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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时期市县教研\师训及其机构设置的思考

    时间:2020-05-19 07:51:0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考虑对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两大工作机构的调整、建设。新组建的教科室(院):打破教研、教科研分设的工作框架,继续强化研究、服务,逐步淡化原教研室的管理职能。教师研训中心:行使原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教师的管理职能;对接于省教师培训中心,自“上”而“下”培训教师;衔接于同级教科室(院),导引教师研究教育教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关键词:教研;师训;机构设置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1)07-0014-0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中明确: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内教育工作的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优先发展”说明了教育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育人为本”概括了教育本身的目的意义;“改革创新”对实施过程提出了建议;“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明确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校一切具体工作的目标指向。

    对于基础教育,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一方面需代表政府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行使职能,逐步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公平权利;一方面需全面提高区域内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教育资源,不仅指资金、设施和设备,也指师资质量、管理者水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是将现有资源低位重新配置,而是高质量地均衡发展教育资源。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关键是教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注学校层面上的“促进公平,提高质量”,须加强教师培训,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师培训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对教师的培训;一种是教师在学校中由学校组织或自主进行的研修——也称校本教研。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核心是组织引导教师对教育教学的研究。总之,要促进公平,全面提高区域内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关键是提高以教师培训为过程、以学校为单位的教育教学及其研究的质量。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区域内管理教育的中枢机构。管理需从机制入手,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考虑对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两大工作机构的调整建设。

    一、市县“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科室、教研室的历史沿革及其调整

    1.市县教研室的历史沿革。

    教研室的全称是教学研究室。

    建国初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一大批小学和初级中学。如何在教学上对学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成了当务之急。于是,各地成立了教学研究室,职能是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培训各学科任课教师,在实现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化的基础上,确保基本的教学质量。

    文革后,教育事业百废待兴,学校教学秩序需重新建立。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科学文化的教学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从职能部门设置的角度,恢复或重建了教研室,把提高本区域内教育尤其是教学质量的重任落实在了教研室“身”上。高考、中考制度恢复后,市县教研室的功能更是得到了加强。它不仅通过对所辖区域内各学校的教学调研,促进学校建立稳定的教学常规,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还重点通过对考试尤其是中高考内容和形式的分析研究,指导学校提高办学的质量。这不仅实现了对所辖区域内各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对教师也起到了一定的业务培训作用。

    2.市县教科室(院)的发展情况

    教科室(院)的全称是教育科学研究室(院)。

    上世纪90年代初,各地学校的教学秩序已完全建立,教育步入了正常、正规的发展轨道。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不管是从国家、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考量教育,还是从教育的本身去思考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改革发展是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与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进程相适应,中国教育也需改革发展。教育的改革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进程是一个渐进式的整体推动过程。如何推动?除社会发展的外在动因外,还须有教育思想理论及其实施策略的内在支撑。于是在国家宏观层面的推动下,教育行政部门开始配置研究机构,调集人员,重点研究中国教育的改革发展,包括以转变教育观念为核心的课程改革。在基础教育界,从中央教科所,到相继建立的省市县三级教科室,一个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系统逐步形成。教科系统重点研究有关课程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21世纪初,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的机构设置发生了变化。主要在市县层面上,各地的教科室与教研室合二为一了,全称为教育科学研究室(院),简称教科室(院)。合并重组的显在原因:课程改革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推进新课程改革,是基层教科室和教研室的共同任务。教科室研究课程及其实施,须深入学校:督查学校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课程的实施方法。原市县教科室与教研室不同,不具有监督学校教学业务的行政职能(具体原因下文有述)。即使对以课题形式存在的有关课程实施具体教学方法的研究,也需要与原教研室合力、同步。而且,研究课程的实施方法、督查学校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属于教研室的业务范围。工作上存在重合与交叉。因此,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从机构设置的角度,将原教科室与原教研室合二为一,建立了新的教科室(院)。

    3.思考与建议

    市县教科室、教研室合并重组的深层原因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育全面发展的人。研究教育不能仅仅研究教学,虽然教学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教育中除了教学以外的其他内容同样重要,更何况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即使是研究教学,也无法割裂于其他教育因素而独立存在。因此,作为教育研究最基层的市县教科室(院)应主要研究什么,需重新定位;合并重组后的教科室(院)的工作思路须重新思考。

    (1)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学校德育,研究学校教学。

    目前各市县新组建的教科室(院)与先前的教研、教科室分设其实没啥两样。只是在人事编制上进行了合并。人还是那么几个人,教研归教研,教科研归教科研。工作交叉的还是在交叉,重合的还是在重合。

    这种工作现状须逐步改变。如何改变?首先根据研究对象及其内容,调整工作思路。教育科学研究室(院)研究的是教育科学,而不仅仅是教学。市县教科室(院)是教育科学研究的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的是基层各学校。它所研究的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学,而是整个学校的教育。新组建的市县教科室(院)研究的对象是学校教育。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学校的管理;学校的德育;学校的教学。按研究对象内设三个工作系统:学校管理的研究、学校德育的研究和学校教学的研究。

    学校管理研究,主要研究所辖区域内各学校包括学校中各机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的运行情况,解剖个案,总结经验,乃至提炼出准理论性的经验模型予以推广;如有可能,也可以为所辖区域内各学校的规划发展做一些研究。学校管理研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学校校长和分管校长。

    学校德育研究,主要研究学生在学校中“德、智、体、美”四方面(“智”可除外)整体素质的发展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别把体育、美术看成是一门单一的学科而视学校体育、美术活动为纯粹的教学活动。体育是一种在审美意义上完善人之体魄的教育;美术更是旨在培养人的审美素养。从这意义上讲,美育也就是德育;德育也包含了美育。同时,将德育工作心育化,重点研究学生在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德”“行”成长。当然,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班主任,班主任需全面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四方面整体素质的发展情况。学校德育研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由学校德育处主任、班主任和艺体老师所组成的大德育工作团队。

    学校教学研究,主要研究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并将之校本化的过程中各学科的教学情况,其中包括教学的计划、教学的进程、教学的方法和教学的质量,以及教学第二课堂、教学拓展活动的开展情况。应该说,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衡量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教学成绩是其中一个重要指标。但如果社会舆论包括地方政府对学校教育质量的关注,集中于教学质量;关注教学质量,集中于考试成绩,尤其中高考成绩,那实在也有失片面。教育关注的是人的整体发展,其中包括各个方面的发展。以教学评价为主要显性评价的教育评价标准与方式需要改变。但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评价也含有教学质量的评价。如何在关注人之整体发展的过程中关注人的智育发展,选择怎样的更为科学的途径和方式发展人的“智育”,这是新形势下学校教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如何向管理要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校长研究教育的主要课题;如何创设全面育人的大德育环境,在此环境中关注教学质量,是学校德育人员尤其是德育分管校长、德育处主任和班主任研究教育的重要课题;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学习方式——从教的角度减学生之“负”,从学的角度求学之高效,应该是教学分管校长、教务处主任和全体教师研究教学的核心课题。教科室(院)研究学校教学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其中的第三种“力量”,但需和前两种“力量”形成合力。

    (2)强化研究服务,逐步淡化管理职能。

    这只是一种思考与建议。因为目前对于教科室(院)的工作职责与职能还没有一个“法定”的表述与规定。原国家教委1990年6月颁布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室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教研室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承担中小学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的事业机构”,说明了原教研室的工作职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中小学教学;二是管理中小学学科教学业务。“研究中小学教学”既明确了原教研室工作的任务,也暗示了原教研室的功能——通过研究为中小学教学服务;“管理中小学学科教学业务”既明确了原教研室的工作任务,也赋予了原教研室“行政”职能——代表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学科教学业务。

    但原国家教委1990年6月颁布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室工作的若干意见》不完全适用于新组建的教科室(院)。

    第一,工作对象及其内涵拓展了。原教学研究室研究的是教学;教育科学研究室(院)研究的是教育科学。教学研究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研究的对象拓展了,由研究对象所决定的研究内涵也有了相应的发展与变化。新组建的教科室(院)的工作内涵与职责需重新定位。(具体思考与建议见上)

    第二,工作对象及其内涵拓展了,工作的职责变化了,教科室(院)的功能也会有相应的变化。教育科学研究室(院)是一个研究机构,研究教育是它的工作职责,服务教育是它工作的目的以及该机构应有的功能。但如果考虑到原教研室的历史沿革,在规定新组建的教科室(院)的职能时,是否继续赋予对学校教育管理的职能,则需斟酌了。回顾并总结原教研室的历史经验:当教学常规、秩序亟须建立或恢复时,原教研室积极行使对所辖各校行政督查的职能,非常必要;如果教学秩序已完全正规正常,仍然强化行政式的管理,则大可不必。放眼看,某些区域学校教学成绩显著,原因大都是该区域在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基础上,原教研室的研究工作做得好,很好地发挥了它对学校的服务功能,而不是强化了它对学校的管理职能。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教育研究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教育教学,以服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不是教科室(院)的主要职能。

    因此,新组建的市县教科室(院)应在打破原有教研、教科研框架,以学校教育为整体研究对象的前提下,继续强化研究、服务,逐步淡化原教研室所有的管理职能。

    当然,这并不是说新组建的教科室(院)不需要对学校教育进行一定的督查。尤其是在新课改的过程中,不管是对课程及其计划的实施状况,还是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新组建的教科室(院)需要对学校进行一定的调研。但这只是调研,而不是介入性的管理。

    功能不完全等同于职能;督查与管理是两种不同的功能或职能。

    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的发展与调整

    1.调整中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的历史与现状

    与教研室一样,教师进修学校也诞生于建国之初。当时,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一大批小学和初级中学。建设学校,须有一定质量的教师。教师质量,从专业水平讲,主要指教育教学水平;如何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培训是主要方式之一。于是,教师进修学校应运而生。

    文革结束以后,教育事业高速发展。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培训又一次提上了工作日程。1980年召开的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这个时期教师培训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层次,对一些尚未达标的教师进行学历补偿教育。这项工作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基本完成。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教师进修学校出现了萎缩、边缘化的趋向。主要原因是:随着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接近尾声,教师进修学校不再具有承担学历教育任务的职能,而向专职从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过渡。

    2.思考与建议

    思考一:建国之初尤其是文革结束以后的教师培训为什么选择了教师进修学校这种办学培训的机构形式?

    主要原因是:那时基础教育对于面广量大的教师包括教师自身的需求,主要是学历的补偿或学力水平的提高,所以采取了办学的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那时教师进修学校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按职前培养之专业而分设的学科教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教学培训;或者说是以培训的名义在职后的时间里为教师补做职前的培养。一定时代教师培训的内容需求决定了一定时代对教师培训机构及其培训形式的选择。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基本结束,教师进修学校以办学形式培训教师的历史也随之结束,应该是教育发展的正常结果。

    思考二:新时期在市县层面上该有怎样的教师培训机构?

    学历补偿教育结束,并不意味着教师培训工作也已结束。新的历史时期有新的教师培训的内容。办学形式的教师进修学校基本结束,也不意味着已经不需要教师培训机构了。新的历史时期需要新的教师培训机构以及新的教师培训形式。

    如果问教师尤其中小学教师要不要培训——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提高学校包括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没人会说中小学教师不需要培训。但问题是怎样培训新时期的中小学教师,或者说新时期的中小学教师该怎样进行培训(这是两种并存的培训思路与方式)?与之相适应的教师培训机构该是一个怎样的培训机构,培训将采用怎样的形式?只有当我们对这些问题思考成熟的时候,着手建立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设置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才会更符合实际需要。

    由于新时期教师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教师实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这就决定了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以新课改为例:如果说前一段时期主要还是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帮助教师建立与新课程相应的教育教学理念,那目前教师培训的主要着眼点就在于在此理念关照下的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这样的培训着眼点就决定了培训内容的选择:应该主要是对实践案例的分析研究。

    这样的培训内容又决定了培训途径与方式的选择。本文开头提到“师资培训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对教师的培训;一种是教师在学校中由学校组织或自主进行的研修——也称校本教研”,新时期的教师培训虽然两种思路方式都要采用,但还是以第二种思路方式为基础。因为“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核心是组织引导教师对教育教学的研究”。所以,新时期在市县层面上关于教师培训的业务管理机构,一方面应组织“自‘上’而‘下’对教师的培训”;一方面须重点关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导引教师在实践中研修,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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