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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文化“仪式化”的初探

    时间:2021-03-25 09:34:3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张艺谋导演的《印象·刘三姐》以自然为媒介、将山水媒介化,并且把源于神话传说的形象——刘三姐置于漓江山水间,从舞台剧到电影再回归自然历经两次祛魅过程。在一次次的文化传播中,“刘三姐”成为一个世俗化的狂欢符号,《印象·刘三姐》在传播中成就本土文化产业的深层机理是值得探讨的,它的成功不是偶然,是多种相关机制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是时间沉淀、意义变迁、祛魅提纯、自然资源与传统文化资源整合的结果。

    关键词:媒介化;印象·刘三姐;祛魅;文化传播;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G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7)11-0100-02

    一、刘三姐符号意义的變迁

    (一)被奇化的民间传说

    刘三姐民间口头传说始于唐代,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有关刘三姐传说最早的文字记载,出现在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三妹山》[1]。关于刘三姐的各种传说都传达出同样的信息:刘三姐是一位爱唱歌、勤劳、勇敢、不向恶势力低头的劳动者形象。她的歌声悠扬,歌词尖锐直指霸道的财主及其同伙,同时,由于大多版本的传说都表明刘三姐所唱歌曲为壮族的山歌,所以在广西一带,人们都尊称刘三姐为壮族“歌仙”,刘三姐成为家喻户晓的用歌声智斗财主,维护下层劳动者的女性形象。刘三姐的形象与其说是社会时代的造就,不如说她是万千下层人民心中的“救世主”,是民间百姓质朴而美好的传说,在广西民间流传的这些传说中刘三姐无外乎都是一种被奇化的美的符号形象。

    (二)祛魅:民间阶级斗争的领袖

    什么是祛魅?通俗来讲就是将笼罩于人类社会现象之上的神化或魔化的种种光环祛除,让世界从感性中走出来,进入理性世界,使人获得自己理解世界、控制世界的主体性地位[2]。壮族“歌仙”刘三姐由“仙”到“人”的演变过程正是这样一种祛魅的过程。刘三姐本是神话传说中的“歌仙”,不食人间烟火,劳苦大众把他们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寄托在刘三姐身上,希望通过意念和虔诚的信仰帮助自己摆脱贫困、受苦受难的境地。这种做法有点类似先民的图腾崇拜,即将生活的希望寄托在可能并不存在之物上。祛魅,正是将刘三姐被神化、奇化的部分摒弃,并将其“光环”褪去,只保留其中接地气的部分,真正帮助百姓走出被压迫的牢笼。

    电影版的《刘三姐》是在广西歌舞剧《刘三姐》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在歌舞剧《刘三姐》中,刘三姐的形象并不是传说中被奇化、美化的“歌仙”,而已经成为阶级斗争领袖,她带领下层劳动者与压榨百姓的地主进行了不懈的抗争。在歌舞剧《刘三姐》中依然保留了民间文化和当地少数民族风情,电影版《刘三姐》的基本情节沿用了歌舞剧的意识形态和美学意象,与歌舞剧版不同的是,电影版中的刘三姐更接近现实社会生活,更具有乡土气息,电影版的改动使得刘三姐真正从遥不可及的神话传说中走出来,进入到大众视野。

    (三)二次祛魅:提纯传说本意

    《印象·刘三姐》是由广西艺术家梅帅元策划,张艺谋任总导演,于2004年正式公演的一个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它以自然为媒介、将山水媒介化,把几乎人们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提纯成一种“印象”,实现了“刘三姐”形象的二次祛魅,从抽象到具体再升华、还原了刘三姐的本真,整部实景演出给观众展现出的是一种返璞归真的意味。《印象·刘三姐》的传播突破了地域和民族的限制,它成为一种广西本土的文化符号,带有本土文化气息,这种传播是一种民族特色文化的传播,通过实景和艺术结合将“刘三姐”形象本真还原出来,并且以大型的山水实景为载体,将神话故事作为一种文化进行传播。

    刘三姐的形象本为神话传说,是早期先民脑海中想象的形象,将自己不具备的能力赋予在这样的女性形象之上,寄托了美好的愿望,这算是广泛意义上的一种崇拜。刘三姐从神话符号走进大众视野是歌舞剧《刘三姐》和电影《刘三姐》的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刘三姐的个人形象完成了第一次祛魅,这两种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将虚无缥缈的符号真正具象化,在此基础上,进行艺术改造,加入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从而让刘三姐扎扎实实走进大众生活中。电影版《刘三姐》是第一次祛魅的延伸,但是并没有开始二次祛魅,真正完成二次祛魅的是《印象·刘三姐》的诞生,它将刘三姐的符号意义还原到自然原始状态,实现了刘三姐符号意义的第二次变迁,《印象·刘三姐》的出现是刘三姐符号意义的提纯。

    二、作为文化产业的《印象·刘三姐》:大众性与艺术性兼具

    (一)广西本土特色的“大众文化经济”

    何谓大众文化?该如何下定义?文化研究者大都各执己见。但是较为认可就是“以大众传播媒介(主要以电子媒介)为手段、按商品市场规律去运作的,旨在使普通大众获得感性愉悦、并融入生活方式之中的日常文化形态。[3]”按照这种解释,《印象·刘三姐》就是一种大众文化的形态,是现代媒介成熟后,商业化作用下的大众文本类型。

    著名文化学者费斯克持有这样的观点——大众文化产品的流通并不是在单一的经济形态下,而是存在于两种经济流通中:即“金融经济”和“文化经济”中[4]。顾名思义,在金融经济形态下流通的大众文化注重的是产品的而交换价值,也就是金钱的多少,其表现或者说传递的就是金钱。而在“文化经济”形态下流通的大众文化,“文化经济”则注重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也就是无形的附加值,表现或者说传递的是某种意义、价值观、快感和社会的认同值。《印象·刘三姐》虽然是在商业化背景下催生出来的产物但它更多的是流通于“文化经济”之中,它所传递的手段是现实场景(人与景)和现代技术的融合,带给观众的是感官的震撼和文化资源的巨大力量。

    (二)大众文化传播中演绎“仪式”的魅力

    在这里,要引出一个概念就是:传播的“仪式观”。传播的“仪式观”最早可能与宗教有着某种联系,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最早在他的著作中写到:“世界的一种替代——社会传播,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存在,这是社会共同体所创造的理想的投影”。这就是最初对传播仪式观最初的解释。传播“仪式观”并不注重对信息的获取而是着眼于某种戏剧化的行为,传播的是一系列戏剧性行为所形成的视觉奇观[5]。《印象·刘三姐》演出用的“山水剧场”,与书童山隔江相望,观众身临其境而又若即若离,大场面的叠加运用形成了一场完美的“仪式”。不论是在外在形式上还是内在神韵上,《印象·刘三姐》的传播都尽显“仪式观”。它用一种神圣仪式的方式向世界各地的人们传播中国传统民族文化,讲述广西本土的少数民族的故事,提升广西文化自信。

    《印象·刘三姐》是刘三姐形象的“仪式化”,这是一场既华丽而又接地气的演出,全场的布景借山水实景,再加上各种灯光的艺术处理,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观众的视觉体验。全场演出排场震撼,人数多达600人,除去少部分表演艺术学生之外,其余演员大都是广西当地的农民,他们亲身参与其中。几百位农民不是在表演而是将日常生活“仪式化”,在山水间,在灯光、乐舞的陪衬下将极具原生态色彩的生活场景演绎得有滋有味。原本刘三姐的形象只存在于神话之中,是人们寄托美好愿望的符号,艺术表现将其理性化,让刘三姐成为一个真正可以帮助百姓的人,不再是一个只存在于想象之中的神仙。在歌舞剧和电影《刘三姐》之后,一部《印象·刘三姐》的实景演出给壮族神话故事披了一件华丽的外衣,将大众文化的传播“仪式化”。没有《印象·刘三姐》,广西当地人就是平常的生产、劳作,简简单单、周而复始,实景演出给她们的生活穿了一件光鲜的礼服,每一次演出都有不同的欣赏者,这也就意味着每次都是一次全新的仪式,全新的传播,全新的接受者和解读者。

    实际上,《印象·刘三姐》可以成就广西本土文化产业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大众文本的易读性、可操作性以及鲜明的民族特色。仪式,是一件美丽的礼服,然而只有这件礼服完全不够,是不能够长远走下去的,文化产业的形成在于内部强大的生命力以及仪式所包含的文本内容。《印象·刘三姐》演出团队大部分是广西本地农民,这就保证了本土特色,加之实景演出并不是公益性的,这就保证了本地演出人员的生活来源,所以说《印象·刘三姐》演出可谓是实现了双赢。

    三、民族文化品牌:大众文化传播的招牌

    品牌效应对于产业来说至关重要,文化产业亦是如此。演出取名为《印象·刘三姐》,名字中“刘三姐”至关重要,这就是民族文化品牌。刘三姐的传说很出名,早就家喻户晓了,演出借“刘三姐”的名声造势,是其大众文本传播的招牌。从经济层面来讲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无疑是成功的,几乎场场爆满,座无虚席。从这个意义来讲,文化产业的形成依靠民族文化,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适当的对民族文化进行开发、利用,以此来保持文化产业长久的生命力。

    但這里有个深刻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印象·刘三姐》真的很好的传承了民族文化了吗,真正将刘三姐的故事活灵活现了吗?其实并没有。《印象·刘三姐》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了利用也加以改造了,不再是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了,而是更多的笔墨放在了“印象”二字上,整个演出只是借题(刘三姐)发挥。那么,它何以成就广西民族文化产业呢?实际上每一次对民族文化的翻新、创新都是一种印象,就像“一千个人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刘三姐”无疑是民族文化的象征,但是,我可以在它之上进行合理的创新、改造。有人说,民族文化需要原原本本的传承,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对民族文化的改造就会让其变味,失去本真,是对民族文化的亵渎。毫无疑问,民族文化是我们宝贵的遗产,尤其是这样优秀的民族文化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民族文化的传承不是一味地循规蹈矩、因循守旧,需要不断给民族文化注入新鲜的血液,让其永远熠熠生辉,光彩夺目。当然,在追求文化产业利益的同时,更不应该只为取悦大众审美情趣,而惘顾民族文化的内涵,这无异于杀鸡取卵,自取灭亡。

    四、结 语

    《印象·刘三姐》成就广西文化产业最大的特色就是敢于打破常规,将大众文化的文本与精英文化的“仪式”紧密结合,使得大众文化不再是平淡无奇,又将巧妙的避免了精英文化的“曲高和寡”。当然,它的成功不仅仅这些因素,但是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将自然山水媒介化,赋予山水新的生命力,进而将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有机整合在一起,以“刘三姐”这个响当当的民族文化品牌做大众文化仪式化的招牌却是《印象·刘三姐》成就广西本土文化产业的强大助力,这对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实际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学璞.论刘三姐文化现象[J].广西社会科学,2008(02).

    [2]任旭斌.祛魅:刘三姐形象的历史演化[J].广西民族研究,2010(1).

    [3]扈海鹂.解读大众文化——在社会学的视野中[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庄晓东.传播与文化盖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詹姆斯·W·凯瑞.丁未译.作为文化的传播:“媒介与社会”论文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东方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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