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1-03-05 10:36:4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198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达市监函〔2021〕68号)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向好,结合达川区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思路,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特监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统筹协调。
三、整治重点
要按照“春雷行动2021”和岁末年初特种设备“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在督促各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两个方面:
(一)集中整治“清零”老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危化企业在用的老旧特种设备为重点,集中攻坚危化企业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跑、冒、滴、漏,安全阀、压力表、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失效,企业未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启停设备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巡检维护不及时,监护使用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隐患。
(二)集中整治“清零”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大型商场、城市综合体、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为重点,集中攻坚电梯未按规定进行检验、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电梯、自动扶梯安全间隙过大等突出隐患。
(三)集中清理整治化工装置中实际工况符合特种设备定义的设备。主动对接应急管理、经信等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对照工艺设计文件和实际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启、停阶段),根据温度、压力、介质等重要参数,排查清理化工装置中的有关设备,对符合特种设备定义的,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选型配置和使用管理,并纳入监管重点。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前)。3月1日前完成本地区开展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以最强部署、最高规格、最严标准、最实措施,紧盯重大风险隐患,集中开展“清零”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5日至4月20日)。要结合“春雷行动2021”,重点针对2020年省、市政府督查以及各类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在问题隐患整改上形成闭环,切实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动态清零,千方百计保障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21日至5月8日)。要把集中攻坚的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及时总结转化为常态化监管手段和举措,加以推广,持续用力,狠抓落实,确保问题隐患得到根本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力加压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精神和此次百日攻坚重点任务逐级传达到各市场监管所和个人,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督促指导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高企业防控风险能力。
1.各监管所负责督促化工企业清理整治化工装置中的特种设备。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一家化工企业,指导企业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掌握辖区化工企业底数和化工装置中特种设备底数。各监管所于4月29日前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化工企业)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局特监股,特监股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安办。
2.各类化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对本单位化工装置开展清理整治。要按照生产工艺设计文件和实际运行工况(包括设备启、停阶段),根据温度、压力、介质、容积等重要参数,逐台(套、条)排查清理化工装置中的有关设备,如实填写《化工装置中特种设备台账》(见附件2),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各市场监管所,特监股汇总后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3.各监管所在清理整治中,要督促企业边清理边整改,严格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清单。对于已经办理使用登记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日常维护、检修、巡查制度和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对于工艺设计文件中明确属于特种设备,但没有办理使用登记的,要及时督促完善使用登记手续和相关管理制度,纳入重点监管;
对于符合特种设备定义,但没有纳入特种设备设计、使用的,要及时督促企业变更生产工艺设计或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选型配置和使用管理。
(二)细化方案部署推进。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突出辖区特种设备监管特点和隐患风险点,细化实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完善推进机制,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见附件3、附件4)狠抓隐患清零,实行逐一整改销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把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与“春雷行动2021”、岁末年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提升检查执法质量,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处罚到位;
对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等同事故从严调查处理,保持严查重罚高压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突准备。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要时段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迎战状态,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突发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及时有效稳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监管所要加强信息报送,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和突出隐患要及时与特监股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化工企业)统计表
2.化工装置中特种设备台帐
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清单
4.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化工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设备清理整治情况(台、套) | 备注 | ||
已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 | 未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 | 其他类设备 | |||||
附件2
化工装置中特种设备台帐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填报时间:
序号 | 排查依据 (生产工艺设计文件、实际运行参数) | 特种设备 | 其他类设备 | |||||||||
已办理使用登记 | 未办理使用登记 | 产品 名称 | 产品 编号 | 投入 使用 日期 | 所在 工段 | |||||||
使用登记证编号 | 检验 有效期 | 产品 名称 | 产品 编号 | 制造 单位 | 投入 使用 日期 | 所在工段 | ||||||
附件3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清单
单位:填报时间: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隐患单位 | 主要隐患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备注 |
1 | 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 | 锅炉 | |||||
压力容器 | |||||||
压力管道 | |||||||
2 | 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 | 电梯 | |||||
大型游乐设施 | |||||||
客运索道 | |||||||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
附件4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行动整改措施清单
单位:填报时间: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隐患单位 | 主要隐患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整改复查情况 |
1 | 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 | 锅炉 | ||||||
压力容器 | ||||||||
压力管道 | ||||||||
2 | 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 | 电梯 | ||||||
大型游乐设施 | ||||||||
客运索道 | ||||||||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