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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国之爱国者”的王人文

    时间:2020-08-15 07:55:1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说起清末兴起的四川保路运动,人们可以谈出不少令人欢欣鼓舞或悲壮而激烈的故事来,但提到王人文则知之者不多。其实王人文对推动四川保路运动的发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应该了解的。

    1911年8月18日四川保路同志会举行同志例会,会议主持人提议开大会欢送已卸职的原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全体赞同,掌声雷动。“众皆谓此以我保路同志会送国之爱国者,非以四川绅士送川省大官也。”[1]四川保路同志会称王人文为“国之爱国者”已含有浓厚国权者的意味。这是对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思想、品德和工作业绩的赞许、肯定。在四川保路同志会酝酿、成立发展时期,时任护理四川总督的王人文以护卫国权为己任,以满腔爱国热情投入保路斗争。其国权的观念有显著的时代特色。

    王人文,字采丞(臣),一字豹君,云南大理城内苍屏街人,白族,为人足智多谋,善于交际,乐于助人。“故乡里皆以长厚君子目之。”[2]他幼时聪颖过人,1883年中进士,历任贵州、广西、奉天等地知县、知府及至广东按察使、提学使、陕西布政使等职,1908年任四川布政使。1911年1月,四川总督赵尔巽调任东三省总督,以四川布政使王人文为护理四川总督。同年4月,清廷任命王人文为川滇边务大臣,调任原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署四川总督,在赵尔丰未到任前,仍由王人文护理四川总督。然而在王人文尚未卸职之时,四川保路运动发生。他遂积极投身于四川保路运动之中,极力推进运动的开展。

    王人文生活在国家民族危亡、清廷腐败不堪、中国封建社会已走上末路的时代。“国权”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的观念,较为突出地反映了清末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状况。为侵夺中国铁路主权,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与清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600万英镑,将中国人争回的铁路主权,以“国有”的名义,再出卖给西方列强。1911年6月14日,四国银行团借款合同寄至成都,王人文阅后,“反复寻绎,不觉战栗”。他深感借款合同“乃举吾之国权、路权,一畀之四国。而内乱外患,不可思议之大祸,亦将缘此合同,循环发生,不可究诘。”[3]这是王人文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国权”的概念。王人文所称“国权”,主要是指捍卫、维护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的思想和行为。主权是一个国家固有的权力,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侵犯的特征。在中国近代,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民长期为争取和维护国家主权而奋斗,要求摆脱帝国主义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国权”归根结蒂是炽热强烈的爱国情感,在爱国伦理道德的规范指导下,通过理性的社会实践,才能显示其社会历史的意义。一当王人文确定了这一认识,他不仅言之于口,且力行坚持于社会实践。

    四川保路运动以“破约保路”为宗旨。四川人民掀起气势磅礴的保路运动,其目的就在于反对清廷出卖中国铁路主权给西方列强,反对列强侵夺我中国铁路主权。当时,四川传诵着“今爱吾国,必破约以保路”,故“吾人破约保路则爱吾国者”[4]的话语。“破约保路”从一个方面较为明确地体现了“国权”的观念和实践,是“国权”观念和实践的一个显著特点。

    清代末年,清朝政府为摆脱严重的政治危机和解决濒于崩溃的财政困境,不惜用“国有”之名出卖国家主权给西方列强。1911年5月8日臭名昭著的“皇族内阁”成立,第二天就颁布收归铁路干路为“国有”的政策。清廷收铁路干路为“国有”先从粤汉、川汉铁路开刀。当所谓铁路干路“国有”上谕传到四川后,“乡人函电纷驰,争议嚣然”[5],奋起抗争,反对将国家固有主权以“国有”之名出卖给西方列强。租股是川、湘两省商办铁路的命脉。5月22日清廷下旨,“川、湘两省租股,一律停止”,并且“着该督抚迅即刊刻誊黄(指用黄纸誊写或刊印的诏书——作者),遍行晓谕。”[6]在对立面的矛盾斗争中必然有不同的主张和目的。如川汉铁路董事局再呈护理川督王人文代奏清廷折即指出,停止租股,必“激乱民心,后患不可收拾”,应当向清廷“陈明川省租股是股非捐,无须刊刻誊黄”,“以安人心。”[7]前者令“迅即刊刻誊黄”,是清廷丧权误国出卖国家主权的体现,后者反对“誊黄”是捍卫国权的具体行动。

    由于形势日迫,川汉铁路董事局1911年6月11日在成都召开临时会议,传示邮传部大臣盛宣怀和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端方“歌电”的内容,以及邮传部禁发铁路电报之“元电”。其中“歌电”声称川路收归“国有”,其已用及现存之款,一律换发国家铁路股票,概不返还现款。如若川人定要川股还现款,朝廷必借外债,并以川省财政作抵押。其意在挟持川人,不以现款退还股票。这实际是一张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对此,护理川督王人文认为,所存现款应尽给川人,已用之款则换给国家铁路股票。)此电传出,群情愤激,痛斥清廷收川路“不仅要夺路,而且要谋财”;“禁发路事电报,则是剥夺人民言论自由”。[8]在群众一片愤怒谴责声中,忽然有人大喊,要办保路同志会以保路、保川、保国。蒲殿俊即与罗纶等人密议,认为要把争路救国斗争进行到底,必须建立一个人数众多的稳固团体。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与蒲殿俊不但私谊不错,与以蒲殿俊为议长的省咨议局的关系也融洽。同时王人文对盛宣怀、端方等人收路借外债,又夺川民现存股款的作法本来就不赞成,曾多次代奏和密陈转圜之策,但却未获准,且遭清廷严峻申斥。王人文在民众国权精神的鼓励下,决心如实地再向清廷反映川民捍卫国权的正义要求。后当蒲殿俊向王人文请求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时,他毅然采取不加干涉的办法,默许保路同志会为合法的民众组织。

    6月17日上午,在成都岳府街开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大会。会议盛况空前,到会者有二千多人。除川汉铁路的股东、四川咨议局议员和各法团代表外,更多的是闻讯赶来的市民和爱国学生。保路同志会确定了以“破约保路”为宗旨。当天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莅会,全场热烈鼓掌欢迎。王人文登台训示,“态度很诚恳”,对川民争路意见“亦表赞同”,“允为据情代奏”;同时期望大家在运动中“严守秩序,依照法定手续进行”。王人文讲话完毕退会,“群众又报以热烈的掌声”。[9]四川保路同志会的成立,标志着四川保路斗争进入了群众性的新阶段。到这年“夏秋间,保路同志会遍布全川”[10]。而王人文则是四川保路运动的有力推动者之一。

    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后的当天下午,全体人员到总督衙门请愿。岳府街距总督衙门约五里,请愿队伍一律步行。85岁高龄的翰林院编修伍肇龄在人搀扶下作前导。队伍浩浩荡荡地直趋总督衙门,“沿途走起去就是一个很大的示威,街上的市民便都簇拥着跟来。”[11]当请愿人群到达总督衙门时,已把辕门里的一个大敞坝子都站满了。不一会儿王人文穿着朝衣、戴着朝冠走了出来。他“满脸堆着笑容”,站“上一张方桌”,“很心平气和”地说:“大家的来意,已经由罗(纶)副议长转告了,我始终表示同情,请大家尽量发表意见。”争先发言的有七人,他们请王人文代奏清廷,废止借款合同,撤回收路成命。王人文即答复说:“你们快把方才所说的具个呈文来,我立刻代你们电奏,并代你们力争,不行就再争,哪怕争到丢了官,能把我的责任尽到,丢官也是快乐的。”[12]王人文诚恳的回答,使众人深为感动。老翰林伍肇龄率先拜下,二千余人亦跟着下拜。王人文马上从方桌上跳下来答拜,随即众皆欢欣而退。王人文有胆有识不怕丢官死谏,实在难能可贵。

    王人文较为坚定的国权观同他对当时形势的认识有密切关系。清廷铁路干路“国有”政策出笼,激起四川民众激烈地反对。王人文反复寻思,认为“民气过激,恐至危乃国本,乃严推原祸始,厥在借款合同。”[13]他在6月19日呈清廷的奏章中声称:“铁路借款合同于路权国权,丧失太大”[14],指出盛宣怀与四国银行签订川汉、粤汉铁路借款合同的内在联系;为发扬国权的威力,捍卫、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就必须废除川汉、川粤铁路的借款合同,奋起反对清廷横夺民财,奋起反对“丧失国权,误国殃民的外债”,以维护国家主权。王人文在为立宪派人士罗纶代奏的签注驳诘四国银行借款合同中,斥责盛宣怀等人的卖国奸谋和西方四国列强侵夺我国国权的险恶行径。他指出清廷与四国银行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0万英磅,年息五厘,还规定有条件,如自路线、工程、用款、用人、购材、自利等事项,“凡路政所有权限,一一给于外人,不容我国家置喙者,且四十年”,损失了一个国家固有主权的权益。因此,王人文不禁感叹道:“损失国权,莫此为甚!”[15]他进而分析说:“收路国有之命,川人尚可从;收路而为外国所有,川人决不能从。借债主办内政,川人尚可从;借债而令外人夺我财政,川人决不能从!”[16]从王人文的分析看出,川人不是见清廷收铁路为国有就必须反对,而是从捍卫、维护国家主权出发,反对将我国财政同四国借款合同捆绑在一起的侵夺中国国权的行径。

    王人文还进一步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清廷颁布铁路干路收归“国有”政策的弊病,指出:清廷听信邮传部大臣盛宣怀等人所言,未经资政院、省咨议局议决,即发谕旨将已由光绪帝定为川人集股商办的川汉铁路收归“国有”,“系剥夺人民既得权利”[17],且四川川汉铁路“非邮部从前所定干路”[18],不在收归国有之列,牵连收回实为不当。可是以川汉铁路作抵押,这“是真夺之所亲,而以予敌”[19]的卖国、丧失国权的行为,“遂令国家饮毒蹈危,而川民首被其害”[20]。为此,王人文在奏折中建言:“盛宣怀蔑法媚外,误国殃民,尤恳严治其罪,以重国典。”[21]

    国权观念在四川广泛流行,引人瞩目。如1911年7月,四川保路同志会致电北京川籍同乡组织保路同志会的电文中说:“铁路借款合同失利,川路、川款尚属末节;国权永失,存亡攸关”[22],指出了国权与国家存亡的严重关联。《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第14号批判四国银行借款合同中说:“借款失败,丧尽国权,合同具在,有目共睹。”[23]四川各界人士还致电邮传部,坚决反对川汉铁路公司驻宜昌总理李稷勋的叛卖行为,再次申言:“川人之所极端反对者,不在借款,而在借此丧失国权之款;不在路归国有,而在名则国有,实则为外国所有。”[24]据《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第25号记载,如果不反对用川汉铁路抵借外债,而“一任外人实行占据,侵我国权,奴我同胞”,则必将导致“渐进而灭我祖国”[25]的危险情势。9月10日,安徽道监察御史范之杰在上呈的奏折中说,四川保路运动“其所抱宗旨,并非不愿路归国有,实不愿路为外国所有;并非力拒外债,实不愿担负损失国权之债”[26],坚持“国权”仍然是其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四川保路同志会在评析清廷铁路干路“国有”政策时说必须“保存国权之铁路”,但“不许名为国有而实则为外人所有”;“非拒无损于国与民之外债”,要拒绝“丧失国权,误国殃民之外债”,从而揭露了清廷铁路干路“国有”和借外债的真实目的。[27]王人文则是当时高标国权旗帜推动四川保路运动的关键人物之一。郭沫若在《少年时代》一书中评论王人文时写道:“由他(王人文)后来的行径看来,他在当时确是比较进步的分子,四川的保路同志会能够收到那样的成功,一多半可以说是他的功劳。”[28]

    王人文的国权观念与实践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在此主要谈三方面的认识。

    (一)彰显国权观念,伸张中国人捍卫、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正义精神。四川人民自办川汉铁路是符合历史发展的正义事业。在四川民众自建川汉铁路的呼声推动下,新任四川总督锡良顺应民情,力主自办川汉铁路。他于1903年7月上奏清廷请求四川自办川汉铁路,设立四川省川汉铁路公司,并规定公司不接收外资,只招集华股。当月,奏案成立。1904年1月在成都成立四川省川汉铁路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没有接收外资的官办铁路公司。该总公司初为官办,后改为官商合办,再改为商办,反映了川人爱国热忱的连续高涨和自办川汉铁路使命感的增进与加强。而列强从中国人开办川汉铁路始,就提出侵夺川汉铁路主权的无理要求,作为其扩大侵华的重要步骤。

    时任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同川民一起反对清朝政府出卖国家主权、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帝国主义列强侵夺我中国铁路主权,坚决维护和推动川人自办川汉铁路正义事业的发展。从这个层面来看,王人文是一位品德高尚,有正义感和爱国精神的人物。

    王人文在看待和分析事物时,不是只停留在对非正义事情的直观感受上,而更注重用理智来对社会上非正义的事作批判性的考察与审视,从中得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并进一步明确保路斗争的目标和前进方向。

    (二)举国权旗帜,以实际行动支持四川保路运动的发生、发展。四川保路运动是一场爱国的运动,凝聚着全川七千万人的心力,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一定规模的统一行动,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协作前进。王人文积极投入其中,成为推动四川保路运动的重要人物。这既表明了他对当时近代中国形势和四川保路运动的正确认识,更表明他身体力行,躬行社会实践的优秀品质。

    王人文是“真清吏中佼佼者”[29]。他毅然默许四川保路同志会为合法的民众组织。如果把保路斗争比作民众中蕴藏着的星星之火,那么王人文的默许承诺就如浇油于火上,顿时造成政治上的烈火燎原之势。

    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以后,立宪派士绅们与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相结合,形成全川性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广泛联合阵线。这个联合组织就是四川保路同志会。这便增强了民众团结奋进的信心,向着既定的目标勇往直前。

    王人文为捍卫、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先后为四川省咨议局、川汉铁路公司、罗纶签注驳诘四国银行借款合同等呈文代奏,但均未得到清廷的积极回应。一是清廷对奏章不批答、不交内阁议决,只将奏章留禁宫中,称之为“留中不发”。清廷认为王人文“袒庇川人,违抗朝旨”[30]。二是直接遭受清廷严厉申饬。如清廷在批示中,指斥王人文“一再渎奏,殊属不合,着仍凛遵迭次谕旨办理”;又称“铁路国有政策早经宣示,借款合同,系有旨谕令签押,决无反汗之理”,“徜或别滋事端,定惟该护督(王人文)是问”[31]。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清廷对王人文显然不再信任了,而寄希望于远在川边的已任命为署四川总督的赵尔丰赶快入川履职。7月31日,清廷特饬令赵尔丰兼程在川汉铁路特别股东大会召开以前抵省城成都,开会之时,应“多派员弁实力镇压”,若有以其他名目聚会者,立即严行禁止,“倘敢抗违,即将倡首者数人,严拿惩办”。[32]

    王人文是清末一名封疆大吏,却能勇于面对现实。他为川人代奏清廷,虽屡遭清廷申斥,仍不改初衷。知名革命党人雷铁厓得知王人文弹劾“盛宣怀卖国之罪,慷慨激昂”之时,即称许道:“贤哉,王人文!与吾民表同情若此”,其人“之贤固令人敬爱”[33]。

    (三)顺应时代潮流,由保路爱国而递进为走上拥护革命共和的道路。时代前进的步伐由戊戌维新变法递进到辛亥革命时期,人们在斗争实践中逐步认识到“清廷当道的腐败,非革命不足以救国”[34]。此后,用革命代替变法维新逐渐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和时代潮流的主潮。王人文就是在这潮流中转变成为革命事业奋斗的人物。

    王人文能顺应时代潮流,不断进步。在清末大变革期间,王人文经历了两次人生质的飞跃。第一次飞跃是在1911年6月17日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至武昌起义爆发前夕。这期间,他举起国权旗帜,为护卫国家权益而努力奋斗。1911年8月2日,赵尔丰由川边抵达成都,3日接总督印。王人文卸护理四川总督职务,奉旨进京觐见。但因王人文日夕忧思,“触发怔忡旧疾”[35]。3日,他致内阁电,请假医调,获准15天的假期。王人文离开成都时,仍念念不忘川人,谆谆嘱咐蜀中父老:“路事须始终谨守秩序,勿以爱地方之因,结害地方之果。”[36]从政治思想上考察,此时王人文仍然葆有国权观念,尚未进入革命思想的范畴。10月2日,王人文行抵西安,陕西护抚钱能训出示军机处字寄令,要王人文在西安听候查办。10月18日,清廷撤销王人文侍郎衔和川滇边务大臣职务,并交部严加议处;后因10月22日陕西新军、会党起义得免。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当清廷铁路干路“国有”政策出笼之时,四川革命党人就认识到这必然会激化社会的基本矛盾,造成有利于革命的“最好时机”[37]。四川保路运动由于有革命党人的积极参与,其革命主张陆续渗透到群众之中;秘密的哥老会成员也得到公开活动的机会,促使广大群众革命化,推拥着保路运动快速发展,为爱国的保路运动演进为武装反清的革命起义创造了条件。在此时段,四川保路运动愈演愈烈,其影响所及,更给陕西革命的发动“加上了推动力量”[38]。

    川陕两省唇齿相依,11月3日陕西省军政府请客居西安的王人文带领在陕西的四川陆军中学生和一营卫队返川,平定川乱,以为陕西省后援。

    在清朝末年,清王朝为维持其摇摇欲坠的统治,力图改变它原先的旧式军队,先在各省设置陆军小学,又在西安、武汉、南京、清河各设一所陆军中学,分别招考各省陆军小学毕业生。四川与陕西相邻,四川陆军小学毕业生多考入陕西省陆军中学。这批学生军在陕西省光复独立之时,积极参与同清军的战斗。他们在起义中“助攻满城,协守藩库,甚著效力”[39],使藩库中所存七千万余两现银丝毫无损。[40]我们冷静分析上述情况,王人文是在武昌起义的影响下,特别在陕西新军、会党起义的影响下才实现由爱国走上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道路。这是王人文人生中第二次质的飞跃,标志着他的立场已转移到革命方面来了。他在当时关于加强川陕两省的革命联系,巩固陕西省革命政权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王人文率革命军从陕西西安出发,途经艰苦跋涉,而到达四川时,成渝两地已相继独立。不过此时清朝已派重兵进犯陕西潼关,形势危在旦夕;东南各省皆筹备北伐。是时“王人文由陕西旋川抵渝,谒(重庆)军(政)府,(张)培爵等优礼之,请为联合北伐代表,人文亟欲东下,逊谢”[41]。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国民公党组成国民党,推举孙中山为理事长、黄兴、宋教仁等人为理事,王人文是九名理事之一。

    王人文很有民族气节,当日本侵占中国华北以后,曾多次拉他任伪职,被他严词拒绝。

    王人文的国权观念和护卫国权的实践对四川保路运动的发生、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虽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王人文以国权捍卫和维护国家主权的愿景不可能实现,但他的国权观念、民族意识和推进保路运动的光辉业绩是值得肯定和怀念的。

    王人文在历史的重要转折关头完成从一位封疆大吏演变递进为“国之爱国者”,从支持保路爱国到拥护革命共和的历程是具有指标性意义的。

    注释:

    [1][4][5][23][25][27][36]隗瀛涛、赵清主编《四川辛亥革命史料》(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35页,323页,350页,220页,236页,210页、212页,367页。

    [2]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五辑,沈云龙主编《民国之精华》,佐滕三郎辑,文海出版社1966年印行,第11页。

    [3][13][14][15][16][20][21][26][31]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16页,415页,415页,420页,421页,422页,422页,466页,423页。

    [6]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料》第三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42页。

    [7][32]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保路运动档案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75页,381页、382页。

    [8][17][18][19][41]成都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辛亥四川风雷》,成都出版社1991年版,第78页,75页,75页,74页,21页。

    [9][3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三),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48页,50页。

    [10]《资中县志》第10卷“杂编·兵燹”。

    [11][28]郭沫若《少年时代》,上海海燕书店1948年刊行本,第259页,259页。

    [12]《成都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第95页。

    [22][24]戴执礼编《四川保路运动史料》,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20页,221页。

    [29][33]唐文权编《雷铁厓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33页,333页。

    [34]罗惠福、萧怡编《居正文集》上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4页。

    [35]《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1页。

    [37]丘权政、杜春和选编《辛亥革命史料选辑》,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67页。

    [38]《辛亥革命回忆录》(五)第2页。

    [39]中国近史资料丛刊(六)第50页。

    [40]《辛亥革命回忆录》(五)第11页。

    作者: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成都)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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