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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藏区做律师:这里需要“臭嘴巴”

    时间:2020-04-28 09:08:0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14年11月10日,甘肅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乡巡回法庭的法官走在前往康乐乡上游村的路上。

    7月4日下午5点半,青海西宁东湖宾馆,我(张青松,下同)握住了泽库县司法局让忠局长有力的大手,藏族小伙洛藏扎西给我献上一条洁白的哈达。就这样,我成了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的一名律师。

    去藏区做律师,这是我心中一向怀有的愿望。但二十多年来,我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很少有这样深入藏区的机会。

    今年4月,我听说司法部和团中央共同组织发起了一项“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所谓“1+1”,就是1名执业律师和1名大学生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成工作搭档,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这项行动已进行十年,先后有1100名律师参与。

    我也想参加,决定后就去填表、申请、报名,三个月后援助通知很快送上门来,我竟然有些激动,仿佛当年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一样。于是,我停掉律所所有的工作,手头的案子也不再接了。

    从北京飞抵西宁,稍作休息,我们第二天便启程赶往泽库。来之前,我对泽库一无所知,网上搜索了一下,也就知道青海最艰苦的地区简称“黄果树”,即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而泽库县就是黄南州辖下的一个贫困县,也是全国榜上有名的无律师县。

    从西宁到泽库开车需4小时,沿途都是盘山公路,一路上晕晕乎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高原反应。让忠局长带领我们到达泽库县城已是晚上9点多,夜色中的小县城灯火通明,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

    早晨醒来,高原反应让我怀疑经历了一场宿醉。站在这片天高云低的广阔草原上,眼前看不到庄稼,到处都是牦牛,黑白帐篷点缀其间,看着身边那些善良淳朴的面孔,很难想象这里的人和法律有什么关系。

    而我要在这里工作一年,履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培养当地法律服务人才、应邀担任服务地政府法律顾问等项目职责。工作了两天,我很快意识到必须成为一个万法皆通的复合型律师人才,因为这里只有我一个律师。

    做一个牧区人

    “有理无钱打官司,法律援助帮助你”,进入泽库,你就会看到县城最显眼的宣传标语。而泽库县司法局就坐落在泽曲镇的幸福路上。

    初来乍到,司法局专门给我安排了一间单人宿舍,就在司法局的楼上。宿舍里还配置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但我更想搬到牧区去,和牧民同吃住共生活。我跟让忠局长说:“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不了解人就不能很好地服务于人。”

    洛藏扎西这次和我一起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他担任我的助手兼翻译,还是本地人。于是,我跟着住进了他家。

    一路上听洛藏扎西介绍,泽库县地处昆仑山系西倾山北麓,黄南藏族自治州中南部,境内平均海拔3700米,全年无绝对无霜期,冬长无夏,春秋相连,牧草生长期仅150天左右,风沙严重,多雪灾,是黄南四县中气候最恶劣、环境最艰苦的一个县。

    全县辖3镇4乡,共64个行政村,340个牧业合作社,总人口不足八万,98%为藏族。在65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草场面积占98%,是一个纯牧业县。

    张青松律师和阿妈一起做饭
    张青松律师和泽库县的孩子们

    藏民夏季逐草而居,洛藏扎西家就在一大片草原上,我入乡随俗住进了大帐篷,开始和一个藏族大家庭一起生活。

    69岁的阿妈有8个孩子,加上孙辈、重孙约38人,她老人家好像也记不清楚。另外一位长辈是80岁的阿姐——因为阿姐是阿爸的姐姐,全家人都叫她阿姐。藏区家人之间的称呼“没大没小”,大的叫哥哥姐姐、小的叫弟弟妹妹,老的叫叔叔阿姨,完全根据看起来的年龄判断。阿妈说我来她家就是她的第九个孩子,所以她的子孙们都喊我大哥。

    在牧区,每天早晨7点半起床,洗漱之后到大帐篷里吃早饭,一般是酥油茶、糌粑、馍馍等。平时主要吃糌粑,糌粑是炒熟的青稞粉,配料是干奶酪、酥油、白糖。好客的女主人会在你碗里放上很大一块酥油,之后在碗里加上奶茶,黄澄澄的一层油,看着都香。

    吃完饭,从牧区驾车约四十分钟到司法局上班,下午5点半下班后开车回帐篷,帮助家里照看下牦牛。本来牦牛不需要照料,但我在家里只吃饭不干活,他们又不收取伙食住宿费,总得找点活干。

    每天晚饭时间,洛藏扎西一家都聚在一起聊天。大多数藏民不会说汉语,所以我必须学藏语。好在藏语很好学,你好是“逮猫”,再见也是“逮猫”,见人就说“逮猫”。两个月下来,我已经能用藏语进行简短的日常交流,和他们聊天常常笑声不断。

    受欢迎的“臭嘴巴”

    在泽库,第一次听见有人叫我“臭嘴巴”的那天,我羞愧地刷了三次牙,并且戒烟一天。但天天被人叫“臭嘴巴”,后来我才弄明白,藏语里的“律师”一词,发音近似“臭嘴巴”。仔细想来,倒也有些贴切。

    “臭嘴巴”在这里很受欢迎,我的办公地点就在泽库县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每天来咨询和寻求法律援助的人络绎不绝。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很少有坐下来闲聊的时候。

    近年来,青海省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延伸,已形成州、县、乡、村、社五级法律援助網络。各级司法部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法律援助不断向农牧区延伸。各州县的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建立55家法律援助机构,近400家乡镇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4500多个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

    五年来,青海省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9000余件。短短两个月内,我也接待咨询144人次,代写文书36份,受理案件31起。和内地一样,这里其实也是世俗人间,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神秘。

    来咨询的大部分是讨薪维权的藏族农牧民工。近年,藏区大批农牧民工进入二、三产业就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欠薪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包工头在工程完工后未支付民工报酬便一走了之,很多包工头是外省人,电话一直联系不上,藏族农牧民工讨薪无果。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尽力联系,从中协调帮他们讨回工钱。若有恶意欠薪的,有时候也要帮助他们起草诉状,搜集证据,到法院去起诉。但是到法院之后,一般也是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如果不在我们法律援助的范围内,不少藏族农牧民工到兰州、西宁、拉萨等地区请律师、打官司。

    藏民现在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包工头来当地招揽工程,藏民会要求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劳动监察大队也会登记备案,收取保证金。

    以往在藏区有什么纠纷,别说你是律师,就是书记出面,也没有喇嘛或村里有威望的老人说话管用。但这种传统的民间调解方式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遵守调解结论,那可能会产生暴力冲突。相反,法院有强制执行力,这给他们一个保障。

    现在越来越多的藏民相信法律的力量,他们也会为一些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偷盗案件找上门来咨询。

    在婚姻纠纷中,藏族夫妇通常也会为财产分割争得面红耳赤。因为藏民没有积累财产的意识,夫妻双方争议的财产主要是首饰。

    相对来说,泽库全县一年发生的刑事案件较少,命案几乎没有,有时也有少数的伤害罪。我听泽库县检察院的人说,这边基本上以盗窃罪居多,比如偷摩托车、偷牦牛。如果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我们通常适时提供法律援助,也可以去为他们辩护。

    很多藏民不清楚偷盗违法,还要坐牢。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盗窃金额3万元以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金额3万元以上则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我接触的被告人多数认罪态度好,可以申请法庭轻判。

    有的时候,我们还要下乡调解案子。有些案件调解需要在现场,比如说像草场纠纷。在藏区,牧民每家都有草场,谁把谁家的草场占用了,谁家草场边界划分出了问题,类似的情况通常要去现场勘察,但草场边界很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本身划界不清存有争议,这类纠纷解决相当棘手,因为对于牧民来讲,草场就像农民的土地一样,寸土必争。若不及时疏导,很可能引发冲突,甚至酿成刑案。

    援助只是开始

    除了咨询、办案外,开展法治讲座和普法宣传也是我的一项日常工作。泽库县党委、政府、学校、公检法也希望律师去讲课,老来问我有没有时间去。

    党委机关希望我去讲一讲依法治国的政策,公安部门则要求听取一些关于刑事案件取证和办案程序、规范执法的问题,学校一般涉到法制教育。给政府机关上课,课堂常常爆满。显然依法治国的理念已在各级政府部门深入人心,法律对他们来讲,能够保证他们正确履行职务,并防范个人职业风险。谁都不愿意犯错,我觉得这是好事。

    在藏区,农牧民一般都住得分散,挨家挨户进行普法宣传不大可能。但只要有重大活动或人比较集中的时候,泽库县司法局会不失时机进行普法宣传。

    藏区牧民大多数家庭都养马,洛藏扎西家就有四匹。马的用途一般就是用来比赛,很少有人骑马放牛放羊,因为摩托车更快。赛马会分为部落赛、村赛、乡镇赛等等,就像内地的足球比赛,一言不合就来一场。乡镇举办的赛马活动比较隆重,配合歌舞、拔河、摔跤等活动,一搞就是三天。

    赛马会几乎把全乡镇的帐篷都吸引过来了,非常热闹。好不容易碰上这么多人,泽库县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人流密集路段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这些年内地律师行业高度发达,已经实现专业细化分工,像我这样只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显然无法满足当地所有的法律服务需求,还需要更多专业的律师来支持。尤其在藏区,藏民更需要藏语律师,而不是带翻译的“臭嘴巴”。

    10年来,“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共向中西部400多个县(区)派出了1100多名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900余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20500余场,化解上万起群体性矛盾纠纷,直接受益群众达1600万余人。

    张青松律师的办公地点就在泽库县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每天来咨询和寻求法律援助的人络绎不绝。

    这对受援地区法律援助体系的完善起到了很大的帮扶作用,解决了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但终究难成为解决问题的终局措施。

    在泽库,自2015年先后有四位内地律师来泽库做志愿律师,我是第五个。虽然每年都有来自各地的志愿律师到泽库参与法律援助,但泽库县一直没有律师,法律援助服务人员依然短缺。如果没有新的志愿律师前往,法律援助服务可能中止。

    另外,“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只适用于法律援助业务,法律援助范围外的当事人请律师难的问题仍没有解决。

    8月14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在帐篷内联合举办了一场“泽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拟以泽库县为试点,从内地选择5-10个志愿律所、10-20名志愿律师,与青海省泽库县司法局展开联建,积极探索解决西部法律援助资源匮乏的新模式。

    目前,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已经和泽库县司法局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联建关系,成为参与试点模式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

    (刘凡荐自《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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