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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激励约束机制

    时间:2021-11-28 15:06:0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一、引言

    企业道德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脊梁。在西方社会责任运动和中国传统伦理的影响下,企业界越来越认识到需要承担社会道德责任。但是在经济理性的强大驱动力下,许多企业自觉不自觉地回避企业道德责任,保持道德缄默。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企业在赢得越来越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权利和机会的同时,能不能自主履行企业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不仅是一个影响某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微观问题,更是一个影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宏观大问题。因此,在形成了自觉道德责任的共识的情况下,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激励约束机制势在必行。

    二、企业道德的界定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道德不仅是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的一般规定,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对企业道德的界定,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一直沿用的比较权威的概念是:“企业及其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上概念并没有明确揭示企业道德与非道德,企业道德与不道德之间的区别。我们并不否认企业道德应该是各种行为规范的结合体。我们还应该强调企业道德行为的主动性、行为的控制力和行为产生的影响。

    企业道德要求企业的行为必须是主动自觉,企业能够对行为和后果进行控制且其行为对他人或社会的利益能产生有利的影响。如果企业的行为是被动的,对行为和行为的后果无法控制或者对他人或社会的利益不能产生影响,那么这样的企业行为就只是非道德行为,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不具有道德意义。如果企业的行为是主动自觉的,并且对行为和行为的后果可以控制,但是对他人或者社会的利益产生有害的影响,那么此类行为是不道德行为。

    企业道德应当遵循正当的利益原则,允许企业的行为动机有合理的个人利益追求。企业的道德行为不应该提倡无私的奉献,强调行为动机的超功利性。企业在调节各方利益时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努力达到利益各方的共赢,而非以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维护他人或者社会的利益,即在企业获得自身利益的时候同时对他人和社会产生有利的影响。

    企业道德以促进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为基本特征,具有外部经济性或者利他性,同时企业道德遵循正当的利益原则,因此道德行为也符合企业经济效益。“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的理念造就了蒙牛乳业的奇迹,“以产业报国、民族昌盛为己任”的责任感促成了长虹的辉煌。

    但是奉献型经济伦理的土崩瓦解,导致了伦理道德标准混乱,社会行为脱序的局面。许多反伦理行为让我们触目惊心,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屡禁不止;信用水平低下,逃税现象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等等,有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甚至不择手段。忽视道德、排挤道德、甚至不讲道德的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比比皆是。更不能接受的是面对社会的指责、舆论的讨伐以及消费者的遭殃,有部分企业管理者采取不是躲避就是藐视的不予理睬态度。面对企业道德责任的滑坡,我们不禁要问,企业道德怎么会沦陷?

    三、企业丧失道德自觉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道德自觉的制度缺失

    1、合理评价标准的缺失

    道德本身并没有标准。通过行为规范,将其作为手段,致力于企业内外部和谐伦理关系的形成。然而传统企业伦理研究由于致力于建立企业行为规范,重点放在对企业不道德行为的谴责上,造成了一个不良后果,就是人们把企业道德规范看成是外在的。社会强加给企业的,企业一旦没有履行职责就遭到谴责和批评。在此前提下,人们对企业道德规范形成了反感、惧怕,进而出现逃避道德规范,逃避道德责任的心理,更不用说建立企业的道德规范。

    2、市场经济体制的缺失

    由于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客观上存在着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利的可能性。虽然市场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不完全竞争、外部经济和价格信号失真的存在,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灵是难以避免的。只有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中,道德才能成为私人物品,道德的投入与产出机制才会起作用。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中国,社会道德很大程度上还是公共物品,于是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就会滋生。率先采取非道德行为的人是享有别人的道德行为的好处,自己去不承担道德行为的成本,这种行为的成功,及其示范效应很容易使非道德行为蔓延开来。这使得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下降。原来选择道德自觉的主体也会放弃道德自觉,不仅因为他的行为不能改善社会道德水平,更重要的是他的行为让“搭车者”获得了好处,由于道德成本的承担,导致自己的竞争能力受到伤害。

    3、法律的缺失

    法律是人们所必须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它只是对触犯了“最起码的行为规范”的行为予以追究,对一般不道德行为并不追究。社会环境的瞬息万变导致了法律不可能适时做出反应,必定存在法律缺失的空间。因此即使有了完善的法律,在实施上也会遇到困难和阻力。所以仅仅靠法律调节不足以保证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恪守正当经营,使社会得到最大的好处。

    在法律本就不健全的中国,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比较新的事物,要求有完善的法律规范也是不现实的,因此社会责任的法律缺失成为了企业逃避道德责任的有力手段。尽管中国也引进了许多西方的规范,但是与中国国情也有不符之处。生搬硬套,当遇到现实问题时就缺乏规范。尽管许多法律条文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很多都是虚设的无操作条款的条文。另外,立法部门也有制定许多与社会责任和企业道德相关的法律和条文,但是由于其适用的行业有限、立法时间滞后等,其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及法的溯及力,都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因此违法者不受制裁的示范效应势必削弱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

    (二)机会成本的认知不足和路径依赖

    企业对不道德的行为的机会成本的沉重认知不足,只追求短期利益,短期的货币形态的得失作为唯一目标。这是由于评价企业的绩效几乎还没有使用过真正的社会利益概念,企业的盈利和亏损是唯一的标准。因此企业只顾及会计成本的发生,而不顾及机会成本的发生。而机会成本的隐性导致了企业对机会成本的忽视。

    当然不排除对机会成本有认知,但是存在路径依赖的原因导致企业道德丧失的情况。路径依赖是指选择另一条道路的机会成本比原有的路径选择更大,继续原来的道路承受的机会成本则可能递减。路径依赖可能是很多已经意识到应该自觉遵守道德的企业继续不道德行为的一个很大的原因。

    (三)企业文化的缺损

    企业文化的缺损是导致道德自觉丧失的又一重要原因。企业文化决定着企业的经营行为。卓越的企业文化在企业内部形成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和原动力,团结、激励全体员工为了企业的长远利益自觉地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拼搏奋斗。若企业文化缺损,企业就如同一盘散沙,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员工为了各自的利益必然会出现不道德企业经营行为。

    (四)企业价值目标的一元性

    很多企业认为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经济价值是衡量企业成功的唯一尺度。他们认为,企业主管只是接受股东委托来经营企业,没有权利将企业的资金和利润用于社会,否则便会损害股东和消费者的利益。另外,企业参与社会责任将冲淡企业使命。企业的目的实现利益最大化,社会责任是政府的事情。再者,企业如果将资金和利润用于承担社会道德责任,将增加企业的成本,影响企业的盈利。企业只要按要求履行了法律义务,其他道德责任的履行在他们看来都是增加成本的行为。企业不履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众的最低期望的行为,企业的经营就会受到影响。对这些社会的义务企业是有外部压力的,但是道德责任是企业发自内心的行为,既然企业的目标为利益最大化,企业必定追求最小成本,所以企业就丧失承担道德责任的自觉性。甚至企业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金钱至上的意识在某些企业的观念中还是有其不可动摇的基础。

    (五)管理者的道德迷失

    管理者是企业的灵魂。他们的道德观念,不仅影响着员工也影响着他们的决策。企业的管理者是否有足够的道德意识,有充分的社会责任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是否会制定道德规范,能否按道德规范经营的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管理者的败德行为不可不免地存在。企业管理人员总希望付出较少的努力,得到更多的利益。这是人性使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管理者就会产生短期行为。这些利益的获得建立在损害他人的利益、企业的长远利益甚至国家的长远利益的基础上。“利”字当头,企业管理者会道德迷失,从而导致企业道德的丧失。

    四、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道德自觉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实质上是以社会环境的道德氛围及公众舆论压力为主要制约力量的促使企业自觉形成符合道德的经营形式。企业道德自觉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主要由市场、政府和行业协会三大力量构成。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和协作,构建企业道德自觉的外部约束激励的三角稳定结构。

    1、建立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

    市场经济是一种规范、开放、理性和竞争性经济,具有特殊的运行规律。我们培养企业的道德自觉不要寄希望于改变企业的本性,而应该尊重企业追求利益的本性。我们要建立合理的经济制度,使企业的“利己”动机获得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表现形式。

    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最重要的是信息的流通和信息的及时反馈。这需要企业利益相关者和社会舆论的积极配合。企业利益相关者要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抵制企业不道德行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治理企业不道德行为的根本。企业利益相关者正当利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拿起“武器”保护自己,积极动用法律手段,使企业不道德行为无藏身之地。同时当企业出现不道德行为的时候,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应当毫不留情地疏远或放弃企业以作为回击。成熟的利益相关者们应当严密地监督企业的社会行为,那些违背企业道德的就会被淘汰出局。这样既能有效地保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遵守道德及法律规范,积极从事道德的企业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实践证明,新闻媒体是“无冕之王”,其监督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对于企业的不道德的企业行为,应借助新闻媒介的作用予以监督和约束,通过舆论的力量,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市场,利用市场机制,使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受到严厉的市场惩罚。只有提高企业不道德行为的机会成本,使其不道德行为预期收益低于道德行为预期收益时,才能使其回到企业道德的规范中来。同时对遵守商业道德,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给予特别褒奖和宣传,使企业获得比道德行为成本更高的收益,从而激励企业自觉遵守企业道德。

    2、加强政府对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激励约束作用

    在运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同时,由于市场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如市场中公共产品的提供、自然垄断、外部效应、经济周期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市场失灵,政府必须介入,并且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要保持一种“公正性”。在总体上,政府应当努力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体制,因为体制完善是道德完善的前提和基础。政府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经济的补缺。

    政府应当建立市场经济建设的良好外部性环境,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提供公共产品,合理组织非市场经济领域活动;保护竞争,防止垄断;调整收入再分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采取必要的调节措施避免经济运行的周期性震荡。通过以上职能的履行使得企业能够成为真正的经营实体,在自利和竞争的压力下主动承担道德责任,以社会伦理规范为准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提高企业伦理水平。

    (2)法律体制的完善

    政府最大的作用在于利用其特殊的影响力完善法律法规,并强调法律的严肃性。法律的订立和修正要及时顺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法律规定了企业的最低的道德标准,法律明确的最低道德标准有利于企业进行道德自觉的自我检验,为企业制定及实施道德性决策提供良好的法律依据,从而促进企业遵纪守法。尽管对建立企业遵守道德的自觉性,重在激励,但是法律作为人民意志的体现,必须具有严肃性。对违背道德的企业的处罚不应该是补偿性的,而应该是惩罚性的。惩罚的力度要大,从而在事前就能遏制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出现。同时强调法律的执行力,确保法律的执行,做到违法者必受惩戒,并保证遵守社会道德的企业的利益受到切实的保障。

    (3)社会资信体系的建立

    政府要加强资信评估和建立资信信息的传输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相应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资信评估机构,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资信信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减少交易成本。信息的适时沟通需要建立资信信息传输机制,从而构建企业资信数据网络。达到企业资信信息的公开化和商业化。数据网络的建立,构建了强大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体系,增强了道德约束力。

    3、行业协会对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激励约束作用

    就行业协会而言,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监督。由于个别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全行业的商业信誉和利益,行业协会应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道德准则以及对不道德企业行为的处罚规则和规范。以维护全行业的利益。同时起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上传下达的作用。行业协会还应该是企业道德自觉教育的执行者,帮助建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同时监督企业的行为。

    (二)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的内部的道德修炼直接关系到企业道德自觉的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主要通过形成正确的企业文化,建立正确的企业目标,完善道德准则和决策规则,提高企业管理者的道德意识等来建立。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由企业哲学、企业价值观到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由经营、管理理念到制度规范,由制度规范到经营、管理行为,再由经营管理行为、生产经营活动到建立企业形象的过程。企业文化既附着于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又决定着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方向。企业文化反映着企业最本质的东西,决定着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有什么样的企业哲学和企业共同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经营管理理念,有什么样的经营管理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制度规范,有什么样的制度规范就有什么样的经营、管理行为。因此企业必须建立“无道德无发展”,“企业与国家、社会、市场、员工共同发展”的企业哲学和共同价值观。

    正确的企业哲学和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决定了企业道德的经营理念。蒙牛的奇迹已经深深地印证了企业的道德理念对企业发展的巨大作用。对企业的道德理念在健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需要灌输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不成熟的条件下,他是孕育不出成熟的道德规范。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成熟需要一个长远的时间,那么企业道德也必定在比较低的水平徘徊较长的时间。为了缩短这个过程,我们必须进行道德理念的灌输。但是我们不能高估灌输的作用。因为只有道德实践者把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体理念和意志时,才能有效地影响主体的行为。对社会负责的行为融入组织的过程,也是靠道德规范和企业理念的结合。因为制度化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主要依靠利益来调节企业的行为,关注的是行为的外在效果而不是内在动机,因此对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是有局限性的,只有外在的道德必然性转化为企业内在的道德自律性,道德行为才有持续不断,经久不息的动力,制度化的规范才能发挥最佳的效果,社会的道德水平才会不断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促进企业道德自觉的建立。

    2、树立正确的企业目标

    企业要正确处理“义利”关系。企业的价值目标已经不再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企业的价值目标应该是两个方面的。包括企业的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以及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我们提倡的道德自觉,并不是要企业放弃经济利益的追求。因为任何主体的行为一定要从实现自己的利益满足出发,企业是个利益主体,它不会也不可能放弃经济利益的追求。但是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中,企业与各种利益群体结成一定的契约性与非契约性的关系,企业的契约关系加强了企业与各种利益关系群体的相互依赖性。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不能只考虑自身的利润最大化,企业必须把自身的利益与其它利益关系群体的利益协调起来综合考虑,在共同利益实现中发展自身。意大利诗人卢恰诺•德克雷说:“我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我们只有互相拥抱才能飞翔。”现代企业置身于广泛的社会关系中,他也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他只有和各种社会关系相互拥抱才能飞翔。

    3、完善道德准则和决策规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道德准则和决策规则。道德准则给予员工基本的道德规范,同时也能帮助处于道德困境的员工判断自己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企业的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道德的自觉履行。完善道德决策规则能够给管理层决策提供基本的决策依据,遵守起码的社会道德规范。

    严格制度管理,注意利益诱导是企业道德自觉建立的重要手段。为了克服企业道德中的软弱无力现象,必须将建立道德自觉与严格管理相统一,注意运用利益诱导的杠杆,从物质利益的角度去促进企业道德建设。必须强化激励机制,鼓励善的道德行为,提倡“做好事留名”。同时要强调约束激励行为执行,合乎道德的行为要嘉奖,违背道德的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约束激励作用。

    4、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

    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是企业的核心,他们的特质、个人魅力、工作风格和经营哲学均对企业道德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塑造企业道德自觉,领导者是关键,他们是优秀道德的传播者和塑造者。

    首先,企业领导者的地位决定了他们在塑造企业道德自觉中的主导作用。企业高层管理者自身的道德认知和道德的自觉决定着企业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精神依归。已有的企业成败的经验反复证明高层管理者个人道德修养的这个作用。

    其次,高层管理者能够起到表率作用,他可以通过角色示范向他的员工传递信息,表达企业道德要求,他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在道德方面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正如孔子所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当企业的管理者出于内心的道德依归而使企业的决策带有更多人性的光辉时,无形中就为企业的行为是否应合道德性定了基调,并约束、影响、指引着企业中的其他人员自觉不自觉的在这一框架中遵循着某一步调通向“道德自觉”这一层道德境界。

    五、企业道德自觉的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的相互补充关系

    外部激励约束机制是强调的外部力量的监督作用。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人的行为是由外部因素控制的,当人们因采取某种理想行为而受到了奖励时,他们最有可能重复这种行为。:当某种行为没有受到奖励或者是受到处罚时,其重复的可能性则非常小。因此只要控制了行为的后果(奖励和处罚),便可按照控制者的意图引导和制约人的行为。当外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对履行企业道德的企业进行奖励,对违背道德的企业进行严厉惩罚,那么企业在这样的外部刺激下,遵守企业道德的行为便会强化,并重复这个行为。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即使在市场经济和政府监督都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企业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也依然屡见不鲜。即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并不能达到意想之中的完美效果。而且对社会责任的行为真正融入组织的过程,不是靠程序和法律规定,而是应该靠企业道德的自觉。因为所有的律令只有和主观意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转化为有效的行为规范,才能影响主体行为,才能真正使主体的实践受其制约。否则任何律令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因此外部建设的同时要辅之以内部建设。

    企业道德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企业以内在的道德信念促使企业合道德经营,是社会道德规范逐步内化而成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带有强制性质,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外在的他律,但是法律和政令也只有在企业认真遵守和执行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发挥其调控作用。企业内部建设可以提高企业遵守和执行法律与政令的自觉性,使企业以一种内在自律形式从国家和社会的全局与长远利益的角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道德是靠对行为主体的教育,舆论,责任感等来确保其承担。因此具有事先防御性质,通过行为主体的道德观念的提升,阻止不道德的行为发生,从根本上避免了对法律的触犯。

    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不完全相同,只有当在任何情况下行为主体都自觉遵循社会道德准则时,才能达到深层次的内部控制状态,达到变他律为自律的效果。但是这并非普遍真理。一个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良好的企业,在外部激励约束效果不佳,监督、惩罚机制不能有效运行的情况下,企业为了在不完善,不合理的外部环境中求生存,最终企业的行为可能是反伦理的。因此建立企业道德自觉不仅要建立企业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还要建立完善有效的企业外部激励约束机制。

    六、小结

    建立企业道德自觉的内外部约束激励机制以促进企业将企业行为与道德规范相融合。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道德责任应该努力实现向道德自觉跨越。企业的道德自觉应该成为企业的一种内在诉求,即在明确认同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将社会对于企业的各种合理性要求自觉转化、融入到企业的战略设计、经营决策、生产管理和产品服务中去,自发自觉的成为企业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精神依归。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形成良好的核心价值观,具有核心竞争力,在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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