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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探析

    时间:2020-03-30 07:53:3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现阶段的最大实际。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经典标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充分体现了社会发展规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其内在理论品质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合理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伟大胜利。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方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D0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9-0015-03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新中国历代领导人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对社会发展规律探索成果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具体国情所形成的独具中国风格的完整理论。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这一理论的设想和探索为后人提供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为清晰的轮廓。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历史演进的再回顾

    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要将“底子薄”和“人口多,耕地少”作为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要面对的两个现实国情,并以此强调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同年9月,叶剑英在召开的国庆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1980年4月,邓小平把三十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归结为两点:不要超越阶段;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1]。其中不“超越阶段”表明,对明确“我国社会主义处于何种阶段”的问题,开始提到日程之上。

    之后,为了纠正社会舆论对我国发展现状的错误认识,党中央在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首次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阶段做出判断,指出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这一论断主要是通过强调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来回应当时的错误思潮,并未提及初级阶段的重要性。党的十二大召开之际,一些人对我国在落后的物质文明基础上建设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的能力提出质疑。针对这些质疑,胡耀邦在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中明确了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不发达的事实,但同时强调现阶段在党的领导下的现代经济中,建设高度精神文明社会的可能性。

    随后召开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方式、分配格局、所有制形式等重要议题分别展开论述,提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竞争为动力;商品经济的内生机制决定了目前只能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公有制经济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都要占主体地位;在追求共同富裕的前提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上述论断的提出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内容逐步充实,为之后的体系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三大筹备期间,赵紫阳在《关于草拟十三大报告大纲的设想》中提出了在大会主题报告中,应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根据,并以此阐述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任务等重大路线方针的设想。这一建议得到了邓小平的首肯。最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得到系统阐述,标志着这一理论开始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结构,体现党对社会主义、中国国情认识的飞跃,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科学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含义;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评判准则;指出特殊性和必然性两个重要特征;强调了时间上的规定性;提出了当前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和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的基本路线。

    在党的十四大中,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得以再次重申,并强调这是制定我国一切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并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写进党章总纲。基于对当时我国国情的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在十五大被确立下来。其中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创造性地把理论用于指导我国实践。十六大提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现实,这一论断再次说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性和长期性。十七大重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并从多方面介绍了我国发展特有的阶段性特征,丰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历史内涵。党的十八大提出三个“没有变”,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方位的再判断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只有把握好总依据、掌控好总布局、完成好总任务,才能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马克思社会发展史中的历史方位。

    19世纪初期,马克思将“社会主义”看作空想社会主义等理论体系并加以批判。他认为社会主义者对私有制的批判和改造是不彻底的,因而不能走进共产主义的道路。而共产主义者不仅要经过社会主义,而且要进入共产主义。这表明他已经意识到未来社会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随着历史唯物主义在国际工人运动中的普遍传播,这些“社会主义”派别逐渐销声匿迹。之后,马克思开始无差别地使用“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是未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进行世界性革命,取得世界性胜利后所建立的超越资本主义、克服资本主义一切矛盾和弊端的更高形式的社会形态。针对“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一问题,马克思提出了“过渡时期”思想,即“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2]。马克思又根据未来社会的“经济结构”把共产主义发展总结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过渡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同时他对这两个发展阶段的内在规定性做了充分论证。可见马克思已经将生产力水平作为阶段划分的依据。

    列宁之后对共产主义发展理论做了新的探索。俄国面临的是一个“新的、还没有长出来的、还没有稳固基础的社会主义”,不能直接跳跃进入共产主义,并依此提出了“初级形式、低级发展阶段、初级发展阶段”等具有过渡性质的概念。同时,列宁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也做了区分,在《国家和革命》中他多次提到社会主义等同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1958年郑州会议中,毛泽东第一次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表述。在之后的1959年,毛泽东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将社会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3]。他同时认为后一阶段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此后,邓小平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4]。这样一来,就能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一个科学的历史定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实际,也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牢牢把握的总依据。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两特性的再分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普遍真理在中国土壤的具体实践,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双重特性。1956年11月,邓小平在回答国际青年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谁来决定国际古典的共产主义的原则中哪些是适合于中国”的问题时,指出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5]的原则,这是一个方向与速度的关系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充分体现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理论论证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要素: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方法论原则;对社会主义社会若干基本特征的前瞻性论述;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6]。此三要素均被吸收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研究始终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7],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视角阐明了“两个必然”发展规律。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搞社会主义务必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1978年,他在听取中共吉林省委常委汇报工作时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1],在对中国社会主义历史方位做出科学判断之后,邓小平将是否有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人民收入的增加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的是非标准。这是十分符合唯物主义原理的。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做出“两个必然”的判断之后,革命导师着手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问题,在《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经典著作中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做了论述:废除私有制,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反对商品交易,主张产品分配;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实行计划经济;国家自行消亡等等,勾勒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轮廓。以上特征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是高度发展的生产力,这也是我国面临的第一要务。因此,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等手段来促进社会发展符合社会规律。马克思一直将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作为共产主义的价值追求。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所制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都应致力于这一伟大目标。通过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进程,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使全体人民共享生产力发展的成果,清除了阻碍人的全面发展的桎梏,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取代以“物的依赖性”和“人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回归了人的本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特殊性”指的是中国在社会发展的一般途径上选择了“跳跃”式的前进方式,直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下建立了社会主义,从而跨越了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马克思在晚年,看到了东方社会发展轨迹的特殊性,他以俄国为例,探索东方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的第二条道路。1877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写的信中隐晦地指出俄国走发展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1881年,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分析了俄国农村公社所具有二重性(私有制因素、公有制因素——编者注)及其决定的两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编者注),而俄国具有“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的可能性[2]。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使这一问题更加明了化:俄国革命能使俄国土地公有制“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8]。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特殊途径理论指导中国社会在其特有的历史背景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突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在今后全面深化改革的探索中,我们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易旗帜的邪路。“初级阶段的特殊性”是指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历史阶段,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特色”。我国古代社会重农轻商;长期的自给自足决定了新中国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内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现代化,逐步实现共产主义。在当下,就要求我们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1],也就是说在发展社会主义所实施的具体做法,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都应该为我所用,为社会主义所用。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独特品质的再阐释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自提出到逐渐形成完善的体系,体现出共产党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孜孜追求,也展示了自身特有的理论品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构想,在理论上以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为指导,在实践上则把“苏联模式”当作社会主义正宗并将其“神圣化”,以期实现“苏联模式本土化”,并最终失败。随后,中国共产党便开始了在本国发展马克思主义道路的探索,并提出要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但这一命题在1960年召开的莫斯科会议上受到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的围攻[9]。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带领中国人民冲破“苏联模式”的束缚,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理论变成了实际。他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中说过“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并认为“苏联模式”的失败源于“具体做法”;但这并不否认苏联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合历史性和正确性,不能用“具体做法”的错误全盘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而且,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也确有可借鉴之处,“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4]。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灵活掌握具体做法是苏联实践失败提供给我们的经验,也是邓小平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真谛,即在保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一直坚持的)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一切有利于基本制度的“具体做法”(“具体做法”由本国国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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