处,于是,用以取代中国现代文学的“民国文学”被提出,较为经典的理由是,“与‘现代文学’这一意义概念相比,‘中华民国文学’作为一种时间概念具有多元的属性,而相对减少了文学史命名中的意识形态色彩和先入为主的价值观”。张福贵:《经典文学史的书写与文学史观的反思——以严家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为中心》,《文艺研究》2012年第8期。论者认为,“时间概念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没有价值取向,没有先入为主的主观性,不限定任何的意义评价,只是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研究的时空边界”,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命名就应该从意义的概念重新回到时间概念上来”。张福贵:《时间概念与意义概念:关于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文学世纪》(香港)2003年第4期。“民国文学”概念就是针对以往以价值取向和意义建构文学史的局限,用具有自然属性的历史时间来给文学史命名,借此解决文学史价值观单一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扩大文学史的空间以容纳不同价值取向的文学现象。“中华民国”作为历史事实有它在史著中存在的客观必然,但问题是,“中华民国”是否仅为一个时间概念?很显然,“中华民国”不是单纯的公元纪年,作为一个与大陆政权曾经对立并且尚未统一的意识形态命名,不可能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已经宣告了“中华民国”在大陆的终结,但事实上“中华民国”这个“国号”仍然由国民党政权在台湾沿袭至今,也不可能是“中性”的。如果说新民主主义革命视野下的“现代”关涉了较多的政治意识形态内容,那么“民国文学”概念只是转换了另一种政治视角,与文学史脱离政治的初衷相悖。那么,“民国文学”和现代文学的命名哪一种合适?早在1933年,钱基博就对其采用“现代”而非“民国”为文学史命名进行了这样的说明:“吾书之所为题‘现代’,详于民国以来而略推迹往古者,此物此志也。然不题‘民国’而曰‘现代’,何也?曰:维我民国,肇造日浅,而一时所推文学家者,皆早崭然露头角于让清之末年,甚者遗老自居,不愿奉民国之正朔,宁可以民国概之。”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岳麓书社,2010年。钱基博认为“现代”主要为了区别于古代,而且“民国”成立不久,“民国”制度对文学的影响不大,很多文学家的思想观念、文学成就早在晚清时期就已崭露头角。如果说“民国”是对历史的还原,那么对“现代”的追求和努力就不是对近现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所处的真实历史境遇的展示和还原?更何况当下的文学研究已经注意到政治意识形态的疏离。因此,以政治时代为文学命名,用“民国文学”来取代“现代文学”,是从一种意识形态话语置换为另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并没有真正解决文学史叙事中的价值取向和意义评价问题。

    从“民国”概念入手,通过还原民国时期文学的整体面貌,能将“现代”视域中被人为遮蔽的文学现象重新找回,这是“民国文学”提出的主要意图之一。论者认为,一些实存于民国但却游离在以往的文学史之外的文学现象,如言情、侦探、武侠等通俗文学以及旧体诗词,包括理论主张与左翼相对立的作家作品等,得不到全面而公正的评价,而“民国文学”则可以包容这些文学现象。其实,这些所谓被遮蔽的内容,是因为狭隘地理解了“现代”而造成的,并非概念本身的问题。通俗文学与现代性并不矛盾,不少现代文学史著也已经将通俗文学列入其中,如范伯群、汤哲声的《中国现代通俗文学史》深入探讨了通俗文学中的现代性问题,黄修己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不仅对通俗文学设专章介绍,而且对“五四”之后旧体诗词的发展也进行了概述;文学主张和创作思想与“左翼”相左的作家如沈从文、张爱玲,被认为是现代文逆流的林纾、学衡派、甲寅派等也回到了我们的阅读和研究视野并被正确评价。当然,文学史著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面面俱到,那些与文学发展相背离的作品随着时间的流逝终将会被历史淹没。中国古代文学几千年可谓浩如烟海,但留在文学史中的作家作品数量极为有限,某些文学现象被遮蔽不能成为否定“现代性”的理由,更何况当下的文学史中大多是非常优秀的作品。当然,对那些在主流文学史的框架中被遮蔽的文学现象,可以编写通俗小说史或者地域文学史等进行补充,没有必要全部纳入,否则文学史就会成为无所不包的“大杂烩”。

    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起点到底是1915、1917还是1919年,这是学界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严家炎的《20世纪中国文学史》将起点推至1898年“戊戌变法”前后,另外还有1907、1895、1840年等各种不同的说法,更早的是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所认为的新文学起源应该是晚明。“民国文学”论者认为沿用以朝代作为文学史分界的传统,不仅明确了现代文学的开端,还找回文学史中消失了的7年(1912~1919)。或许将来“民国”成为历史之后,“民国文学”得到认可,但作为起点的1912年并没有解决中国现代文学起源问题,因为中国文学由古代向“现代”转变的节点,仍然是我们应该追问和探讨的问题。辛亥革命虽然推翻满清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却不能成为划分文学阶段的依据,因为不管是1911年的辛亥革命还是1912年的民国元年,文学都没有发生新的质变,只有“文学革命”之后,文学才有了质的飞跃。如果说1912年在文学史上非常重要,那为什么1912年没有出现让中国文学发生质变的文学现象?那为什么《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于1917年,《狂人日记》发表在1918年,而不是1912年?丁帆尽管极力主张把1912年以来的文学纳入中国现代文学史,但他认为如果写文学史,这一时段(1912~1919)的文学“应该毫无私心、毫不客气、大刀阔斧地砍削”。丁帆:《关于百年文学史入史标准的思考》,《文艺研究》2011年第8期。他这样做的原因应该是这一时段的文学,无论文学史价值还是艺术水准与入史标准尚有差距。因此,1912年建立的民国体制确实有利于新文学的发生发展,但文学史不是政治史,它不与改朝换代同步。既然这样,那么作为“民国”起点的“1912”究竟有没有在文学史中存在的价值,还有没有必要以1912进行分界?

    二、视角的限度与理论的悖反

    “民国文学”虽然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但相关理论却不成体系,甚至观点之间出现矛盾。这是因为“民国文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所指不明,多维度的阐释难以达成共识,表现为相关研究概念众多,有从文学史的宏观层面为现代文学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和设想,如“民国文学史”、“民国史视角”;也有立足于“民国”这个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来对文学现象进行分析和阐释,从操作层面对“民国文学”研究提出具体思路的,如“民国风范”、“民国机制”、“民国性”等,但这种各自为政、众语喧哗的理论态势无助于“民国文学”研究的深入开展。而且研究者对“民国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之间关系所持立场并不完全一致:认为二者势不两立,应该用“中华民国文学史”代替“现代文学”;张福贵:《经典文学史的书写与文学史观的反思——以严家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为中心》,《文艺研究》2012年第8期。也有不排除“现代”的观点,认为“现代”并没有被阐述清楚,“只有在‘民国机制’中,我们才可以真正发现什么是自己的‘现代’”;④李怡、周维东:《文学的“民国机制”答问》,《文艺争鸣》2012年第3期。更有研究者主张仍然在“中国现代文学史”框架内展开研究,“追溯现代文学的传统根源、还原现代文学的历史面貌与发展脉络、探究现代文学的社会文化背景”。秦弓:《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与民国史视角》,《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其实,就“民国文学”批判的“现代”而言,二者并非“水火不容”。李怡在谈到“民国机制”问题时认为:“今天,我们依然需要对这方面的经验加以梳理和追踪,我们需要重新摸索中国自己的‘现代经验’与‘现代思想’,而这一切并不是1990年代以后自西方输入的‘现代性知识体系’能够解释的。”④“民国机制”尽管是对“现代性”研究范式的质疑和反思,但并没有把二者置于非此即彼的对立位置,而是在民国框架内考查“现代文学”发生发展的具体语境,并在“民国机制”的格局中加以分析中国文学自己的“现代”。同样,张堂锜也认为,“民国文学的提出,并不是要取代现代文学,事实上也难以取代,因为二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关注现代文学的民国性,后者关注民国文学的现代性,这是一种在相互参照中丰富彼此的平等关系。”张堂锜:《从“民国文学的现代性”到“现代文学的民国性”》,《 文艺争鸣》2012年第9期。显然,现有的学术体制并没有失去生命力,也没有到非取代不可的程度。其实“民国”和现代性是联系在一起的,民国的体制说到底也体现了现代性的,由君主制变为共和制的“民国”也是现代的一个表现。现代文学中很多作品就是在宣扬西方现代思想,而这些正是民国的核心价值观。

    尽管“民国文学”概念指涉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研究视角和内容大相径庭,但通过整合分析可以归纳出支撑“民国文学”相关理论的两个关键词:一是“分期”,即按政治变革和朝代更替对文学史进行分期;另一个是“还原”,即回到民国语境“还原”被遮蔽的“民国文学”。用“民国文学”代替“中国现代文学”进行命名和分期,提出者给出的理由是:“纵观中国文学史的分期,几乎都是以朝代和时代为分界点的。‘先秦文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文学’、‘唐代文学’、‘宋代文学’、‘元代文学’、‘明清文学’等等,都己经被广泛认同。按照这种惯性,现代文学也不应例外,很自然地就可以命名为‘中华民国文学’。而当代文学则依次顺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张福贵:《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文艺争鸣》2011年第7期。这种延续中国古代文学史建构中的以朝代更替作为划分文学史分期的方法确实是文学史约定俗成的规则,但为什么古代文学采用了断代分期,而在现代文学没有沿袭这个规则?这是因为古代文学史中用作命名的朝代都已经成为没有争议的历史,而“民国”正如上文所论,不仅没成为历史,还有着敏感的政治色彩。如果“民国文学”是一个得到广泛认同的概念,那么首当其冲的应该是仍然运用着“中华民国”的台湾,然而台湾的学科建制中并没有“民国文学史”之类的概念,也没有以1912年为界给文学史进行分期。

    尽管断代分期在历史研究中成为惯例,而且文学史的分期也应该考虑历史的分期,但历史研究不同于文学研究,历史上朝代的更替与文学的发展演变规律并不一致。对历史研究断代分期问题,早在一个世纪前,梁启超就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虽然,时代与时代,相续者也,历史者无间断者也。人间社会之事变,必有终始、因果之关系,故于其间若欲划然分一界线,如两国之定界约焉,此实理势之所不许也。故史家惟以权宜之法,就其事变之著大而有影响于社会者,各以己意约举而分之,以便读者。虽曰武断,亦不得已也。”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华书局,2009年,第172-173页。既然如此,现代文学史按政治变革和朝代更替进行分期的理论就更经不起推敲和质疑。1980年代,王瑶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中强调:“文学史分期应当充分重视文学本身的历史特点和实际情况,而不能生硬地套用通史的框架。”王瑶:《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唐弢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近况》中也提出:“许多人指出,有些现代文学史好像是政治思想史,或者是思想斗争史……其实,文学应当首先是文学,文学史应当首先是文学史。”唐弢:《西方影响与民族风格》,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雷·韦勒克、奥·沃伦有这样的观点:“不应该把文学视为仅仅是人类政治、社会或甚至是理智发展史的消极反映或摹本。因此,文学分期应该纯粹按照文学的标准来制定。”[美]雷纳·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第303、306页。文学的分期尽管大部分反映了政治变革的结果,但也不能不考虑文学的标准,而不是简单地用朝代的更替来为文学史分期。把朝代的更替作为文学的分割点尽管在以往的文学史中普遍采用,但不一定是普遍真理。文学确实受时代很大的影响,朝代在更替,历史在物质地向前发展,但文学并非如此,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而且文学在很多时候并不能和物质社会一同发展,有些文学现象会一直存在于不同的社会阶段。

    最大程度地“还原”历史,是文学史叙事的最基本要求。“民国文学史”概念提出的本意就是用“时间置换意义”,用“更客观”的历史来还原文学史本来的面目,达到重新建构中国现代文学学术谱系的要求。“民国文学”这一话题的热议“并非缘自于思想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学术观念的开放,而是人们在努力还原文学史的本来面目、还原历史的本质属性的过程中,所面对的诸多学术难题经过积累、沉淀之后自然形成的结果。”张福贵:《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文艺争鸣》2011年第7期。“民国史视角”提出就是要“还原现代文学的历史面貌与发展脉络”,“还原面对民族危机的民国姿态”。⑦秦弓:《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与民国史视角》,《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民国机制”的主要目的也是“回到‘民国’,尊重民国历史的丰富复杂,……在对民国以来历史的还原和追求中建立我们自己的概念、范式和研究的主体性。”李怡:《为什么关注“民国文学”?——在台湾中国现代文学学会的演讲》,《江汉学术》2013年第2期。可见,倡导“民国文学”的学者们本着尊重客观历史的原则,希望通过“民国”视角还原文学史真相,清除以往的文学史著作对文学现象的遮蔽,从而给我们展示一个真实的“民国文学史”。“民国文学”研究都强调了“还原”历史的重要性,但回到历史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或通过中性的时间概念“民国”置换有价值取向的“现代”;或通过“透彻了解现代社会文化背景”“复原文学史的原生态”;⑦或“努力返回到我们自己的历史语境之中,发现中国人在特定历史中的自主选择”。李怡、周维东:《文学的“民国机制”答问》,《文艺争鸣》2012年第3期。可见研究者们都希望展示一个真实的“民国文学”,但遗憾的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历史还原以及还原的可能性有多大,对此学界一直以来没有定论。也就是说“民国文学”只是提供了一种介入历史的方式,一种探究历史的视角,或许在研究中确实能使过去被遮蔽的历史细节凸显出来,但要说真实地还原了文学史的本来面目也未免太过乐观。黄修己曾发表过这样的观点:“历史,我们所编写的历史,没有‘绝对之是’。……保留至今的史料、史迹,有完缺真伪等问题,即使己经全部掌握也不可能完全还原历史的真实原貌。再说史料中最重要的毕竟是文字材料,而语言是不可能完全达到生活真实的,‘能指’不可能完全达到‘所指’。这此文字材料己经与生活原样有了距离,更不要说人为的改篡了。何况后人写史,是不可能完全客观的,因此所有的史著都是特定条件下的人对历史的一种认识过程”。黄修己:《培育一种理性的文学史观》,《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当然笔者并非历史悲观主义者,任何研究者提出的研究构想只要有助于我们认识历史,其求真的学术态度都是值得我们钦敬的,而且任何能有效地还原历史的文学史观也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就“民国文学”来说,其概念所涉及的立论基础很多都是有争议的论题,而且“分期”和“还原”这两个问题都是学界莫衷一是、悬而未决的话题。如果一个理论体系是以有争议的话题作为基础,那么理论的严谨性和说服力就很难保证。薄弱的理论体系是难以支撑起“民国文学”作为一个学科命名的架构。当然,“民国文学”尚在探索阶段,要想以之促进学科发展,真正成为学术生长点,更需要学界的合理化建议甚至批评。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面对质疑能正视并进行努力完善可以使理论体系更严谨。

    三、理论体系和话语规范的建构

    “民国文学”是一个包括了多种观点和理论阐释的概念集合,尽管理论构想显得纷繁芜杂,但似乎可以从中发现其建构体系:以重建中国现代文学谱系的目的,以回到民国还原历史为立足点,以“民国文学史”为话语核心,围绕民国史的宏大叙事视角,在“民国机制”、“民国文学风范”等具体层面展开研究。不可否认,“民国文学”的提出确实为文学史的写作提供了另一种新鲜思路,但现阶段“民国文学”的讨论仍然处于建设理论层面,而且相关研究成果积淀不足。由李怡主编,花木兰文化出版社出版了一套18册的“民国文化与文学研究文丛”,其中不乏研究视域独特,学术价值较高的成果,如张中良《中国现代文学的“民族国家”问题》、李怡、布小继编《民国经济与现代文学》、张武军《民国语境与左翼民族话语考释》、胡安定《民国文学发生期的鸳鸯蝴蝶派研究》等,但单凭这些不成体系,为数有限的论著是支撑不起“民国文学”这个宏大的学科命题的,尤其是相关史著的缺乏。其实“民国文学史”也有过,早在1986年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华民国史》中,李欧梵等撰写过“文学趋势”等专章;百卷本“中国全史”有一部葛留青、张占国在1995年出版的《中国民国文学史》;2011年汤溢泽、廖广莉在《民国文学史研究》中也进行了尝试性的编史《民国文学史纲》。前两部史著带有明显的政治意识相态色彩,而后者则是一个社会与文学的大事年表,都无法体现出“民国文学”的理论向度和核心思想。随着历史的发展,在解决了两岸关系的前提下,“中华民国文学”可能会如论者所说最终成为学科命名,但命名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建构合理的“民国文学”理论体系并促进学科研究深入地开展。

    首先,“民国文学”研究要立足当下,参与社会现实。在谈到中国现代文学学科研究现状的时候,温儒敏曾提出:“重新强调现代文学研究的‘当代责任’,思考如何通过历史研究参与价值重建,是必要而紧迫的。‘回归学术’不等于规避现实,这个学科本来就是很‘现实’的,它的生命就在于不断回应或参与社会现实。”温儒敏:《现代文学研究的“边界”及“价值尺度”问题——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现状的梳理与思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也就是说,回应并参与社会现实是评价我们所从事的文学研究是否有存在价值的标准,这是一个关系到学科生命力的根本性命题。其实很多史家都表达过同样的观点。日本著名学者伊藤虎丸认为:“书写文学史的起点必须置于当下,尤其当置于对现在的不满。历史,不是从过去的‘事实’中翻找出来的,而必须是在与‘对现在的不满’斗争中表现出来的。不是有了过去才有现在,而是有了现在才有过去。”[日]伊藤虎丸:《鲁迅、创造社与日本文学——中日近现代比较文学初探》,孙猛、徐江、李冬木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页。那么,我们的文学研究立足的是怎样的当下,如何去参与社会现实?现阶段,中国以全面现代化作为发展目标,而文化建设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因此我们的文学研究应有助于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文化,在这个目标之下,具有世界性意义的“现代”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虽然“现代”和“现代性”也有着多重阐释和丰富的表现形态,但是随着学科的发展,人们已经从以往保守或者绝对的“现代性”价值尺度中摆脱出来,认识到了其复杂和多面。当然,以“现代性”为价值衡量标准也没有必要剔除“反现代性”的内容,“反现代性”可以和“现代性”一起互为关照,而且有些我们认为“反现代”的并非与现代性完全背离的,有时恰恰是现代性的另一种表现。因此,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重新认识和厘清“现代”的内涵,毕竟对现代化的追求仍然是中国社会的努力方向。在文学史研究中,不一定要追求全面和博大,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与社会发展总趋势相背离的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终将会被历史所淘汰,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民国文学”研究要处理好文学外部研究和自身规律之间关系。文学研究,尤其是文学史研究,怎样才能最接近本质?最可靠的应该是回到历史现场, “还原”文学史的本来面目。但回到历史现场意味着文学研究的视角发生转换,即由以往的文学思潮、文学现象、作家流派,以及文学的语言、风格、审美等内部研究转向与文学相关的社会制度、经济模式、文化宗教,或者文学的生产、出版、传播等外部因素的考察。研究者对“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探究现代文学的社会文化背景”;秦弓:《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与民国史视角》,《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而“民国机制”就是“对国家社会形态的种种结构性因素——法律形态、经济方式、教育体制、宗教形态、日常生活习俗以及文学的生产、传播过程等等”李怡、周维东:《文学的“民国机制”答问》,《文艺争鸣》2012年第3期。进行细致的考察。更为广阔的学术研究领域显然让因研究范围的狭窄而万分焦虑的学界再现生机,“民国文学”最值得称道的就是研究空间的扩展。如果过分强调文学存在的外部环境,那么 “民国文学”研究就极有可能凸显的是民国社会环境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而忽视文学性本身的研究。文学必然会受到时代、政治的影响,但也有其本身的发展规律。外部事件可能会对作家的创作施加影响,但不可能马上让这个作家的创作风格转变。我们知道在现代文学史上,有很多作家始终延续着他们一贯的创作风格和理念,时代和政局的变动并没有在他们的创作中留下明显印迹,如周作人、沈从文、老舍等。汪曾祺在四十多年后的1980年代恢复自由创作,也还是延续着他以往的创作风格。说到底,文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读者得到审美体验,对时代环境和社会制度等外部因素考察主要也还是为了更好地探明作家心理,以便更深入地体会作品的魅力。因此,我们不能把文学研究“还原”成一大堆枯燥的史料,或者把文学史当成社会史或者文化史,甚至大事年表。任何研究视角和模式都不是绝对的,当然也包括“民国文学”命题的提出。为了不局限于某一种思维和视角,“民国文学”研究应内外结合、二者兼顾,既要注重外部语境的“还原”,同时也要注意与社会时代相对独立的审美情感等文学自身的传统研究,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缺憾。

    最为重要的是,“民国文学”研究要吸收、融合前人的研究成果,而不是一味地批判、否定,甚至颠覆。从总体上看,“民国文学”论者持批判的态度,从学科命名、学科建制到价值取向等角度来否定“中国现代文学”学科的研究现状。学科的发展当然需要批判精神,正所谓“不破不立”,但如果没有前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是难以建构起新的学科建制。如果“民国文学”论者刻意将自己置于与其他文学研究根本对立的位置,那么这也是缺乏辩证和包容的二元思维模式。任何学术研究应该是开放的、宽容的,不管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拥护者,还是“民国文学”的赞成者,只要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文学的发展演变历史和本质属性,可以多元共生,或者互相补充,而非势不两立的“取代”。文学研究不需要千人一面,因为每一个研究者都有自己的价值尺度,包括文学史研究也是一样。任何文学史研究都不可能是纯粹的对历史的还原,任何文学史的撰写也只能是我们对历史的想象,其中融入了研究者个人的历史观和评价标准。因此,任何一种尝试着进入历史、探究文学规律的研究方法,都应该得到尊重和肯定,排斥他人的研究成果显然是不够理性的。以包容性的态度去发掘被遮蔽和误读的文学史实,这才是“民国文学”研究和其他文学研究范式之间比较合理的态度。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杨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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