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经济贸易 > 正文

    发扬宗教优良传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时间:2021-12-11 15:54: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找文章到更多原创-(http://www.zqwdw.com)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中央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决定》中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表达了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亿万人民对理想生活和美好社会的愿望和追求,顺民心、合民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宗教界责无旁贷。如何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是时代和社会向我们提出的崭新课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宗教界责无旁贷。如何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苏州作贡献,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和探索。

    一、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大有可为

    众所周知,宗教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宗教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极大的影响。我感到,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至少有三个方面:

    第一,宗教是构建和谐社会应予以重视的一支积极力量。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产生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是不会消失的,因此,宗教必然长期存在。同时,宗教具有群众性。在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至少有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教职人员约30万,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院校74所。就我市来说,佛、道、伊、天、基五大宗教俱全。全市经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有275处,85%分布在农村;全市有爱国宗教团体32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7个;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包括登记的散居道士)有1941人,经国务院批准的汉族地区重点开放寺庙有4处。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寺观、教堂有14处,宗教院校有5所,其中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自1980年开办以来,已毕业11届学僧共500余人,遍及海内外佛教场所。全市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信众有10万人左右(佛、道教善男信女无法准确统计);加上潜意识信教群众,人数就更多。他们是分布在各地区、各行业积极为国家建设努力奋斗的基本群众,是我们党所依靠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的长期性和群众性决定了宗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第二,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积极因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整合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积极力量,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商发展问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具有优良传统的我国宗教将发挥积极和特殊的作用。

    一是在各大宗教的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有关和谐的内涵与启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内容都是各宗教所崇尚的美德和希望达到的理想和愿望。佛教的“五戒十善”、“慈悲济世”、“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的“尊道贵德、清静自正、道法自然、重生贵和”;伊斯兰教的“斋戒”,“关心、怜悯、接济穷人”,“伊斯兰”的含义就是“和平”、“和谐”,主张“和为贵”,“修身之道在于和”;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十诫”,“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以及各宗教共同倡导的孝敬父母、不杀人、不淫邪、不偷盗、不妄语、不可做假证,不可贪恋财物等,都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吻合的。这些思想道德,对于教育引导信教群众以及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互相尊重、和谐相处,对稳定社会秩序、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安定团结、推动社会进步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我国的宗教均倡导公平正义,反对歧视与不公。各宗教教义中有许多的相关论述,如佛教强调“众生平等”、“报众生恩”;道教提倡“齐同慈爱”;伊斯兰教提倡团结互助,反对仇恨;天主教和基督教提倡平等友爱等。这些教义思想,将有利于构建平等友善、充满正气的社会环境。

    二是从实践上看,我国宗教为促进社会和谐已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爱国宗教团体秉承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经常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政策法规和时事政策的宣传教育。多年来,宗教界始终坚持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强调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积极教育信教群众,发扬和谐相处的优良传统,努力搞好与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搞好与广大不信教的公民之间的团结,彼此尊重对方的信仰、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宗教已经或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协调作出积极贡献。我国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用实际行动坚决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同时,在对外交往过程中,积极宣传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消除误解,增进友谊,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和平的外部环境。

    我国五大宗教积极倡导团结互助,在服务社会、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中国佛教界长期为慈善事业贡献力量,仅在2004年东南亚海啸时就捐款超过1000万元。中国道教界在开展赈灾济贫、资助希望工程和植树造林方面,力所能及地做了不少实事。中国伊斯兰教界大力弘扬救世救难的传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奉献爱心。2002年起,专门组织了“捐资、助教、助残、救灾”慰问领导小组。中国天主教界1998年至2004年间,为各种慈善及赈灾活动捐款5554万元。2002年,全国基督教两会专门成立了社会服务部,积极开展服务社会的活动。我市宗教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同时,充分发挥自身联系面广、位置超脱等优势,大力发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办社会服务机构和经济实体,如养老院、幼儿园、诊所、康复中心、慈善超市、助学广场等。广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参与扶贫济困、希望工程、抗洪救灾、修桥铺路、施医施药、植树造林、帮助孤寡老人和弱势群体等,为苏州经济发展、社会协调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我市宗教界每年为贫困地区捐建学校、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为本市少数民族贫困户和社会特困户捐款捐物达60多万元。这既体现了宗教的社会价值,又体现了宗教报恩社会的慈训,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广泛的赞誉。

    加强海峡两岸宗教交流,促进两岸和平统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两岸人民,同根同源,同宗同祖。宗教界一直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神圣使命,并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两岸宗教界之间的友好交往。1998年,大陆佛教代表团护送玄奘头骨到台湾玄奘大学,受到了台湾同胞的热烈欢迎。2002年佛指舍利赴台湾供奉,受到400多万台湾同胞的朝拜。2004年少林武僧团访台及海峡两岸佛教音乐展引起很大轰动。大陆道教与台湾道教,多次互访和举办了“罗天大醮”等大型宗教活动。这些成功的活动,不仅赢得了两岸和世界人民的称赞,更拉近了两岸人民的距离,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问题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都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处理好宗教问题、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不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大方面,没有民族宗教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妥善处理好我国的宗教问题,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把全体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引导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

    二、积极探索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宗教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宗教问题既是信仰问题,又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问题相交错,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会发生影响。因此,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途径和方法也应该是多角度、全方位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我国各大宗教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我们要重视和发挥我国宗教界人士的独特功能,切实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首先,要加强宗教自身建设。(一)通过神学思想建设大力促进信仰建设,对教义思想做出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佛教的人间佛教、伊斯兰教开展的解经工作、天主教的民主办教、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等,都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积极举措。(二)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积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信仰建设、道风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序管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抓好道风建设。宗教要加强道风建设,“反求诸己”,“反躬自省”,每一个团体和教职人员都要做到严于律己,相互尊重,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维护宗教界形象。(四)大力培养宗教接班人。赵朴老当年提出,佛教事业的正常发展与进步的关键,第一是人才,第二是人才,第三还是人才。这对我国各宗教都是适用的。能否在实践中坚持爱国爱教的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真正起到团结引导信教群众的作用,关键在于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接班人的培养问题是当前我国各宗教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各宗教一定要努力培养出更多爱国爱教、有较高宗教学识的人才,从而保证宗教坚定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第二,充分调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建设作贡献。宗教界要对信教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生产的能力,鼓励他们通过诚实劳动早日致富。在这方面的途径很多,可以通过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帮助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通过宗教从海外引进资金、技术、项目和人才等;教会组织可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帮助信教群众走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道路;可以通过对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开发,使其造福于社会,宗教文化也自然会促进旅游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等等。

    第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的宗教界代表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听取和反映信教群众呼声,代表宗教界参与国事是宗教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宗教界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履行应尽之义务,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南。当前,宗教界要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并协助党和政府宣传和贯彻好《条例》,这对于促进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道德教化功能是各宗教最重要的社会功能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接受第十一世班禅拜见时指出,宗教界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面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观念和人们日益突出的心理问题,宗教也可以发挥他们的社会功能,为帮助调节和解决这些问题多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作为宗教部门的干部,我们要研究和发掘宗教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其独特作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一)如何利用好宗教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不仅是宗教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部门需要研究的问题。(二)如何进一步对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予以鼓励、支持,并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予以正确的引导和规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宗教界自身的努力和政府的积极引导相结合,是保持宗教界和谐稳定并进而为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的有力保证。我们要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正确认识宗教工作和信教群众,进一步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宗教界也要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搞好自身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积极探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