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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江门市饮食行业环境问题

    时间:2020-11-24 07:58:4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本文依据江门市饮食行业投诉资料,分析饮食业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关键词:饮食行业 环境问题 原因 建议

    江门市自2005年获得“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以来,不断努力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继后又取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2009年江门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这意味着,我市拿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将于2011年向“全国文明城市”发起冲刺。

    创建文明城市最终目的是要给老百姓带来实惠,让市民真正感受到效果;就是要从解决市民关心的身边小环境问题做起、做好。整治居民区内饮食业污染问题,对于环保部门来说,是体现执政为民、体现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要以现有的环保产业技术,并利用经济、法律的方法,并辅之以行政的手段,将饮食业污染的影响降至最低。

    1 江门市饮食行业存在环境问题

    目前,江门市市区餐饮企业呈逐年上升态势,随着行政法规逐步健全,大部分餐饮企业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安装合格环保治理措施。但仍存在部分餐馆产生的噪声、油烟无组织或无净化而直接排放到室外,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而引发的污染纠纷也源源不断。

    根据12345政府民生热线数据,2008年环保投诉共3795个,其中饮食行业736个、重复投诉占16.3%;2009年环保投诉共3838个,其中饮食行业723个、重复投诉占21.2%。投诉者反映主要焦点集中在饮食油烟污染,占饮食投诉的60%以上;其余的投诉原因包括饮食制作过程产生的异味,非清洁能源燃烧废气,空调、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隔油池卫生问题等等。见表1。

    依据餐饮行业投诉资料显示,造成污染纠纷的具体问题有:没有油烟治理设施及专门的烟道,油烟直接排放,或不经处理排至下水道,造成下水道堵塞、油烟四处乱窜;选址与居民住宅距离太近,噪声、油烟、厨房热气等直接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部分餐厅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乱摆乱放乱丢”现象,严重影响周边市容环境卫生。

    2 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

    (1)部分业主环保意识淡薄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标准。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新开、变更饭店必须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隔音设备等,达标排放方可通过。但因为污染防治成本较大,很多业主不愿投资。不少餐厅往往先开店、后办证照,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只管自己生意好,“莫管他人瓦上霜”,拒不整改。业主环保意识淡薄、源头管理不善是产生污染的主要原因。

    (2)规划设计缺失

    由于旧城区建筑的规划设计不完善,且餐馆多选址在居民密集区,与居民楼混为一体,餐饮与居民区没有足够的距离间隔,且旧式商住楼一般没有预留专用的餐饮排烟管道。在现有楼宇外墙加装烟道不仅影响楼宇景观,而且多数引发楼上居民不满与对安全、卫生等担忧。部分业主将油烟直接对外排放,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

    (3)部门管理职能错位,执法力度不足

    过去,餐饮业行政审批没有把环保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大部分饮食业没有先经环评审批,环保部门无法做到事前介入服务和“三同时”管理,一些饮食企业直到群众投诉时才被环保部门发现,而此时业主已投人大量资金并经营多时。

    江门市从1996年2月开始,对市区饮食、娱乐等6种行业的开业申请,实行由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批制度。餐饮业将环保审批列为工商、卫生等部门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随着联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区餐饮业大部分作出合理选址、落实环保措施、污染达标排放。但环保部门对新建餐厅后续验收跟踪不足,导致部分业主为办理营业执照而完成了环保审批手续,却没有真正落实有效的环保措施。

    (4)环境行政强制制度亟待建立

    对饮食业的环境管理,虽然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但监察人员的处理方式主要是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并通过调解来解决环境纠纷。环保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执法周期长,使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客观上放纵了环境违法行为。在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段时间,餐饮业主如不主动执行处罚决定,而环保部门又没有强制执行权,当事人在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每个环节的期限内,仍然进行违法排污。这漫长的处理和诉讼时间内,群众仍然饱受环境污染的影响。

    3 对策及建议

    (1)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后续管理

    政府应适当规划餐饮业集中区,将过于分散的餐饮业集中到一定区域。这样就可以高标准地通过环保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实现饮食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的转变。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是加强餐饮业环境管理的关键,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等一系列管理中,不能降低门槛,而是要提高。环保部门应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新建餐饮业不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一律不予审批。

    认真贯彻“六种行业联合审批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将审批后的日常监督也从环保单一层次的监管逐渐向职能部门配合的多层次监管过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批先建、污染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单位,要定期联合执法,对限期整改未到位的,电力、供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停止供水、供电,确保整治到位。同时应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使罚款额大于治理运转费用,从而促使餐饮企业主动选择走污染治理之路。

    (2)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

    针对居民密集区、繁华街道和群众对油烟污染反映强烈区域的商住楼餐饮业进行重点整治,敦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整改未处理达标的治理设施。对现有污染扰民的餐馆,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限期治理,符合标准后方可继续营业;治理不达标的单位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对于处罚后仍不达标的,环境保护部门建议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依法取缔。没有营业执照的餐饮单位,环保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清理、整改的执法行动。

    (3)落实公众参与工作,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江门市环保局于2007年规定居民区内新建、扩建餐饮业的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由于是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对环境问题有切身的感受和认识,因此对环境保护最有发言权,做出的评价也比较公正。餐饮业环保审批实施公众参与后,有效减少开业后引发污染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了解公众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集思广益,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尽量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来减轻和防止环境污染。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宣传和保护大家共有的环境,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监督有关餐饮业守法经营的同时,也就保护了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方丽花厦门市餐饮业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福建环境2003[06]

    2.王军,沈美庆油烟污染及其排放控制技术化工进展2004[01]

    3.王晓霞,张芳芳,康来钧加强油烟治理构建和谐社会浙江化工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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