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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舞蹈的“通才”教育

    时间:2020-03-20 07:52:3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人们对舞蹈艺术人才的定位有了更加广泛和更为全面的衡量标准,而具有多种舞蹈知识和多种舞蹈技能,具有较为全面的舞蹈素质并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舞蹈通才”,成为当今社会发展对舞蹈艺术人才需求的新的定位和新标准。

    关键词:艺术教育 舞蹈 通才 复合型 普及型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人们对舞蹈艺术人才的定位有了更加广泛和更为全面的衡量标准。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对我国艺术教育中的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挑战性的新的要求。当我们仍然致力于“专才教育”的同时,“通才教育”这个更能适应社会多元发展特点的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及模式正在悄然蔓延。那么,何为“通才”?又何为“通才教育”呢?辞海中这样解释“通才”:通才[universal genius;all-round person;versatile person] ,是指知识广博、具有多种才能的人。而对于“通才教育”,我们的理解是这样的:通才教育是相对传统的“专才”教育而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该教育模式注重人才多方面素质与全面能力的培养。该模式培养的人才是具有高尚情操、有广泛的学问、有高级思维,能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人才,这种人才除了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外,还要具备广泛的社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通才教育”实行的是一种博雅教育,不仅注重知识的全面性和技能的多样化,更注重理智的培养和情感的陶冶。相对于通才教育而言,专才教育是指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它更加注重单一知识、单一技能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培养的人才短期内具有不可替代性,由于专业划分过于细致,片面强调专业教育,会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并影响后期发展。

    作为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分支,舞蹈教育受到了社会越来越普遍以及广泛的关注。伴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舞蹈人才的衡量标准也是越来越趋于多元化,相信这种“知识多元化”、“技能多样化”、“素质全面化”的舞蹈艺术人才会更迅速及更好的适应多元发展的知识型社会。如今,社会上的舞蹈教育模式更多的还是处在“专才教育”或者是“通才教育”的边缘地带,国内绝大多数高等艺术院校里的舞蹈专业还是以不同的舞种及专业职能进行专业划分的.当然,这种专业的划分以及针对不同专业采取的不同的教学方式是基于国家高等艺术院校“高、精、尖”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但是伴随着时代的进步,舞蹈艺术的普及程度相比较以前有了非常可观的改变。因此,社会对舞蹈人才的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高、精、尖”的人才范畴,相反,更多的则需要具备多种舞蹈技能、多种舞蹈知识、素质全面开发,且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舞蹈普及型人才,这种普及型人才恰恰就是我们所说的舞蹈“通才”。

    在这样的一个大发展趋势下,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舞蹈系(以下简称“学院舞蹈系”)从创建之初,对舞蹈人才的培养目标及培养模式做了严谨且深入的探讨。考虑到社会发展规律以及舞蹈教育的现状,我们将舞蹈人才的定位设立在“普及型”标准上,而采取的教育模式正是“通才教育”模式。经过多方面的考察和对舞蹈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研究,我们将舞蹈系人才培养目标设定为“融各舞种于一身、集表教编于一体的复合型的舞蹈普及人才”。这一目标的确立,对学院舞蹈系的专业设置及教学模式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而在八年多的实践探索中,学院舞蹈系一直坚持贯彻“通才”教育理念,在培养高质量的“普及型”舞蹈人才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下,我将对学院舞蹈系在实施“通才教育”模式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做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有教无类”的人本主义观

    “通才”教育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学习热情,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培养,注重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观与人生观,注重学生自主思考、自主创新及自我发展能力的全面培养。学院舞蹈系时刻以“有教无类”的校风为基点,将学生放在教学的首位,时刻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观。

    中华民族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不问贫富、不问出身的教育观念,本是朴素的教育平等观念,但是在寻求现代教育公平的时代,这一理论具有现实意义。而我们之所以将孔子的这一教育理念作为学院的校风之本,正是“教育要面向全人类”的人本主义的最好的体现。要想加速舞蹈艺术的全面发展,提高舞蹈艺术的普及程度,就必须从培养复合型的舞蹈“通才”开始。

    二、依据生源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专业方向

    目前学院舞蹈系有两大专业方向,即舞蹈表演专业方向和城市民间舞专业方向。前者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舞蹈表演专业,而所谓的城市民间舞专业,是舞蹈系近几年增设的一个新型专业,其内涵是与中国几千年农耕文化下产生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相对存在的。该专业的设立是当下舞蹈艺术越来越普及的重要体现,更是对当下现代城市中已经存在和正在流行的舞蹈形态的保护及传承。课程内容是有别于舞蹈表演专业方向的,比如国际标准舞、爵士、街舞、踢踏舞等等。

    两大专业方向的生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舞蹈表演专业----省市级艺术中等职业学校;城市民间舞专业----全国各地普通高中。在两种迥然各异的教育背景下走出来的学生,身上所具有的知识及技能是完全不同的。为了既能保护好学生的舞蹈热情及学习积极性,又可以在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优势同时尽可能的弥补自身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在两大专业的课程设置上也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当然,尽管两大专业课程内容各有不同,但是各自对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及培养模式永远是和谐统一的。

    三、丰富多彩的课程内容是“通才”教育最直观的体现

    课程设置的多样性,是“通才”教育理念的一个最直观的体现。我们知道,大学教育主要是对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创造性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而不仅仅是技能的培养,应该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拓宽他们的视野,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不能从一开始就把他们局限在一个指定的“胡同”里。另外,过于细致的专业划分,不仅会局限学生对知识的摄取量,在技能培养上也会显得单一狭窄,这很可能会影响学生在社会中的全面发展。

    学院舞蹈系的两大专业方向,在课程设置上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丰富多样。“融多舞种于一身”是学院舞蹈系人才培养目标中的一个重要特点。遵循“多舞种”的原则下,针对不同专业,课程的设计及安排也各有侧重。

    当然,“通才”教育在注重知识的丰富性的同时,也更加强调人才的个性培养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与日常的教学活动是紧密相关的。丰富的知识是构成“通才”的一个基本条件,那么知识的传授方法更是值得关注问题。学院舞蹈系坚持多舞种的教学,但是并不等于“填鸭式”的死板灌输,我们在设计课程及课程比重时不仅会有所思考,在教学上重点采用“引导式”、“启发式”、“合作式”及“创作式”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带着“思考”展开学习,在思考中获得知识的真谛。另外,我们改变传统的“教”与“学”的关系,让学生参与舞蹈动作的创作、参与舞蹈组合的编排甚至尝试参与某些舞蹈教学活动,使他们更加迅速及透彻的理解舞蹈,掌握动作的要领及风格韵律。这种“教中有学、学中有教”的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变到“主动学习” 的状态,这将大大的提高教学效率,促进“教”与“学”双重质量的同步提高。

    四、复合式的技能培养是“通才”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特征

    “多才多艺”是“通才”概念中的另一个重要特征。现代社会对“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是越来越大,那么我们在人才的培养理念上,就必须由“窄”拓“宽”,以“通”应“变”。

    学院舞蹈系在人才培养上将“复合技能”的培养摆在重要位置, “集表演、教学、编创”三种能力于一体,是学院舞蹈系人才培养目标的另一个特点,也是复合式技能培养的重要体现。我认为舞蹈的“通才”教育,绝对不能将舞蹈表演、舞蹈教育及舞蹈编创以专业类别的形式一分为三,相反应该在课程设计以及教学模式上使其相互融合。学院舞蹈系一方面在课程设计上将舞蹈教学法课和舞蹈编创课提到重要位置,并加大了两门课程的比重,另一方面,在教学上也秉承着“课程相互渗透、能力集中培养”的教学理念。

    当然,在所有的舞蹈专业技能课上,我们一贯主张“教”与“学”的融会贯通。教师可以大胆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编动作句子及训练组合,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模拟教学及模拟排练。另外,教学法课上,教师更是鼓励学生自编组合进行教学模拟,使学生既深刻体会到了教学又在组合编排中锻炼了舞蹈编创的能力。

    五、倡导学科交叉、专业相互渗透,是“通才”教育理念的又一特征

    鼓励学科与专业间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是学院教学理念中的一个重要思想,这也恰恰是“通才”教育模式中的一个重要特点---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拓展知识范围、拓宽学习视野,全面丰富知识及职业技能。学院舞蹈系在专业划分上并不是完全独立的,相反,在专业教学上相互渗透,课程设置上相互融合,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而且鼓励学生在保障本专业课时及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本系内其他专业的课程,甚至可以跨学科、跨系别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这很好的体现了学院办学理念中“鼓励学科渗透、潜质全面开发”的重要思想。

    舞蹈系的两大专业的课程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互相渗透的。比如,舞蹈表演专业吸收了城市民间舞专业中的国际标准舞、爵士舞、踢踏舞等流行舞的内容,而城市民间舞专业不仅有芭蕾舞训练课、现代舞训练课,更是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作为了本专业课的一个重要补充内容。另外,排练课中打破专业划分,在某些剧目的排练中鼓励专业间的相互合作,让学生在排练及演出实践中尽可能多的体会及掌握不同类型舞蹈的风格特征。课程内容的相互交叉渗透,使学生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尽可能多的接触了不同的舞蹈类型,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六、“个性的自由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 是衡量“通才”的重要标准

    通才教育,注重的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在注重人才的知识与技能全面发展的同时,学院舞蹈系也极为重视各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希望通过校内外的各种艺术实践拓展学生的技能、开拓学生的视野、开发及锻炼学生的个性特征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力图其个性发展发挥到最大空间。这些实践活动包括了各种校内外的演出、各种学术性的交流访问、国内外各种舞蹈赛事以及参与各种社会性的培训教学等。其中,在各种校内外演出活动中,我们鼓励并带领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的各项工作中,如演出策划、活动宣传、节目编排、舞台监督、舞台协调等等,通过亲身参与使学生在实践中学到专业课以外的知识及技能,更重要的是能够帮助学生养成主动思考、独立操做的良好习惯,帮助其培养自主创业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为将来开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铺垫基础。

    我们知道,当今国内众多高等学府基本还是属于精英教育,而秉承着“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我们重新赋予了教育新的内涵:“教育要面向全人类”。艺术教育更是责无旁贷。我们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尊重个性特点,鼓励个性发展,使其在汲取知识、完善技能的同时,获得个性发挥的最大空间。舞蹈系自创建至今已经向社会输送了六届毕业生,在这些学子当中,将近35%的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的道路,并在当地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对舞蹈在社会各个层次的普及教育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多元化发展的现代社会,成为舞蹈艺术繁荣发展的最佳环境,不同的舞蹈种类、不同的舞蹈形态在不断进步的社会里得到了广泛的普及。而究竟什么样的舞蹈人才才能更好的适应这样的发展趋势?才能更强有力的面对社会的发展所提出的各种挑战?甚至在这样一个广阔的文化背景下体现出充分的可持续发展潜能呢?以上的论述已经得出了答案,那就是“舞蹈通才”! 事实上,我国早期众多的舞蹈艺术家如吴晓邦、戴爱莲以及当今舞蹈界的著名舞蹈艺术家陈爱莲、贾作光、吕艺生等,都是最好的“通才”例证,他们渊源广博的知识、横溢出众的才华以及光华异彩的成就至今令我们望尘莫及。

    伴随着时代的变迁,“舞蹈专业”的内涵经历了由“宽”到“窄”,由“大”到“小”的历史变革。而如今,随着社会的多元发展, “舞蹈专业”这一概念的内涵又将由“窄”变“宽”,由“小”变“大”。从舞蹈艺术的发展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必然,更是一种必需。所以,通才教育作为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仅仅是一种教育模式,更是一种崭新的教育理念。随着时代的进步,市场对一专多能的“通才”的需求势必会逐步扩大。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舞蹈系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不仅顺应了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更符合了现代社会对舞蹈艺术人才的需求规律,是实施“通才”教育的一个有力印证。◆

    作者简介:

    徐艳林: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舞蹈系副主任。北京舞蹈学院毕业,本科学历,舞蹈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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